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与非全日制用工不同,兼职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工作,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分析
兼职不等于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俗称小时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兼职,一般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工作。
拓展延伸
非全日制用工与兼职的异同点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和兼职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明显的区别。首先,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用工形式,指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整个工作日的情况下进行工作。而兼职则是指一个人同时从事两个或多个不同的工作,可以是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其次,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是按小时计酬,工资相对较低,而兼职的工资则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而定。此外,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是在一个固定的单位工作,而兼职则可能在不同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工作。总体而言,非全日制用工与兼职在工作时间、工资形式和工作单位等方面存在差异。
结语
兼职与非全日制用工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用工形式,指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整个工作日的情况下进行工作;而兼职指一个人同时从事两个或多个不同的工作,可以是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按小时计酬,工资较低,而兼职的工资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而定。此外,非全日制用工通常在一个固定单位工作,而兼职可能在不同单位或场所工作。综上所述,非全日制用工与兼职在工作时间、工资形式和工作单位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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