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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整治方案

来源:九壹网


关于进一步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出租出借柜台、挂

靠走票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部分药店出租出借柜台、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问题,依照市局指示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出租出借柜台、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追踪溯源,依法严肃处理,深入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整治工作,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切实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比较严重和销售广告品种的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二)严厉查处以保健食品、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三)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重点对经营广告药品企业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出租出借柜台行为要从重从快处理。

(四)加强对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核对企业相关票据,严厉打击挂靠走票行为。

(五)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对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尤其是高风险处方药)、不在规定条件下储存以及不及时清理过期药品等不严格执行GSP有关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7日至7月20日)。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抓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落实和宣传发动;(二)专项治理阶段(7月20日至9月21日)。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落实措施,保障专项行动目标实现;(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4日至9月28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汇总,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并逐级分解落实,强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与市局的协调配合,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处

力度,进一步完善案件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在案件查处中的作用,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主动发现线索并进行处理。

(三)群防群治,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舆论工作。继续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揭露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情形和巨大危害,积极引导消费者安全合理用药,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营口市鲅鱼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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