不是。
首先,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其次,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最后,在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中亦有其受理范围,包含以下几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因此,工伤赔偿仲裁不是一裁终局。
一、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但以下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去提起诉讼: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发生的争议。
二、咨询劳动纠纷案件的律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有关劳动仲裁的问题可以就具体情况咨询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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