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被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情况》: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病危害工作者;患有职业病或工伤并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在医疗期内的病患或非工伤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员工。
法律分析
不能被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是: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条件及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在实行经济性裁员时,必须遵守一定的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不得裁员的人员包括孕妇、哺乳期妇女、工伤或职业病患者、患有特定疾病的员工等。此外,未经工会或员工代表大会同意,用人单位也不得裁员。适用范围方面,裁员必须符合企业经营困难、技术变革或经济结构调整等正当原因,并且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提前通知、听证、补偿等。总之,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时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法权益保障,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孕妇、哺乳期妇女、工伤或职业病患者、特定疾病员工等不得裁员。未经工会或员工代表同意亦不可裁员。裁员需符合正当原因,如企业经营困难、技术变革或经济结构调整,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包括通知、听证、补偿等。用人单位应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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