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汽车维修类投标文件
上海市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
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hcg15-10948)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投标包段:第二包综合维修企业 投标公司:上海通欣高级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工业园区日永路28号3幢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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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文件 技术响应文件
相关证明文件
商务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致: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上海市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定点 (shcg15-10948)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张汉平 总经理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电子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1份 。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_ 90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电子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无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11、服务和价格承诺
(1)报价方面:我方承诺工时费、材料的优惠率,优惠率以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报备的收费标
准为基准。
我方承诺:工时费的优惠率=1-(报备工时费-投标工时费)/报备工时费*100%,优惠率在服务期限内不得降低。
我方承诺实际维修收费按照下列结算公式计算:
实际维修收费结算公式=工时费(报备的工时单价×结算工时定额×工时费的优惠率)+材料进价×(1+投标报价的材料进销差率%)+外加工费
(2)服务承诺方面:(1)为公务车辆提供快速维修通道。(2)确保维修质量。(3)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4)维修费用按实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虚增项目。
(3)其它:
在本项目定点采购有效期内,我方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优惠价格和服务质量。在保证同等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我方承诺维修报价不高于其同期向其他不特定消费者和用户所报出的价格。采购人实际支付的维修价格以投标报价为最高限价。
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工业园区日永路28号3幢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201803 开户银行: 上海银行真新支行 银行账号: 00002007147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上海市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定点 招标编号: shcg15-10948 综合报包号 价 2 投标分维修中高级技投标维修投标维修经营场地面诚信考类或品许可术人员人维修项目报价 经营区域 积(M2) 核等级 牌 类别 数 说明:(1)综合报价计算公式为(综合报价=投标工时单价+1*(1+投标材料进销差率),综合报价按“综合报价构成明细表”计算得出。,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中高级技术人员人数按“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中的中高级人数汇总得出。
(3)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三、综合报价构成明细表
投标工时单价 报备工时单价 投标材料报备材料进销差率 进销差率 综合报价 =投标工时单价+1*(1+投标材料进销差率)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年,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以及行业定价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四、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上海市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定点 包号: shcg15-10948 项目内容(资格条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件、实质性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条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符合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条件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投标人资可);投标人应当具有上海市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质 经营资质;投标人应当获得2014年度上海市汽车维修诚信考核2A或以上等级;特约品牌维修应当具有有效的相详细内投标检查容所对项(响应应电子备注 内容说明投标文(是/否)) 件名称 是 参见投标文件 是 参见投标文件 应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的特约或特许维修资质。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联合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政策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保证不收取。 金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电子投标投标文件文件须经电子加密;(3)、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内容、密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投标文件封、签署须经数字签名;(4)、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等要求 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90天。 期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得进投标报价 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付款条件 质保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一次性付款,维修完成后,按财政部门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执行。 符合上海市汽车维修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是 是 参见投标文件 是 是 参见投标文件 是 参见投标文件 参见投标文件 参见投标文件 参见投标文件 参见投标文件 参见投标文件 参见投标文件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合同的转让与不得转让与分包。 分包 “★”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标有“★”的要求。 公平竞争和诚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实信用 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技术响应文件
一、 报价承诺
我方承诺工时费、材料的优惠率,优惠率以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报备的收费标准为基准。
我方承诺:工时费的优惠率=1-(报备工时费-投标工时费)/报备工时费*100%,优惠率在服务期限内不得降低。
我方承诺实际维修收费按照下列结算公式计算:
实际维修收费结算公式=工时费(报备的工时单价×结算工时定额×工时费的优惠率)+材料进价×(1+投标报价的材料进销差率%)+外加工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二、 服务承诺
我方承诺以下服务内容:
(1)为公务车辆提供快速维修通道。 (2)确保维修质量。
(3)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4)维修费用按实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虚增项目。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三、 其他承诺
(1) 我方承诺本项目在定点采购有效期内,不降低投标时承诺的优惠价格和服务质量。在保证同等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其同期向其他不特定消费者和用户所报出的价格。采购人实际支付的维修价格以投标报价为最高限价。
(2)我方承诺满足市财政局将要求相关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为此,提供刷卡设备。
(3)我方承诺定点维修纳入电子集市管理,做好相应配合工作。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四、 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序 言
第一条 本企业旨在“为社会做贡献,为员工谋利益”,争创国际一流的现代化安防企业。
第二条 本企业员工须以主人翁态度关心企业的发展,充分体现“企业是军队、企业是学校、企业是家庭”的团队精神。
第三条 全体员工的首要职责就是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和卓有成效的满意服务,因此,必须把“服务、服务、再服务”——即领导为下属服务,二线为一线服务,全员为客户服务——的经营宗旨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中。
第四条 为了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效率,全体员工必须自觉服从“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令行禁止。
第一章 人事管理
第五条 员工的聘用
1.全体员工一律施行聘用制,其聘用原则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格筛选、强化培训、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注:《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两张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应聘人员须通过本企业制定的“应聘人员资格考查和能力测试”,有关考查和测试的标准由总部统一制定。
4.应聘初选合格者必须参加本企业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参训人员须交纳200元培训保证金,培训合格者方能被本企业正式聘用。
5.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凡本企业录用的员工,均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劳动合同书》见附件2)。
6.员工试用期及转正规定
应聘人员被本企业正式聘用后,填写员工履历表(注:《员工履历表》见附件3),即进入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即转为正式员工,本企业将其交纳的培训保证金全额返还;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或在试用期内严重违纪者,
即按劳动合同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7.转正的员工自转正之日起享受本企业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
8.终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员工须按本企业的规定办完有关手续方能离职。 第六条 员工的任用
1.本企业按人尽其才的原则,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以及员工的个人能力、专业特长和工作态度,适当安排工作岗位,并委任工作职务。
2.本企业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并由行政人事部门正式下达工作调动通知书(注:《工作调动通知书》见附件4)。
3.员工在何岗位工作就应当自觉承担何岗位的责任,并享受何岗位的待遇。 4.本企业鼓励员工创造性的工作,对工作绩效突出者予以特别奖励。
5.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成绩优异并具有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者,本企业将适时晋升其职务:反之,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经帮助仍不能胜任者,本企业将予以降职,直至解聘。
6.凡员工的晋升或降职均由行政人事部门正式下达职务调整通知书(注:《职务调整通知书》见附件5)。
第七条 员工的解聘
1.员工自愿辞职的须按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本企业将按其擅自离职处理。凡自愿辞职、擅自离职或被本企业勒令辞职者,自其离开本企业之日起两年时间内,不得在安防行业内的其他企业工作,否则本企业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企业因经营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辞退员工时,应提前15天通知员工。凡因此被辞退的员工,本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员工严重触犯国家刑律被判刑的,或严重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并使本企业财产或名誉造受严重损害的,本企业可即时将其除名。除了不予其任何补偿外,本企业还有权要求当事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4.员工达到退休年限者,本企业安排其退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提供退休待遇。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企业有权令其停职。员工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酬,其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中断。
A.员工本人患病且病假假期超过三个月者;
B.触犯国家刑律而被国家司法部门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C. 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并且不认错改过者; 6.员工离职或解职须按如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A.到行政人事部门领离职通知书(注:《离职通知书》见附件6); B.办理工作及物品移交手续; C.经本企业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D.本企业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E.上述各项手续完成后,当事人方可离职。 第八条 普通员工的岗位基本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条件。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职业道德,具有勤奋钻研精神。 3.具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的文化水平。 4.听从领导指挥,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5.具有两年以上的企业实践经验。 第九条 技术人员的岗位基本要求 1.符合普通员工的全部条件。
2.能够独立完成汽车维修和检测等方面的项目主管工作。
3.能够单独使用汽车维修检测仪器和专用检测工具,同时熟练掌握关于国家规定的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第十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岗位基本要求 1.符合普通员工的全部条件。
2.具备一定的汽车维修知识,熟悉维修方面的业务。 3.具有三年以上本职工作经验,且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4.取得本企业颁发的“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5.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并通过见习考核,具备一定的团队组织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基本要求
1.符合基层管理人员的全部条件,年龄25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2.在本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3.具有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并具有工程师、专业技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十二条 例假日
1.国家法定节假日 A.元旦:1月1日;
B.春节:以当年年历为准,大年初一、初二、初三; C.劳动节:5月1、2、3日; D.国庆节:10月1、2、3日; 2.周休日:星期六、星期日。 第十三条 其他假期 1.事假
员工因重要事情必须本人处理可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发本人基本工资,当月事假超过2天,扣发其当月奖金;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扣发其全年奖金。
2.病假
员工因病治疗或住院休养,可以请病假。请病假者要出具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发票。病假期间只发本人基本工资,当月病假超过5天,扣发其当月奖金;全年病假累计超过50天,扣发其全年奖金。
3.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子女结婚可请婚假1天。婚假期间待遇不变。 4.产假
员工本人生育可休假90天(包括例假日在内)。员工家属生育,在其产假期内给予男方10日护理假(包括例假日在内)。员工本人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护理假待遇不变。但违犯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者,
取消其休假资格。 5.丧假
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请3日丧假。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6.探亲假
员工探望居住在外地的父母,每年可请探亲假10天(包括例假日在内)。探亲假期间待遇不变。
7.公假
因公外派协助其他单位工作,或因国家规定的公民义务而必须请假,均视为公假。公假期间待遇不变。
8.带薪休假
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或突出贡献情况,公司分别奖励其每年5天至20天带薪休假(不包括例假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者,每年带薪休假5天;满五年者,每年带薪休假7天;满八年者,每年带薪休假10天;满十年者,每年带薪休假15天;满十五年者,每年带薪休假20天。带薪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 请假程序
1.请假时,应如实写明请假条,并按照公司请假审批权限报批,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违纪处理。除因急病或突发严重事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外,员工请假均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2.休假前,应交待或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然后方可离岗休假。 3.休假期满,休假员工应立即办理消假手续,否则按超假处理。 第十五条 准假权限
1.1天(含1天)内的假期由部门经理审批,1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审批。 2.各级管理人员的假期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工作时间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4小时。 2.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3.根据服务行业的特点,除了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本施行工休时间值班制(注:《值班规定》见附件7),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本企业的值班安排。
4.值班员工或确因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由企业安排补休;由于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双倍工资计酬。
5.享有绩效工资的员工加班时,不按加班计算。 第十七条 考勤监管
1.员工上下班或值班,必须执行企业规定的作息时间,并一律签到登记。有关考勤管理工作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
2.员工上班或值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处理个人内务和打扫环境卫生。 3.上班时间员工外出时,因公者必须提供正当手续,因私者必须提供请假手续。否则,考勤主管人员有权制止其外出。如强行外出按旷工或早退论处。事情紧急的因公外出,事后应及时写出书面说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考勤主管人员登记。
4.员工未办妥请假手续而自动离岗者,或以虚假理由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5.旷工1天者,扣罚其2天基本工资,并取消其半月奖金,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矿工2天者,扣罚其4天基本工资,给予警告处分;矿工3天者,扣罚其6天基本工资,给予记过处分;矿工4天者,扣罚其8天基本工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矿工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6.上班或值班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署。凡代人签到者,当事人双方每人每次均罚款30元。一月内两次违犯此项规定者,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三次违犯此项规定者,给予当事人记过处分。涂改考勤记录者按此项规定处理。
7.上班时间无故不坚守岗位者,视为脱岗。首次脱岗者罚款30元;一月内第二次违犯此项规定者罚款50元,并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第三次违犯此项规定者罚款100元,给予当事人记过处分。
8.带薪休假者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休假资格。 A.休假前一年时间内事假、病假累计超过20天者。 B.休假前一年时间内旷工累计超过2天者。 C.休假前一年时间内受记过以上行政处分者。
第三章 考核管理
第十八条 员工考核的内容为敬业精神、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和业绩成效等。 第十九条 员工考核的一般规定
1.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2.尽职尽责,优质服务,无客户投诉现象; 3.精诚团结,互助协作,无工作推诿现象; 4.服从分配,勤奋努力,无消极懈怠现象; 5.大胆创新,业绩突出,无延误工作现象。 第二十条 员工考核的对象为本企业的全体员工。
第二十一条 员工考核的种类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和专门考核等四种八类,即每种考核均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工作人员的考核、另一类是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普通员工的考核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各部门经理组织实施,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三条 试用考核
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岗位资格考核。考核主持人由分管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门经理以及试用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共同担任,并由上述主考人员做出考核评价。
第二十四条 月度考核
以原始记录形式为主,包括员工考勤记录和员工表现记录(注:《员工月度考核表》见附件8)。其中,员工考勤记录有行政人事部门负责执行,员工表现记录按考核权限予以落实。当月考核工作由各级主考人在下月前5天内完成,作为当月计发工资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 年终考核
以年度考核表为主(注:《员工年度考核表》见附件9),按考核权限予以落实。年度考核工作由主考人在下一年度前20天完成,作为年度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六条 专门考核
各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人员职务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任用等方面的考核,由总经理责成行政人事部门组织专人做出考核评价。
第二十七条 员工对考核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总经理提出申诉。经过调查,确有出入,企业可以重新组织评定。
第二十八条 团队考核
1.团队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其整体素质、整体实力、整体业绩和整体协作等。 2.团队考核的类型分为团队集体考核和团队主管述职评议两个方面,其中集体考核主要以员工优质率(即:团队员工优良人数 ÷ 团队员工总数)为主。
3.团队考核的具体工作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其中部门经理的考核及综合评价由总经理负责。
4.团队整体业绩考核可以按季度累计计算。
5.团队考核的结果作为团队主管晋升或降级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基本原则
本企业依照国家政策和法规,参照市场劳动力价格和本公司经营状况,合理制定员工薪酬标准。
第三十条 基本工资
1.按员工所在职位的类别、级别制定相应的工资类别,员工获得基本工资的条件是完成本职任务,履行自己的职位职责。
2.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形式构成职位工资。 第三十一条 奖金分配
1.奖金总额 =(当月实际营业收入 - 当月基本营业收入指标)х10% 2.员工奖金 = 奖金总额 х 员工奖金分配系数
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奖金分配系数
总经理 8% 副总经理 6% 部门经理 % 部门主管 3% 一线员工 2% 其他员工 % 第三十二条 本企业未完成当月基本营业收入指标时,员工只享有基本工资。
第三十三条 本企业在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员工的各项津贴和福利待遇水平。
第三十四条 本企业为员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
第三十五条 本企业免费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对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企业为其提供高等学历教育的助学奖励。 有于步
善的员工薪酬结构表
第三十六条 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本企业将进行股权制度改革,从而使企业的骨干力量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三十七条 员工培训工作按本企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和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员工培训内容涉及员工基本素质培训、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员工岗位资格培训等各个方面,员工培训形式分为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考级晋升培训、强化培训、专项培训等多种类型。
第三十九条 凡进入本企业的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7天,培训内容为:行业综述、公司概况、经营宗旨、职业道德、团队作风、规章制度、服务规范、专业知识、基本技术、实际操作等。培训结束后,由企业统一组织新员工考核,凡考核合格者方能作为试用工上岗。
第四十条 凡本企业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时间60小时,培训内容为:经营理念、职业道德、团队作风、规章制度、服务规范、专业知识、本职工作(管理人员)、本职技术(生产人员)、本职业务(各相关专业人员)实际操作等。培训结束后,企业通过组织考核确认员工的工作能力,考核不合格者,降一级职位。
基本工资 住房津贴 浮动工资 交通津贴 年功工资 地区津贴 职位津贴 其它津贴 岗位津贴 业绩奖金 伙食津贴 加班费 待逐完
第四十一条 凡本企业晋升人员必须通过考级晋升培训。考级晋升培训时间30小时,培训内容为:经营理念、职业道德、团队作风、规章制度、服务规范、专业知识、高于本职级别要求的工作或技术。培训结束后,企业通过组织考核确认员工的工作能力,考核合格者方能晋升。
第四十二条 除岗前培训安排在上班时间外,其余培训均安排在工余时间,一般每次为2-4小时。
第四十三条 本企业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外出培训时,参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员工外训协议(注:
《员工外训协议》见附件10)。外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必须在半企业连续服务三年以上。如果在此期间员工擅自离职者,除了承担外出培训的学费、交通费、住宿费和基本工资外,另赔偿公司1-3万元经济损失。
第四十四条 员工培训工作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负责,该部门有权依照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具体规定安排有关部门完成培训的相关工作,其他部门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四十五条 员工培训考核试卷及成绩单统一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员工个人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六条 本企业的各种培训计划,一般在培训前30天向员工发布,以利于各部门提前作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第四十七条 凡不能参加本企业规定培训者,必须在培训前10天向行政人事部门作出书面说明,经行政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不参加当期培训。凡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均以培训不合格处理。
第六章 奖惩管理
第四十八条 行政奖励等级
员工奖励分为通报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等若干等级。
第四十九条 行政奖励标准
在予以上述奖励的同时,本企业发给获奖者相应数额的一次性奖金(奖金数额另行规定,在企业奖励基金中列支)。
第五十条 行政奖励程序
所辖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建议,行政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一条 行政奖励条件
1.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对提高工作质量、服务质量、节约资源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者。
2.在改善生产工艺、业务流程、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着成绩者。
3.在保护企业及社会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使企业、国家或其他个人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4.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对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5.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善于创造性劳动且事迹突出者。
第五十二条 其他行政奖励
企业另外设置业绩奖、质量奖和节约奖等专门奖项。其奖励原则如下: 1.业绩奖以奖励工资的形式按季度计发。
2.质量奖以完工准时率100%,返修率5%以下(不含5%),客户无投诉为依据,按季度计发。
3.节约奖根据具体测算情况,每半年计发一次。
第五十三条 员工获奖后,行政人事部门应将其奖励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 第五十四条 行政处分等级
行政处分包括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十个等级。
第五十五条 行政处分权限
1.书面检查:由部门经理审批。
2.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书面意见,行政人事部门书面复议并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处分决定由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3.停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由当事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书面意见,行政人事部门书面复议并报请总经理审批。处分决定由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行政处分依据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一月之内旷工一次(含一次)以上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2.消极怠工,不能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影响企业信誉和经济收入者。 3.上班时间不服从领导调配,无理取闹,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4.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较坏影响,给企业、国家经济利益造成一定损失者。
5.工作不负责,敷衍客户,给客户造成不便和麻烦,或出现质量问题,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失者。
6.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漏企业商业机密者。 7.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滋事生非,聚众闹事,破坏团结者。8.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第五十七条 行政处分原则
1.当月已受书面检查处分一次,或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者,或被客户投诉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扣发其当月奖金。
2.两个月内被通报批评一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其两个月奖金。
3.三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一次,或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记过处分或记大过处分并扣发其三个月奖金。
4.半年内被记大过处分一次,或工作中出现特别严重失误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停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并扣发其处分期间的奖金。
5.降级处分一般降级幅度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6.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处分期限为4-6个月,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取消或处分期满后恢复一般员工资格,撤职、留用察看期限为1年至2年,察看期满表现好则恢复其员工资格,重新评定职位与工资,表现不好则予以开除。
7.罚款金额超过当月工资50%,致使员工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费标准时,应按月顺延扣罚。
8.责令员工经济赔偿的,赔偿金额由企业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扣除赔偿金额后员工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的,应按月顺延扣除。
9.无正当理由1年内累计旷工5日(含5日)者,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10.给予员工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必须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并允许员工本人申辩。在批准员工处分以后10日内,受处分人如有不服,可以向企业申请复查或向总经理书面申诉,复查与申诉未作答复前仍执行原处分决定。
11.处分决定的审批时间,从证实当事人犯错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5天。 12.对受处分员工,涉及触犯国家法律的,要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除通报批评处分之外,其他处分均记入员工档案。
第七章 保密管理
第五十九条 企业商业秘密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条 保密内容 1.本企业的重大决策。
2.本企业尚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经营方案和经营策略。 3.本企业的合同、协议、可行性报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各种文件。 4.本企业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报表及经营统计报表。 5.本企业搜集整理的各类信息资料。
6.本企业的员工档案、人才招聘及培训计划。
7.本企业的业务档案、客户档案及其相关资料。 8.本企业明确的其他保密事项。 第六十一条 保密处理
1.凡属于本企业的保密文件和资料,均应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满,自行解密。
2.本企业保密文件、资料和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由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专柜存放;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保密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操作,并采取物理手段加以备份。
3.对于本企业的保密文件、资料和物品,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或对外交流。
4.本企业员工发现泄密或可能泄密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以利于本企业及时处理。企业对保密有功的部门或员工予以奖励。
5.故意或过失泄露本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致使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违反企业保密规定为他人窃取本企业商业秘密的,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企业将予以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本企业离职人员离职时,必须写出书面声明,严格保守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凡故意或过失泄露本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致使本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八章 政务管理
第六十二条 政务管理包括行政事务中的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电话管理和车辆管理等。
第六十三条 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生产经营统计资料、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人事劳资、重要会议记录、企业决议、企业决定、委任书、合同协议、项目方案、重要事项处理决定等具有备案价值的各种资料。
2.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的借阅与归还:
A.部门经理(或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阅看。借阅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B.本企业其他人员借阅档案需经行政人事部门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C.对借阅档案必须爱护,未经批准,严禁复印、转借、抄录,如工作需要按保密权限获准审批后,方可复印或抄录;
D.借阅档案必须按期归还,并办理归还登记手续。密级档案未经批准严禁带出行政人事部。
4.档案的销毁:
A.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无权销毁本企业档案资料;
B.按规定需销毁档案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档案管理人员在行政人事部门经理的监督下予以销毁。对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填制销毁清单并存档。
第六十四条 印鉴管理
1.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总经理私章由行政人事部门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2.需要加盖本企业印章的介绍信、证明书、对外公文、合同协议、财务单据等,需经主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或授权审批,并统一编号登记后方可加盖公章。
3.盖章后发生违法违章的问题由具体经办人和用印批准人负责。 4.印章遗失,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和印章审批单位,并依法公告作废。第六十五条 公文管理
1.本企业公文统一由行政人事部门管理。
2.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3.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其它为一般文件。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经理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4.密级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传达、借阅。
5.行文程序:部门人员拟稿、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发,行政人事部门打印、发文、催办、收文、立卷、归档。
6.各级负责人对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一般当天批复,一般文件两天内批复。阅批文件人要签名并注明日期,需要签署意见的,要提出具体内容。
7.外来文件的收文、归类、登记、分送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负责办理。企业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阅批。内部催收公文、根据公文批示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文件要求、公文归档等均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负责办理。
8.本企业发文时,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编号。红头文件只限于必须贯彻执行的制度、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
第六十六条 办公用品管理
1.本规定所指的办公用品分为以下两类:
A.一般办公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曲别针、橡皮擦、笔记本、复写纸、原珠笔、订书针、卷宗等;
B.专用管理消耗品:签字笔、白板笔、白板擦、荧光笔、打印纸、打印墨盒、涂改液、电池等。
2.一般办公消耗品按本企业制定的配发标准领用。
3.专用管理消耗品按本企业制定的领用规定,要限定使用人员范围。自第二次发放时起,要以旧换新。在管理人员离岗时必须办理专用管理用品的移交手续,或将用品交还发放部门。移交或收缴时要清点数目、登记签字。
4.办公用品如有故障或损坏,属质量问题的可以以旧换新,如属人为损坏,应予赔偿。
5.领办公用品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卡”,由行政人事部门发放。
6.新进人员到职时,向所在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由部门经理批准后到行政人事部门领取。
7.办公用品禁止带回家私用。
8.本企业所需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按季度填写申请购置单,报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统一购置。
第六十七条 车辆管理
1.本企业的公务专用车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在城区内办理公务,需先填报用车申请单,经行政人事部门按企业有关规定审批后方可以派车。到城区外办理公务,也应填报用车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门派车。
3.一般员工因公外出,确因工作需要,需先填报用车申请单,经行政人事部门经理按企业有关规定审批后方可以派车。到城区外办理公务,不予派车。
公务用车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部门 用车时间 用车区域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 申请用车事由: 预计里程 公里 实际里程 公里 实际油耗 公升 元 预计油耗 公升,人民币: 元 行政人事部门审批 总经理审批 司机 4.本企业业务用车由业务部门指定专人使用和保养,必须每天填报用车记录。除满足本企业业务需要外,不得外借。
业务用车记录表
序外出时间 返回时间 出车事由 号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目的地 用车人 5.本企业领导公务用车由企业核定常规用车费用标准(长途任务另行单独核算),当月超标部分,由其本人自付。
6.本企业员工因私需要用车(仅限于本市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行政人事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派车。因私用车需缴纳用车成本费,如与公务用车发生冲突,应首先保证公务用车。
7.因工作关系需对外借出公务专用车时,由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门派车。
8.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分管部门负责,届时需填报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保养或小修由部门经理批准,8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由总经理批准。
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
申请人 预计费用 申请单位 车 号 维修摘要: 维修类别 人民币: 元 主管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 车辆保养维修记录
车牌号 年月日 维修内容 车型 部门 申请人 审批人 维修费 9.本企业车辆档案由行政人事部门管理。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原始购车资料、行驶证、保险单、养路费、税单、行驶登记表、维修登记表、车辆专用保管人资料等。
10.凡违犯本条规定者,本企业有权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内的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本企业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照价赔偿。
第六十八条 驾驶员守则
1.必须模范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一级保养,保持车内外的整洁。
3.出车前后,要对车辆进行例行技术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要及时予以解决,确保车辆行驶技术条件完好。发现燃油不足,应先加油后出车。
4.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得随处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车内电器开关是否关闭,要锁好保险锁。
5.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并在本企业指定的修理厂安排修理事宜。未经本企业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送到其他单位维修。
6.负责对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保管,出车时要确保证件齐全。
7.要注意劳逸结合,讲究职业道德,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开赌气车。
8.若故意违章或过失违章而被交警处罚的,其经济处罚、违章责任均由其个人承担。
9.必须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0.对乘客要文明礼貌,除非乘客问话,否则不得与乘客交谈。
11.未出车时要在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出车返回后,应立即到主管部门报到。 12.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开出。
13.休假或离岗前,必须将所开车辆的证件和钥匙,一齐交给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并当面检查车辆技术情况。
14.主管部门负责每月对驾驶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其考核记录作为其评发当月工资和奖金的依据。
第九章 规范管理
第六十九条 员工行为规范
注重个人的仪表、举止、气质、风度等行为规范,有助于提高员工的修养、品位和素质,展现员工的精神面貌和健康风采,是企业形象建设的重中之重。
1.与不熟悉的人或职位高的人见面时,要点头致意,以示尊重,给人友好亲和的感觉。
2.见面握手时伸出右手,一般握一下即可。握手先后顺序为:在主人、职位高者、长辈和女性伸
出手后,宾客、职位低者、晚辈和男性方可伸手相握。如果男方是年长者,则应先伸手,然后年轻女性再伸手相握。
3.为他人做介绍前,要详细了解被介绍双方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必要时,可以说明被介绍者同自己的关系,以便使他们彼此之间更快地相互了解与信任。介绍时要按职位高低排出先后顺序。在特定场合,优先介绍女士。
4.当作为被介绍人时,应站在另一位被介绍人的对面。等被介绍完后,应握一下对方的手,并表示想结识对方的诚意。
5.在交往中如找不到合适的引见者,要大大方方地作自我介绍。
6.出示名片时,眼光要正视对方,用双手或右手递交自己的名片,可同时说些“请多关照”之类的寒暄语。
7.接受名片时,要认真看一下,然后郑重地放到自己的口袋、名片夹或其他稳妥的地方,以示尊重。
8.讲究说话和倾听艺术以及遵循相应的礼节是交谈成功的关键。因此,交谈前要先称呼对方“先生”、“女士”、“小姐”、“师傅”、“同志”等,交谈时要注意礼貌用语,如:“请”、“您好”、“谢谢”、“对不起”、 “欢迎光临”、“再见”、“打扰您了”、“让您久等了”等;并注意自己的态度,要真诚热情,把握好自己的情绪;交谈的内容要力求简洁,突出主题。
9.接听电话要使用普通话,说话速度要适中,语调要轻和,言简意赅,明确重点,使对方能够感受到你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
10.拔通电话后,应先问候并主动自我介绍:“您好,华苑安纺器材,我是 ”;通话结束时要说“谢谢您,再见”。
11.接听电话时,先问候对方并自我介绍:“您好,华苑安纺器材,我是 ,请问您找哪位”;通话结束时,应记下对方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然后说“欢迎您再联系,再见”。如果接转电话,应告知对方“请您稍等一下”或“请稍候”;如果对
方要找的当事人不在,应表示歉意:“对不起……,请您留下电话,我转告他给您联系”。
12.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客人。会客场所要保持清洁,并随时备好茶水或饮料。来客寻访的人不在时,应积极寻找、或善意引导其另找联络方式、或转换接待人。
13.与客人同行,应请客人在先,自己在后或同步;上楼梯请客人在先,下楼梯请客人走在后面。
14.客人离去时,对职位高者应送至楼门口;对平级者应送至楼梯口,对下级者应送至办公室门外,并诚恳地与其握手说“再见”。
15.服饰要干净整洁、协调配套、庄重大方。 16.上班时要穿统一工装,女士不能穿过膝短裙。
17.鞋子要经常擦拭和保养,上班时不得穿拖鞋或露趾凉鞋。 18.头发要经常修剪和梳理,不得染奇特颜色和留怪异发型。 19.女士要化淡妆,文雅大方,不得浓妆艳抹。
20.文件包外表要整洁,包内物品要尽量精简,并放置有序。 第七十条 职场文明规范
1.严格执行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闲谈、聊天、打牌、抽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2.上班时间不得打电脑游戏、吃零食,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3.办公室、业务部门、生产车间内要保持清洁,用品工具要摆放整齐;下班时应将重要资料锁好,椅子推入办公桌内,工具放入保管箱内。
4.接听电话要有记录,语气要亲切,问候要有礼貌,并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5.接待客户要讲文明,规范使用礼貌用语。
6..同事见面要互致问候,彼此之间不得起绰号;遇到本企业领导,在问候的同时要欠身行礼。
7.到领导办公室请示或汇报工作时,要先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领导到各办公室视察工作时,应起立问候。
8.参加会议或培训时,要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和参训笔记,不得擅自走动或交头接耳,回答问题要起立,手机一律置于振动状态或自行关闭。如想提问题、想发言或有急事必须离开培训教室时,应先举手示意,经领导或讲师许可后,方能开讲或离开。
第七十一条 门卫管理规范
1.非本企业员工或客户,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本企业办公区域和生产区域。 2.外来人员必须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本企业办公区域。3.任何人进出本企业时,门卫均有权检查其携带的手袋、提包等物品。 4.门卫有权监督、检查外出的车辆及其装载的物品。 5.本企业车辆外出必须向门卫出示相关审批手续。
6.门卫要负责内外车辆的摆放,并要加强巡视检查,做好消防监督及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章 财务管理
第七十二条 管理职责
1.任何人不得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行使职权时进行阻挠,应保障财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不得对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2. 财务人员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企业的全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3.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核算、分析、考核工作。 4.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5.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负责办理具体的财务和会计事宜,拟定本企业的经济计划和财务分析预算,落实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十三条 岗位设置
1.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机构为财务部,所有上岗财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
2.财务部设部门经理、会计、出纳和收银员四个岗位。
3.财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稽核监督。 第七十四条 管理原则 1.一般原则:
A.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B.会计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变更,应将变更情况、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C.依法合理地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D.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及能够有效证明经营业务发生的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E.财务部门提供的会计信息、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必须清晰明了,应简明易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F.本企业经营业务发生时,必须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讲求时效;
G.在全面反映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同时,对影响本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业务,应单独反映,重点列报;
H.要根据本企业经营业务的权限关系及影响期间,确定本企业的成本费用和期间收益;
I.本企业的各项资产应按其取得时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记帐,企业收入应与其相关的成本和费用相应配比,并要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正确计算本企业的当期损益;
J.对伪造、变造、故意毁坏会计凭证和会计帐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会计核算:
A.财务部门应依照国家有关财税、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B.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经营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以及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C.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D.办理有关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由财务人员审核后,编制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薄;
E.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薄; F.财务部门应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记帐规则,并根据己编制的会计凭证登记帐薄。
G.财务部门应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会计帐薄记录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并及时报送有关管理部门;
H.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借阅有关财务、会计资料,需经总经理审批,原则上财务、会计资料不得外借。
3.财务监督:
A.财务人员有权对本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行会计监督;
B.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应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其更正或补充;
C.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税务等制度规定的经营业务,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D.财务部门应会同本企业其他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财务检查,保证本企业财产的安全,做到帐物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呈报处理;
E.国家税务机关、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相关的会计资料。
4.资产管理:
A.财务部门应充分估计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现金使用效率,满足本企业交易性、预防性、投机性的现金需要;
B,现金收支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帐款相符;同时还要强化现金收支凭证的管理,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C.财务部门要根据本企业经营业务的发展状况,确定最佳的现金持有量; D.财务部门应严密监督和随时掌握应收帐款的清收情况,对逾期的应收帐款,应制定催收计划,及时清欠,保证资金尽快回笼;
E.本企业库存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会计核算;
F.本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原则上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G.各种存货的发出,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
H.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库存情况进行清查盘点,如出现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呈报处理;
I.财务部门要根据本企业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合理存货量。在保证经营连续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营运资金的占用;
J.本企业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K.本企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原则上一次计入当期费用。对数额较大的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进行分摊;
L.本企业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分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成本费用:
A.成本费用应按其受益期,分别计入各受益期;
B.成本费用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即建立以财务管理为主、本企业各部门分别独立核算的成本费用控制系统;
C.财务部门要合理确定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费用计划,随时追踪、检查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一旦出现脱离标准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D.本企业物品的标准成本及采购计划,由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E.本企业人工标准成本与费用,由财务部门会同行政人事部门共同制定;
F.本企业经营期间费用,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费用预算。各项费用的支出,应按照有关审批权限严格控制。费用开支不得超出预算限额,确需超支的费用,必须呈报总经理单项审批;
G.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由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析、考核。 6.收入与利润:
A.本企业收入的确定标志:物质己转移、劳务己提供、收讫价款或己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权利);
B.财务部门应尽可能避免赊销,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益;
C.财务部门应按税后利润扣除有关项目后的余额,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基金,5%的法定公益金,10%的任意盈余公基金;
D.法定公益金应用于本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E.利润构成和利润分配的各项目,应在财务报告中分项列示; F.利润计算采用“帐结”法。 7.财务报告:
A.财务部门应定期向总经理提供财务报告;
B.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以及内部经营管理所需的内部财务管理报表;
C.编制财务报告时,在会计计量和填表方法上,应保持前后各会计期的一致性,不可随意变动;
D.财务部门应及时、客观地编制财务报告,其会计信息应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准确有效地满足
企业领导的决策与管理需要;
E.财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薄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编制,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对有关重大问题(重要项目)应单列反映说明,使报告阅读者不致产生误解和偏见;
F.会计报表应严格按项目属性选用会计科目填报,按实际成本反映资产价值,准确运用数字符号反映项目性质,准确、完整地填列补充资料。
第七十五条 管理规范 1.财务工作管理:
A.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复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时,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B.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C.财务人员应根据帐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时呈报总经理和相关管理部门。会计报表由会计每月编制一次,并且必须亲自签名;
D.财务人员有权对本企业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可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补充;
E.财务人员发现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写出书面报告,并查明原因,及时妥善处理。财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处理;
F.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并不得从事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G.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呈报总经理;
H.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门经理监督;财务部门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指派专人监督。
2.支票管理:
A.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要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薄上签字备查;
B.支票付款后,出纳员要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手续等单据,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薄上注销;
C.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可逐月延扣,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补发其工资;
D.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前款规定处理; E.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书面呈报总经理;
F.凡2000元以上的款项一次性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员应书面呈报总经理;
G.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经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3.现金管理:
A.财务人员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如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差旅费,结算限额(100元)内的零星支出,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等;
B.除前款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C.本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D.日常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E.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呈报总经理批准;
F.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G.本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时,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则转为应收款,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还;
H.符合现金使用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据及本企业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I.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人事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员工工资表,交总经理批准签
字后,由财务人员到银行提款。当月工资发放后,财务人员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J.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并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能办理;
K.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现金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4.应收管理:
A.应收管理包括应收帐款管理和应收票据管理两个方面;
B.业务部门应详实办妥客户的诚信调查,并随时把握客户信用的变化情况; C.应收款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含60日)。如超过期限,财务部门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将此款项转为呆帐,并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若应收对象与本企业签订有相关合同的,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
D.应收款项确定无法收回时,应有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如法院裁定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冲销应收款项。
5.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B.非该商品或本人签发的支票,要求其交付支票背书;
C.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等是否齐全;
D.注意所收支票帐号号码愈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时间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银行查明);
E.注意所收支票帐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等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
F.检查支票上有无涂改、涂抹或更换现象;
G.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H.注意支票是否己逾期。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是否超过到期日; I.财务部门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立即转告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对此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件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定处理对策;
J.业务部门对退票申诉案件送请财务部门办理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
——发票人及背书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是否抵押,建筑物或土地改良物应注明所有权人、建筑审批文件号、是否抵押,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值等)。
——其他相关事项。 6.差旅费管理:
A.员工出差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借款。末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从其当月工资中先行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B.出差的审批权力仅限于总经理;
C.出差人不得申报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调休;
D.出差途中,除因病、遭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批准可以延时外,任何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酌情处罚;
E.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业务费等,其标准另定; F.差旅费报销规定: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通讯费按邮局凭证报销;业务费由企业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7.财务档案管理:
A.本企业的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告、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等各种会计资料或相关资料;
B.财务档案的保管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责任人要定期将财务档案按顺序立卷登记建档;
C.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15年,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会计帐薄类
——日记帐:15年,明细帐、总帐、辅助帐:25年,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薄:永久保存
会计报表类
——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月、季度会报表:1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保存 其它类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25年,财务成本计划:3年,主要财务会计文件、保同、协议:永久保存
D.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核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财务档案管理人员要编制财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有总经理指定的人员参加,并由当事人在销毁单上签名备案;
E.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财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存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其他部门员工因公需要查阅采取档案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时,应持有查阅单位的介绍信和查阅人本人的身份证,并经总经理同意;
F.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时,必须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姓名、工作部门(或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查阅理由以及批准手续。财务档案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复制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于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试行。 第七十七条 本企业将根据运营状况对本制度进行及时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中未涉及的管理内容,本企业将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上海通欣高级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所有。*附表 附件1
应聘人员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名 身高 籍贯 学历 住址 电话 性别 婚否 出生年月 应聘职务 照 片 户口地址 毕业院校 省 市 县区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技术职称 薪资要求 任何职务 专业证书 曾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薪资水平 应聘理由: 家父亲: 庭 母亲: 状况 专长 面试人评语: 年 月 日 总经理审批: 年 月 日 附件2
行政人事部门审核: 年 月 日 备注: 配偶: 劳动合同书
甲方:上海通欣高级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确立劳动关系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从事 工作。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期限 。 第三条 试用期规定
1.甲乙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乙方即进入试用期。
2.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别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3.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即转为甲方正式合同制员工。 4.试用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5天通知对方。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假期
1.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4小时。
2.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适当安排加班时间,乙方须服从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加班后,甲方应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调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3. 乙方有权享受节假日,具体事宜按公司关于假期的规定执行。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日常工作的起止时间。 第五条 工资待遇
1.乙方工资执行甲方有关工资方面的相应制度。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3.因甲方过失造成停工或待工的,甲方应发给乙方基本工资。因乙方过失造成停工的,甲方有权
不发给乙方任何薪酬,并有权要求乙方对停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赔偿。 第六条 工作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安全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或违法的指令性作业要求。 第七条 职业培训
1.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若乙方培训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并扣发乙方的全部薪酬。
2.乙方参加培训的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安排乙方外出参加专业培训时,双方必须签订外训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诺参加外训后为甲方服务的年限。若乙方违约,应偿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并按培训协议的约定赔偿甲方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福利待遇
1.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2.乙方因公致伤、残、死亡的,因工作得职业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下列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并保证认真履行: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因乙方违规作业造成的本人伤害或他人伤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精心爱护甲方的公物财产,若因乙方过失或过错造成甲方公物财产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凡乙方自愿辞职、或擅自离职、或因违反甲方制度规定而被甲方勒令辞职者(试用期除外),自离开甲方之日起两年时间内,乙方不得在安防行业内的其他企业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赔偿2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勒令其辞职: A.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B.乙方因违法而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C,乙方严重违犯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D.乙方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E.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本人: A.甲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B.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超过60天(不含60天),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C.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A.己婚女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 B.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A.乙方在试用期内;
B.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C.甲方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违法强迫乙方劳动; D.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无故解除本协议,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由劳动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之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员工履历表
年 月
日
姓名 民族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照 片 户口地址 学历专业 年 月 日 婚否 何年何月毕业院校 通讯地址 工作部门 本 人 简 历 家 庭 状 况 主 要 业 绩 专长 职 业 目 标 备 注 附件4
联系电话 职务职称 附
工作调动通知书 经总部研究决定, 职务调整通知书 (先生、女士)即日由 岗位,调往 (先生、女士)即日起 原 经总部研究决定, 部 部 岗件5
附件
6
姓名不再担任位,请于 月 日前到任。一职,现调任部门 一职,请于职务 离 月特此通知 日前到任。 离 职 时 应 办 的 手 续 通
序号 抄送: 特此通知 应办事项 部、 部及财务部经办单位 经办人 备注 书 1 抄送: 工作交接部、 部及财务部(公章)原部门 2 收缴资料、工具、器材 原部门 3 收缴证件、图书资料总经理:(签字)(公章) 总经理:(签字) 行政人事部 4 收缴办公、宿舍用品 行政人事部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相关部门 6 结清财务手续 财务部 7 交验本通知书 行政人事部 通知财务8 离职人书面保密声明 行政人事部 与门卫 9 结算离职人员薪酬 财务部 10 查验离职人员手续物品 值班门卫 有关部门经理意见: 行政人事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职知
备注 注:1.上列事项必须办理完毕,方可离职。 2.财务部门发放离职人员薪酬后,有关凭证副本转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附件7
值班规定
为了加强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和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企业在法定工作日外施行员工值班制,以便于处理企业的正常事务或完成企业的各项任务。
二.值班时间规定如下
1.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中午午休、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班时止。
2.例假日:白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6时止,晚班下午6时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三.员工值班表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并于值班时间的前一周予以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本人。
四.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岗,不得中途离岗。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值班职责,遇有紧急或意外事情发生,属值班职权范围内的,应立即处理,事后再报告;属职权范围外的,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及时请示领导处理。
六.值班期间应处理的事项
1.本企业内的安全巡视,注意防火、防盗。 2.做好值班记录(来人、来访、来电等)。 3.临时发生的事情。 4.企业交办的事项。
七.值班人员于值班后将值班记录送交行政人事部门。
八.值班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值班,应先行办理请假手续,待负责人员批准后方能离岗。
九.值班人员按企业规定调休或领取值班津贴。
十.业务加班由业务部门经理统一安排,维修部加班由维修部门经理统一安排,并将加班安排表抄送行政人事部门。
十一.凡正班时间未能完成企业规定的工作或生产任务,由于本人主观或过失造成的,企业安排其加班时不得享受加班待遇;计发提成工资的人员安排其加班,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十二.非正班时间,加班人员凭加班通知单进入办公区域、业务场地或生产车间。无加班通知单的员工,不得擅自进入上述范围。附件8
员工月度考核表
附件9
员年考表 姓 名 考勤 情况 奖惩 部 门 职 位 工度核
迟到 天,早退 天,旷工 天,病假 天, 事假 天,其他 嘉奖: 处分: 部 门 等 级 职 位 考 评 等 级 情况 其他: 姓 名 年终考核 □ 总 评 考核内容 A B C D E 试用考核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工作任务 序评 定 等 级 业 评 语 考 核 项工作质量 目 号A B C D E 绩 工作协调 1 工作数量 责任卫生、仪表形象 2 工作效率 态 遵规守纪、行为表现 3 工作质量 度 服务水平、客户评价 4 遵守纪律 日部行主 5 服从分配 常门 政 管6 团结协作 考经部领 7 职业道德 核理门导 8 专业知识(本职内) 记意意意 9 责任感 录 见 见 见 10 创造性 总经理 11 进取性(培训) 意见 备 考注 评 合 计 加 全勤 嘉奖 扣 缺勤 处分 行政人事部门建议: 分 栏 分 栏 □□□□□□□□□ 维晋降升降调离辞 持级级职职动岗退 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备 注 五、 维修专业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企业专业管理,明确员工岗位职责,有效推动企业的全面发展,实现创建现代化企业的远大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生产管理
第一条 管理职责
1.生产部门的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佩带企业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工作期间,维修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 4.工作期间,生产部门的员工必须坚守本职岗位,不得脱岗、串岗、闲聊、会客、吃东西以及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待工、待料期间应在员工休息区休息待命,不能无故返回宿舍休息。
5.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内的防火安全设备必须完好无损,使用状况必须正常,并要定期进行维护或调整。全体员工必须知道防火安全设备的存放位置,并准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6.维护生产车间的整洁卫生是全体员工的基本职责。
7.维修人员要爱护企业的各种设备、仪表、仪器和工具,要按章操作,严禁违规乱用。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下班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
8.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9.维修人员必须按《派工单》的要求执行维修任务,禁止无单施工或随意扩大、缩小《派工单》的内容。
10.送修车辆统一由生产主管安排调度和驾驶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人员和生产主管不得外出路检车辆,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1.工作期间,不准接打私人电话。若遇到个人家庭或亲友的紧急情况,由执行经理批准后方可回复电话;属于工作问题,也必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回复电话。
12.员工出入生产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3.企业的仪器、仪表、设备或工具,未经企业领导批准,不得带出企业或借给本企业以外的人员
使用。
14.生产车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外人参观,经企业领导批准的人员由企业领导或部门经理陪同参观。员工不得主动与参观者攀谈,有关技术问题可以在陪同领导或部门经理的许可下为客户解答。
15.班前会、周六夕会、临时工作会等由主管领导负责主持,不得占用生产时间。班前会10分钟,周六夕会30分钟(如果安排培训,不超过2小时),临时工作会20分钟,最多不超过40分钟。
第二条 生产组织
1.维修车间为企业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维修任务的计划、调度、监控、协调和考核的全面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部门经理负责。
2.维修班组为企业基本生产单位,维修作业一般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即班组接到《派工单》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生产。其日常事务由班组长负责。
3.维修班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主修兼班组长1人,主修技工1-2人,辅助工或学徒工2-3人。
4.工作期间,班组成员直属班组长领导,班组长有权批评、纠正、制止班组内的不良现象和行为,组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班组长的调度和指挥。一般情况下,组员不得越级请示报告,更不得擅自行动。
5.部门经理和班组长要对自己的组织指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6.班组长应善于发挥全组成员的力量,同时,还要善于关心本组成员,善于团结员工,善于与人合作,要经常与员工谈心、交心,要主动解决员工的思想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员工的实际困难。
7.维修班组所负责的生产场地和维修设备,由全体成员共同负责,任何成员都必须积极履行自己职责。
8.维修班组的成员表现及存在问题,一般由班组成员民主评定或公开讨论,由班组长集中意见后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三条 生产调度
1.生产调度管理就是以生产作业的《派工单》为依据,合理组织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定期检查维修作业的完成情况,及时而有效地调整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保证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2.每日上班前,生产主管应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包括班组人员到位情况、设备工具准备情况、配件供应或修复待装情况等,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班组按时作好各项准备工作。
3.根据当日的《派工单》及时、合理、均衡地安排班组进行生产作业。员工必须绝对服从调度
指令。如班组或员工对调度指令有意见,必须先执行,下班后再提出各自的意见,必要时可向总经理报告。
4.上班期间,生产主管要在车间内进行周期性巡视,检查各个作业工位的工作情况。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协调和处理。一般情况下,每小时巡查1次,每次不少于25分钟。
5.生产主管要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组织和调剂生产作业安排,以确保各工位之间的有效配合。当班组作业完成时,应及时通知技术检验员迅速到工位检验。
6.生产主管要经常与配件部门联系,了解配件供应情况,督促配件部门及时把配件供应到车
间班组。
7.出现维修增加项目情况时,生产主管应立即通知业务部门,以便与客户取得联系。在接到业务部门的增项处理意见后,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增项作业。
8.生产主管要检查督促生产班组和一线员工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一方面要检查、督促操作者按章操作,另一方面要检查、督促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
9.生产主管要认真做好生产作业的调度记录、生产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以及总结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
10.生产主管要负责生产区域内的文明环境建设,应经常引导教育员工文明施工,爱护环境、爱护设备、爱护车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持车间整洁卫生。
11.生产主管要组织好生产调度会,对生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或典型情况,要及时告诉员工,以引起大家的广泛重视;对表现优良的员工,要及时予以表扬,以树立榜样,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12.生产主管在生产调度会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发言应简明扼要,具有启发性和号召力。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出现维修事故的车辆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返工维修,维修事故责任人要向车主道歉,并赔偿企业相应的经济损失。企业要给予事故责任人一定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2.生产部门要会同技术部门认真分析维修事故的原因,确定相应的事故责任人。 3.生产部门要根据事故损失情况,会同技术部门制定出合理的维修范围,并在合理的条件下更换配
件。
4.相关人员要认真填写《事故处理意见表》。
5.生产部门负责拟定维修事故的处理报告,并警示其他员工。 6.出现维修质量问题者,应受到相应处罚。
A.机电工岗位:“油”或“水”不足,漏水、漏油、漏气,“三格”未换,螺丝未紧到位,方向球头、转向节、十字轴等联结件出现松动、错装,电瓶液不足、电瓶桩头不清洁,电瓶表面未清洁,电路接线不规范、出现松动等。
B.钣金喷漆岗位:喷漆前未除锈,喷漆时出现漏喷,内饰件安装不到位或漏装等。 C.车辆保养岗位:润滑点漏注,底盘转向、传动联结件未调整到位而出现松动,“三格”未清洁或更换,制动片未调整、应更换的未更换,电瓶液、冷却水、刹车油、方向助力泵油未检查或补充到位,风扇皮带、电机皮带未调整到位,发动机外表清洁不力。
7.受处罚的当事人如有不服,可以在五日内向企业行政人事部门提出申诉。行政人事部门在五日内代表企业做出最后处理意见。
8.如果当月有3名生产人员因一般质量问题受到书面检查处分,则生产主管负有连带责任,同样也要受到书面检查处分,并扣发其当月30%奖金。若生产主管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故意包庇质量问题当事人,则对生产主管和质量问题当事人均予以加倍处罚。
一般质量问题处罚表
违规项目 单车次1-2项 单车次3项以上 一月内2车次 一月内3车次及以上 第五条 工作考核
1.企业通过《工作绩效考核表》、《文明服务考核表》和《设备责任卡》等对生产人员进行考核。
2.每日早会,企业责成有关管理人员对上述考核情况进行现场公布,并记录在案。3.部门经理的考核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班组长考核由本部门经理负责,考核的结果和原始记录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和存档。
4.考核记录中有责任人填报的内容,责任人应如实填报。
行政处分 口头批评 书面检查 书面检查 警告处分 经济处罚 扣发责任人当月5-10%奖金 扣发责任人当月15-30%奖金 另扣发责任人当月20-30%奖金 扣发责任人两个月全部奖金 A.月度考核时,如有一项工作未达标,即处以10-30元罚款,两项未达标,即处以20-50元罚款,以此类推。
B.当月考核全部达标者,企业给予50元以上奖励。
C.若发现考核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的,每次每项扣罚10元。
5.考核记录是考核工作的重要凭证,并作为其计发工资奖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 安全生产
1.为保证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犯。
2.工作期间,员工不得随便离开本职岗位,不得在职场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到其它部门,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区域。
3.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4.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企业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企业内试刹车。
6.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由专人保管。
7.在企业内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工作时应使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但不得冒雨或拖经有水的地面使用,并要经常检查导线及插座是否良好。
9.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插拔电源及接触带电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或铁钱代替。
10.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2.生产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和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
工场地整洁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二章 技术管理
第七条 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化工作的法规和标准。 2.组织编制和修订企业的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3.组织制定企业技术管理及相关岗位的责任、规程和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4.定期检验设备和仪器的技术情况,适时提出维修或报废报告,及时向企业提出更新、改造、新置设备的资金使用计划,适时改造和增加设备,确保生产的持续和稳定。
5.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需要,制定或及时修订生产工艺规程、管理规章和工艺文件,把好质量检验关。
6.负责掌握生产车间的质量动态,建立、整理和保存质检统计资料,完成质量动态分析,适时向企业提供各种相关的信息,提出改进工作和提高质量的方案或建议。
7.协助配件部门做好配件采购的技术性审查和质量鉴定工作。
8.负责企业内部及客户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攻关等日常性技术服务工作,并负责组织企业内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使员工的技术素质、技术能力和使用设备、仪器、工具的安全技术水平得以不断提高。
9.及时推广现代维修技术及其管理方法,促进企业在运用技术、工艺和材料方面不断发展,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10.负责收集、整理、运用和保管企业的技术信息资料,包括技术资料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的建立、运用和保管。企业的保密性技术资料不准外借,企业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可在技术资料室内查阅;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的除了照价赔偿之外还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11.企业的仪器、设备、资料等,要全部登记、造册、建挡。重要或贵重的仪器、设备一定要指派专人使用和保管,并一律不得外借使用。凡技术部门所属的一般仪器、设备、工具需外借时,须由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到技术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如有损坏,借用者应说明损坏原因,并照价赔偿。
12.加强岗位责任和岗位监督,非技术部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出入本部门。 第八条 岗位设置
1.企业技术人员分为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两大部分。
2.技术管理人员又分为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和兼职技术管理人员两大部分。
3.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技术部门负责人、技术检验员、技术培训讲师、试车员和技术设备资料管理员等五个工作岗位,统一归属企业技术部门领导。其中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检验员若干名(技术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技术检验员),技术培训讲师、试车员和技术设备资料管理员由技术检验员兼任。
4.兼职技术管理人员由生产部门的各级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生产技术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生产过程的技术监督和质量自检、普通员工的初级技术培训和生产技术安全教育等。
5.技术服务人员是指承担一线服务工作的各级技工,其主要职责是在不断提高自身基本素质和技术水平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满意的和优质的最佳服务。
第九条 质检规范
1.根据国家《汽车修理行业国家标准》,严格履行“三检”(即“自检”、“互检”和“专检”)程序和检验质量标准。
2.“三检”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检验单上签字。 3.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交付客户。 4.技术检验人员要对质量检验结果负责。
5.“自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返工修复,对于延误的时间和维修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6.“互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通知车间主管或有关技术人员,并让其做出裁决,明确责任,对于责任人应追究其在误工期和增加维修费用等所造成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7.“专检”人员检验出的不合格车辆应及时返修或追加项目,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8.对于明显的维修缺陷,技术检验员未能检验出来,同时已经交付给客户的,应追究有关技术检验人员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9.对于隐性缺陷和有关电子元件的缺陷,在检验过程中未能表现出故障的,视情节减少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质检程序
1.本企业的质量检验由技术部门具体负责。
2.凡送修车辆或总成,均须经过本企业指定的专职人员进行技术检验。
3.进厂送修的车辆,属一般性技术状况的,由业务部门接待人员负责技术检测诊断,业务部门接待人员不能确诊的,由技术检验人员主持检测诊断。检测诊断结果应如实记入《派工单》
4.生产过程的自检由主修人和班组负责人双层把关。在维修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主修人应按工艺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一次自检;全车维修完成时,班组长应按标准进行一次自检;然后须经技术检验人员进行全面质检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确诊,否则不得视为竣工。
5.技术检验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质检单》。
6.生产过程中,出现价格较高或重要零部件需要更换的问题时,主修人及班组负责人应请技术检验人员到场进行技术分析,并决定是否更换。技术检验人员对价格较高或重要零部件的更换拥有决定权,并负有直接责任。
7.因质量问题返修的车辆,应首先经过技术检验人员作返修前检测,确认返修项目后,通知生产主管安排人员进行返修。
8.凡竣工车辆,技术检验人员须签署“合格”结论并签名后,方可移交业务部门。检验不合格者,生产主管应立即通知车间返工。技术检验人员在技术质量把关方面有一票否决权,并负有全部责任。
9.凡维修作业中出现漏项、维修质量不合格、违章作业、延误工期等情况时,均由技术检验人员记录在检验单上,当事人员和班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工作考核
1.企业通过《工作绩效考核表》和《文明服务考核表》对技术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2.每日早会,企业责成有关管理人员对上述考核情况进行现场公布,并记录在案。 3.部门经理的考核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负责,部门员工的考核由本部门经理负责,考核结果和原始记录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和存档。
4.考核记录中有责任人填报的内容,责任人应如实填报。
A.月度考核时,如有一项工作未达标,即处以10-30元罚款,两项未达标,即处以20-50元罚款,以此类推。
B.当月考核全部达标者,企业给予50元以上奖励。
C.若发现考核记录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每次每项扣罚10元。5.质检工作考核 A.质检工作考核指标
质检工作考核指标分为检验工作量、检验准确率、检验记录完整率和检验记录及时率等四项。
——“检验工作量”指标是指月度内检验的车次总和。 ——“检验准确率“指标是指
检测正确的车次之和 检验准确率= 被检测的总车次 本企业的“检验准确率”为98%。
——“检验记录完整率”是指填写记录时有无漏项或漏填的项目
记录完整的检验单数
检验记录完整率= 检验总单数 本企业的“检验记录完整率”为98%。
——“检验记录及时率”是指检验单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完毕并及时送达有关单位。
按期完成的检验单数
检验记录及时率= 检验总单数 本企业的“检验记录及时率”为99%。
B.质检工作考核等级
依照技术检验人员完成上述四项指标的具体情况,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正常、较差四个考
核
等
质检工作考核等级表
级
。
结果 优秀 指标 检验准确率 检验工作量 检验完整率 检验及时率 100% 超额 100% 100% 99% 完成 99% 100% 98% 完成 98% 99% 97%及以下 未完成 97%及以下 98%及以下 良好 正常 较差 第十二条 安全操作及技术管理规程 1.《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2.《钻床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3.《车床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4.《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5.《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6.《轮胎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7.《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8.《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9.《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10.《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 11.《技术档案保密规程》见附件。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十三条 管理职责 1.业务接待及工作流程
A.接待咨询业务的客户或前来企业送修车辆的客户,认真询问客户的来意与要求。 B.协助技术人员对送修车辆技术进行诊断,确定维修内容和大致期限。 C.维修报价,决定客户进厂维修时间或预约维修时间。
D.填写《派工单》,并将接修车辆清洗后送入维修车间,与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办理交车手续。
E.维修期间,对维修增项意见的征询与处理。
F.将竣工车辆从维修车间接出:检查车辆外观技术状况及有关随车物品。 G.通知客户提车,准备客户接车资料。
H.接待前来企业提车的客户,引导客户视检竣工车辆,向客户汇报维修情况,办理结算手续,恭送客户。
2.预约维修服务
A.工作内容:受理客户提出的预约维修请求或向客户提出预约维修建议,经客户同意后,办理预约手续。
B.职责要求:业务人员要根据客户与本企业达成的意见认真填写《客户车辆维修预约单》,并请客户签名确认。预约时间要准确,配件需求量较大或需要准备价值较高的配件时,要请求客户交纳一定数量的定金(不少于配件原价的三分之一)。事后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便于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预约时间临近时,应提前一天通知客户预约的时间和内容,以免客户遗忘而影响本企业的正常工作。
3.客户的咨询解答与投诉处理
A.工作内容:无论客户是电话咨询或者是亲自来企业咨询,业务接待人员必须先听后答,并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需要落实的问题。客户投诉时,业务接待人员要热情礼貌,认真
倾听客户的意见,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倾听完客户意见后,业务接待员应立即给予答复或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并明确表示答复或处理的时间。处理客户投诉时,不能凭主观臆断,不能与客户辩驳争吵。
B.职责要求:业务接待人员要有良好的素质修养、职业道德和全局观念,要有“客户第一“的服务意识。倾听客户讲话时要耐心仔细,不可随意打断客户;回答客户时要意思明确、简明扼要,尤其要引
导客户认同本企业的实力和信誉。每次接待客户都要认真记下客户的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客户投诉处理要善始善终,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4.客户延伸服务
A.工作内容:根据客户档案的相关资料,业务人员必须定期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若有必要或对重点客户还须安排业务人员上门回访),并做好回访的记录和统计。第一次电话回访的时间一般选定在客户车辆出厂一周之内。
电话访问的内容包括:询问客户车辆使用情况、对本企业服务的评价、告之对方有关驾驶与保养的知识或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提醒下次车辆保养的时间、介绍企业的新增服务及内容(如新设备、新技术、新科目和新项目等)、告之本企业免费或优惠服务的计划和要求等等。
B.职责要求:访问客户之前要有一定的准备,访问要有针对性,不能漫无边际,脱离主题。访问客户时不仅要告知本企业的意图,还要善于在交谈中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发现潜在的经营资源和开发重点。
5.业务档案管理
A.工作内容:客户首次来访后,业务接待人员当日必须建立业务档案并为其建立客户档案(要求一车一档)。
客户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客户有关资料、客户车辆有关资料、维修项目、修理保养情况、结算情况、投诉情况,一般以该车的各种维修单据为主。老客户的档案资料仍存入原档案袋。
B.职责要求:建立档案要细心,不可遗失档案规定的资料,不可随意乱放,应放置在规定的专用档案柜内,并由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 岗位设置
1.企业业务人员分为内部业务人员和市场业务人员两大部分。
2.内部业务人员又分为前台业务接待员和收银员两个岗位,具体业务管理工作由企业执行经理负责。
3.市场业务人员又分为市场业务主管和市场专员两个岗位,具体业务管理工作由市场业务主管负责。
第十五条 业务流程规范 1.业务接待
A.业务接待人员要文明礼貌,主动热情,服装整洁,仪态大方。
B.见到客户驾车驶进企业大门,应立即起身,带上工作用具(笔与接修单)走到客户车辆的驾驶室门边向客户致意:微笑、点头、向客户问好、表示欢迎(如:“欢迎光临”),同时简短地自我介绍。
C.客户车辆未停放在本企业规定的接待车位时,应礼貌引导客户把车停放到位。 D.简短问明客户来意:如属简单咨询,可当场答复的则当场答复,然后礼貌地送客户出门并致意。如需要对车辆进行诊断、报价或进厂维修的,应邀请客户先到业务接待厅休息。客户等候时,应主动倒茶,并示意“请稍等”,由本企业工作人员对客户的车辆进行检测诊断后,再与客户商洽。
E.客户确认车辆检测结论后,应当场填写维修单或预约单(注明客户对维修时间及维修内容的特别要求),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预约维修的客户,临别时,应礼貌提醒客户记住预约时间。
E.如属新客户,应主动向其简单介绍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维修服务的主要内容。 2.业务咨询与技术诊断
A.业务接待人员应细心专注地聆听客户的要求,然后以专业的态度和通俗的语言回答客户的问题。
B.在对客户车辆进行技术诊断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难障碍,应立即通知技术部门的专职技术员迅速到场予以协助,技术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
C.技术诊断完成后,应立即把检测诊断单呈交客户,并把维修建议告诉客户。 D.与客户商定维修内容、收费价格、交车时间等具体事宜时,要确定客户有无其它要求,并将有关内容逐项记录在案。同时应明确维修配件是由本企业提供,还是由客户提供;是用正厂配件,还是用副厂配件。当客户自购配件或要求使用副厂配件时,业务接待人员应明确告知本企业对其技术质量不作担保,也要记录在案。最后,请客户过目相关内容资料,并予以签字确认。
3.维修估价
A.与客户确定维修价格时,一般采用“系统估价法”,即按照排除故障时所涉及的系统进行维修收费。
B.对于一时难以找准故障原因的,也可以采用“现象估价法”,即按照排除故障现象为目标进行维修收费。但此种估价方法风险太大,应慎重从事。
C.针对技术含量不高的维修内容、市场有相应标价的维修内容、或客户指定的维修内容,可以用“项目定价法”,即按照实际的维修内容和工作量确定收费标准。
4.质量承诺
A.在业务洽谈过程中,要向客户详细说明本企业对维修质量的具体规定,并向客户介绍本公司对确保质量的具体承诺。
B.承诺时要留有一定的余地,特别要考虑汽车配件供应、维修技术难度和其他不可抗力对维修时间的影响等重要因素,不能有失信于用户的心态与行为。
C.履行承诺必须由企业各部门密切配合。 5.办理接车手续
A.客户在签字同意维修后,业务接待人员应尽快与客户办理接车手续,即验收客户的车辆钥匙、随车物品及相关证件(特别是二保或年审的车辆),并审验其证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完好性(如有差异应及时向客户说明,并做出相应处理,请客户签字确认)。
B.接收待修车辆时,应对所接车辆的外观、内饰、表层、仪表、座椅等部位做出全面视检,以确认有无异常。如有异常情况,应记录在案,并请客户予以确认。
C.对待修车辆的随车工具和物品应清点登记,并请客户在“随车物品清单”上签字;同时,把工具与物品存入为该车用户专门提供的存物箱内。
D.对待修车辆的车钥匙(总开关钥匙)要登记、编号,并放在统一规定的车钥匙柜内。 E.对待修车辆的油表、里程表所标示的数字要记录在案,并请客户予以确认。 F.客户车辆送修时,应具备行驶功能,装备齐全。
G.客户送修事故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行驶的车辆、短缺零部件的车辆时,应签字确认其文字说明。
H.业务部门应建立送修车辆的技术档案和客户档案,特殊情况时,需要由客户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
6.追加维修项目处理
A.业务部门接到维修车间关于追加维修项目的信息后,业务接待人员应立即与客户进行电话联系,征求对方对增项维修的意见。同时,应告知客户由增项所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所需追加的费用。
B.得到客户明确答复后,业务接待人员应立即转达维修车间。
C.如客户不同意追加维修项目,业务接待人员可口头通知车间并记录通知时间和车间受话人;如客户同意追加维修项目,应立即开具追加维修“派工单”,列明所追加的维修项目和具体内容要求,交维修车间主管,并详细记录交单的时间。
D.说明追加项目时,要从技术上作好解释工作;事关安全问题时要特别强调其利害关系。要冷静对
待客户的抱怨,不可强求客户,应当尊重客户的选择。 7.业务进度监督
A.业务部门要根据业务进度要求定时向维修车间询问维修任务的完成情况,维修车间应如实报告。
B.在业务进展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业务部门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C.对维修期限较长的业务,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向客户通报业务进展情况。 8.办理客户提车手续
A.维修任务完成后,维修车间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
B.业务部门要做好客户提车的各项准备工作:维修车间交出竣工验收的车辆后,业务人员要对车辆做最后一次清理,如清洗车辆,查看车辆外观是否正常,清点随车工具和物品并放入车内,核对车辆钥匙等。结算人员应将该车的全部维修单据汇总核算(此前要收缴维修车间与配件部门的全部有关单据)。
C.通知客户提车:准备工作就绪后,应及时用电话通知客户前来提车。如不能按期交车,要说明延误的原因并表示歉意,争取客户的谅解,
D.客户前来提车时,应简要介绍客户车辆的维修情况,指示或引领客户办理结算手续。
E.业务结算:客户来到结算台时,结算人员应主动礼貌地与客户打招呼,并示意客户在结算台前落座,同时迅速拿出结算单据呈交给客户。当客户同意办理结算手续时,应迅速办理;当客户要求打折或提出其他要求时,结算人员应通知业务主管及时处理。
F.交验车辆:业务结算完毕,结算人员应即刻开具该车的“出厂通知单”,连同该车的维修单、结算单,质量保证书,随车证件和车钥匙等一并交到客户手中,然后由业务人员引领客户到车场做随车工具与物品的清点和外观视检。如客户无异议,则请客户签字验收。若客户提出异议时,业务部门应立即查明,及时处理。
9.客户回访及延伸服务
A.业务部门要定期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若有必要或对重点客户还须安排业务人员上门回访),并做好回访的记录和统计。第一次电话回访的时间一般选定在客户车辆出厂一周之内。
B.电话回访的时间要短,内容要明确精练,对客户的问题或要求必须做出明确答复。如果不能当场答复的,必须限期答复。
C.访问客户一定要在客户自愿和方便的前提下进行。
D.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故障和提前损坏的,业务部门和维修部门应优先安排其返修。
E.假如在维修质量方面发生争议,业务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先内后外(即先在内部查找原因,然后再从外部查找原因)”原则,积极妥善解决。
10.业务统计
A.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当日的报表填报,并要做到准确、完整,不得估计、漏项。
B.业务部门应在周、月、季、年等时间结束后,及时对维修车辆的数量、类别、项目、收入及欠收等内容进行分类统计,并及时做出业务统计分析报告,并按时提供给其他相关部门和企业领导,以便各级管理部门进行有效地分析决策。
C.业务统计参考表格包括:进厂维修单、维修追加项目单、维修估价单、维修预约单、维修结算单、汽车维修检测诊断报告单、维修竣工出厂通知单、售后服务卡、客户电话记录表、客户来访登记表、客户来信登记表、客户预约维修登记表、客户档案资料表、客户随车物品清单、业务统计表(周、月、季、年)、行业市场情况调查表、业务统计分析报告表等。
第十六条 业务研发 1.业务研发工作的重要性
业务研发工作包括业务研讨和市场开发两个方面,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动态管理原则对待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正确识别、分析、把握和占有市场的基本保证。
2.业务研发工作的主要内容
业务研发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前行业市场状况(包括汽车消费、维修、养护等汽车商务需求市场的动态趋向,业内其他企业的营销新举措、新业绩等等)的调查、收集、分析与经营决策建议,当前市场环境(包括国家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等)变化的调研,新客户开发计划及营销方案,本企业业务状况的整理、分析、评价与经营决策建议,本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业务成效的分析与评价,客户满意度、忠诚度及信息反馈的分析与评价,完善
客户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设性方案等等。
3.业务研发工作的主要方式
A.组织专人进行专项或专题市场调查。
B.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信息搜集和整理工作。
C.按层次、按部门、按岗位分别组织本企业员工参加多种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或专题及专项分析会。
D.组织客户参加丰富多彩的专家报告会、联谊会、研讨会、座谈会、汽车维修与保养技术专题讲座。
E.组织形式多样的客户服务活动和优惠促销活动。 F.组织专业市场业务人员拓展市场。
G.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如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送修或来访日期,送修车辆的车型、车号、车种、维修养护项目,保养周期、下一次保养期,客户希望得到的服务,在本企业维修、保养记录等等)、根据客户需求改进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 工作考核
1.企业通过《工作绩效考核表》和《文明服务考核表》对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2.每日早会,企业责成有关管理人员对上述考核情况进行现场公布,并记录在案。 3.部门经理的考核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负责,部门员工的考核由本部门经理负责,考核结果和原始记录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和存档。
4.考核记录中有责任人填报的内容,责任人应如实填报。
A.月度考核时,如有一项工作未为达标,即处以10-30元罚款,两项未达标,即处以20-50元罚款,以此类推。
B.当月考核全部达标者,公司给予50元以上奖励。
C.若发现考核记录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每次每项扣罚10元。
第四章 零配件管理
第十八条 管理职责
1.零配件部门要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组织部门员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培训,坚守岗位,并要认真做好非正班期间的值班工作。
2.除了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和配件仓库保管员之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零配件仓库。
3.零配件部门要及时保证本企业汽车维修所用的各种零配件供应。采购零配件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超期一次,扣罚20元。
4.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要积极组织零配件的对外销售。
5.零配件部门要做好零配件采购的市场调研、定点采购、定期询价和计划采购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届时由零配件部门牵头,会同生产、技术、财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专门小组,共同做好零配件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
6.零配件仓库的库存要合理,防止库存积压。工具采购、批量进货、总成件的采购要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凡属盲目采购造成库存积压的,要追究部门经理以及当事人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7.采购零配件时,若因固定商家无货,需要到其它商家进货的,价格不能偏高。价格高于固定商家的,需先请示报价,经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购买。
8.若因特殊原因必须安排零配件部门以外的员工采购零配件时,由零配件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委托生产部门负责人安排其部门维修人员落实采购任务。
9.要严格进货检验手续。所有采购回来的零配件,进库时必须核对数量、价格、质量,特别要防止假货入库。发现假货和质量问题时,要追究部门经理(部门主管)以及当事人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10.维修人员领取零配件要凭借《派工单》,由零配件仓库保管员填写发货单据,领取人签名。总成或价值较高的零配件要有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批手续。仓管员凭领取人签认的发货单据及时核对库存并登记做帐,所发零配件应与《派工单》要求相符。
11.严格执行零配件交旧领新制度。领新零配件的同时,当事人必须交回旧零配件。旧零配件必须编号入库,单独存放。
12.对二保车、大修车的油品消耗量要实行定量管理,大修车每辆清洗用油最多10公斤,试车用汽油最多5公斤,机油1-2罐(冷藏车增加1罐),砂布4张,锯片2条。若发现多领或冒领,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13.零配件的价格要合理,销售价不能超过市场价(与车主协商定价的另外),发现随便加价而影响企业声誉的,要追究部门经理(部门主管)以及当事人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14.零配件及材料进库后要立卡、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每月月底要做好盘存核算工作。
15.要严禁格执行常备工具、检验仪表和检验仪器的管理制度,保管好各种常备工具、检验仪表和
检验仪器,做到定期校验和保养维护。凡领用人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若不能及时归还者,零配件部门有权制订惩罚措施。
16.零配件的部门员工如果违反本条有关规定、不履行岗位职责者,发现一次扣罚10-50元,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其本人全部承担;一月内连续违规三次者予以行政处分,性质特别恶劣者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岗位设置
1.零配件部门包括部门经理(部门主管)、零配件配件采购员、零配件仓库保管员等三个工作岗位。
2.零配件部门经理(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3.零配件采购员负责本企业维修零配件的采购工作,但不得兼任零配件仓库保管员。 4.零配件仓库保管员负责零配件的验收入库、日常保管(包括常备工具、检验仪表和检验仪器的定期校验和保养维护)、出库管理和计划盘存等项工作。
5.零配件计划管理由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具体负责,不再设置专门岗位。 第二十条 工作流程
零配件部门的工作流程按以下步骤进行:
定价 记帐 入录电脑 入库 验收
核对计划 市外采购 市内采购 采购审批 制卡 上架 分列货位 日常保管 查验核对 发货盘存 结帐统计 月采购计划 市场调研 定点计划 第二十一条 采购计划管理
1.每季度要根据生产部门的零配件使用情况、市场调研、定点采购、定期询价和企业主管领导的指示拟定零配件月采购计划,经本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审核无误后,交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2.部门经理(部门主管)要根据零配件使用情况作出动态分析图,做为零配件月采购计划的附件,以供企业主管领导决策时参考。
3.零配件月采购计划应该一次性提出,最多不能超过两次,并应建档保管,以备日后查询。
4.零配件月采购计划审批完毕之后,应该及时交给配件采购人员,由其合理安排采购实施计划。
5.有关人员采购零配件时,必须填写《零配件采购申请单》,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6.外购件确需即时付款的,由企业主管领导在《零配件采购申请单》上签批具体金额后,采购人员凭此单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7.零配件采购回公司后,必须交由零配件部门负责人(或技术部门指定的专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合格后,由零配件部门负责人在《零配件采购申请单》和发票上签章。
8.零配件采购人员必须凭有效的《零配件采购申请单》和所购零配件及时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9.采购人员必须凭有效《零配件采购申请单》、购件凭证、入库单等,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事宜。
10.挂帐零配件,必须将零配件供应商所出具的有效凭据及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凭证交出纳核对,由出纳将凭证移交给会计。
11.财务部门经理必须严格审核采购人员所报呈的单据,并及时入帐。
12.所购急件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零配件部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及生产班组前来领取。
第二十二条 库存管理
1.零配件仓库保管员在办理零配件入库手续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所购物品与《零配件采购申请单》中所列物品是否相符,以及有关人员的技术鉴定意见,并据实填制入库单,记入库存材料台帐。
2.零配件部门负责人或零配件仓库保管员要对所购进零配件的规格、名称、产地、价格等进行全面验收,并确认合格后,方能在入库验收记录上签字。
3.零配件仓库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零配件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A.对办理入库手续的零配件要及时作帐,作帐以正式收发凭证为依据。
B.入库零配件要及时制办零配件专用卡,清楚入库配件的名称、型号、规格、级别、储备额和实际储存量。
C.配件入库后要统一登记,一物一档,统一编号,便于查询。
4.零配件保管员要注意处理好零配件的库存保管事宜,要对零配件进行合理的分区、分架、分层管理,以便于电脑查询和出库,节省配件仓库的使用空间。
5.零配件保管员要努力做到安全库存:对于不常用的配件不宜储存过多,对于易变形、易损坏的零配件要谨慎存放,处理好零配件仓库的安全防火事宜,定期清仓、盘点掌握配件变动情况,避免零配件的积压、损坏或丢失,保证帐、卡、物相符。
6.要与生产车间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旧零配件的回收管理工作。
7.为了及时掌握库存零配件的变化情况,避免配件的短缺、丢失或超储积压,必须每周定期对零配件进行盘点。
A.盘点的内容:查明实际库存的数量与帐、卡上的数字是否相符,检查零配件收发有无错误,查明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发生。
B.盘点的形式:盘点主要有永续盘点、循环盘点、定期盘点和重点盘点等形式。
“永续盘点”——是指零配件保管员每天对有收发动态的零配件盘点一次,以便及时发现收发差错;
“循环盘点”——是指零配件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品分别轻重缓急,做出每月重点日盘点计划,并按计划日进行盘点;
“定期盘点”——是指在月、季、年度组织清仓盘点小组,全面进行盘存清查,并造出库存清册;
“重点盘点”——是指根据季节变化或工作需要,或因为某种特定目的而对仓库物资进行的盘点和检查。
C.盘点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对于盘点后出现的盈亏、损耗、规格串混、丢失等情况,应组织复查落实,分析产生的原因,并及时予以处理。
D.合理储耗:对易挥发、潮解、溶化、散失、风化等物品,允许有一定的储存损耗。凡在合理储耗标准以内的,由零配件保管员填报“合理储耗单”,经批准后,即可转财务部门核销。正常储耗的计算,一般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其计算公式如下:
合理储耗量 = 保管期平均库存量 × 合理储耗率 实际储耗量 = 帐存数量 - 实存数量
储耗率 = 保管期内实际储耗量 ÷ 保管期内平均库存量 × 100%
实际储耗量超过合理储耗量部分作盘亏处理,凡因人为的原因造成零配件丢失或损坏的,不得计入储耗内。
E.盈亏和调整:在盘点中发生盘盈或盘亏时,应反复落实,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由零配件保管员填制“库存物品存报告单”,经零配件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按规定报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F.报废和削价:由于保管不善,造成霉烂、变质、锈蚀的零配件,在收发、保管过程中己损坏并己失去部分或全部使用价值的,因技术淘汰需要报废的,经有关方面鉴定并确认不能使用的,由零配件保管员填制“物品报废单”报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由于上述原因需要削价处理的,经技术鉴定后,由零配件保管员填制“物品削价报告单”,报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G.事故处理:由于被盗、火灾、水灾、地震等原因,或因零配件保管员失职指使零配件数量和质量受到损失的,应作为事故向企业主管领导报告,并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H.调剂余缺:在盘点过程中,还应清查有无本企业多余或暂时不需用的配件,以便及时把这些配件调剂给其他需用的单位。
8.积压零配件处理办法
A.要查清楚积压零配件的型号、名称、规格、数量、市场价格。 B.在维修过程中尽量使用积压的零配件,并参考市场价格。 C.对积压零配件适当削价处理。
D.积极与零配件供应商协商,争取以货换货。 E.对于己经淘汰的车型零配件,做为废件处理。 9.旧零配件管理办法
A.生产部门修车所换下的旧零配件,应以旧换新,由零配件部门应集中存放。 B.车辆维修完工后,将旧零配件记进行清点,做好清洁、打好包,并填写清单:如车牌、车型、旧零配件名称、数量等。
C.如果车主要求带走的,便将旧零配件放到客户车辆的尾箱里。如果车主不带走的可利用旧零配件,则存入旧零配件库,不能利用的则作为废品处理。
D.对可利用旧零配件要造册登记,进行统一分类管理。 10.特约维修的旧零配件处理办法
A.特约维修的索赔零配件应由该车型的特约维修负责人向本企业交待清楚,生产车间换下的索赔旧零配件应做好卫生清洁、打好包,填写好清单,交有关人员进行索赔处理。
B.本企业应指定专人作为索赔车型的协作人,以便于及时与厂方联系,争取得到较好的处理结果。如不能及时结案,该协作人应即时将索赔零配件交零配件部门保管。
C.零配件部门所收的索赔旧零配件应分类保管,用专用记录本详尽登记每次索赔旧零配件的业务明细,以备日后查验。
D.如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的操作程序而造成旧零配件遗失的,由违规者照价赔偿。 E.凡属索赔的零配件必须经过有关人员的检验和有关负责人的确认,否则不与索赔。 F.任何人不得以零配件索赔的名义向客户索取财物,任何人不得以非本企业的更换件冒充本企业的更换件。
G.要认真执行零配件索赔前的检验规定,不够索赔要求的一律不予索赔。 11.废旧物品管理办法
A.执行以旧换新制度,积极加强废旧物品的管理。
B.对于更换下来废旧零配件能够进行修理的,一定要进行修理;同时检验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检验合格的作为储备配件,降价处理(必须事先与客户讲清情况)。
C.对于没有修理价值的废旧物品,可以集中报废处理。第二十三条 工作考核
1.企业通过《工作绩效考核表》和《文明服务考核表》对配零件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2.每日早会,企业责成有关管理人员对上述考核情况进行现场公布,并记录在案。 3.部门经理的考核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部门员工的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结果和原始记录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和存档。
4.考核记录中有责任人填报的内容,责任人应如实填报。
A.月度考核时,如有一项工作未达标,即处以10-30元罚款,两项未达标,即处以20-50元罚款,以此类推。
B.当月考核全部达标者,公司给予50元以上奖励。
C.若发现考核记录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每次每项扣罚10元。 第章 则
维修车辆牌号 进厂时间 分 月 日 时 五附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于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试行。 第二十五条 企业将根据运营状况对本办法进行及时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中未涉及的管理内容,企业将另行规定。
*附表 附件1
派 工 单
№
:00001
车型 附诊断结果 项 目 维修班组 主修人 完工期限 月 日 时 分 具 体 要 求 件2
事处意表 作 业 内 容 故理见 检验 自检人: 意见 年 月 日 生产主管: 年 月 日 质检员: 年 月 日 备注 发生事故单位 发生事故地点 事故经过: 事故性质 发生事故时间 事故类型 事故原因分析: 维修意见: 鉴定人意见: 维修组长意见: 维修部经理意见: 备注: 附件3
工作绩效考核表
被评估者姓名: 职务: 评定时间: 评估项目 出勤情况 (5) 态 忠诚度(4) 能否认同公司,忠于公司,热心于本职工作 上级评估要素 有无缺勤(5) 具体内容及着重点 执行公司考勤制度,无迟到、无早退、无旷工(上述事项有一次,扣1分) 自评 领导考评 度 维 度 (20) 认同感(4) 是否熟悉并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政策等;有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 执行力(4) 工作激情(4) 诚信、担责、不损公肥私(4) 工作熟悉程度(10) 学习能力(8) 计划组织、执行能责任感是否强,确定完成交付的工作;是否用心努力完成,并达到要求。 工作中是否富有激情,敬业,善于付出 工作中是否首先考虑到公司的利益第一,是否做到诚信、务实,敢于承担责任,不做损害公司之事 能否熟练掌握工作,并独立有效地进行;能否随机应变的处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主动学习各种岗位技能知识,丰富知识面,开拓视野 能否制定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计划,并能有效的整合资源,按计划、按要求落实组织执行;能否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工作中是否乐于帮助同事;尽心尽力服从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决定;与同事相处融洽,能携手完成工作 对内与同事们、上下级、部门、公司与公司间;对外与客户、合作单位是否具备流畅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出色的协调沟通能力 是否能胜任职责范围内规定的工作,工作中是否具有前瞻性,是否能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能 力 维 度 (45) 力(5) 团队协作能力(7) 协调沟通能力 (10) 是否能发现问题,是否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5) 每项工作完成情是否能正确、有效地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结果(完成比例100%为10分,以此类推) 当月重要工作事项完成率(完成比例100%为10分,以此类推) 绩 效 维 度 (30) 况(10) 重要工作完成率(10) 工作满意度 (5) 工作投诉率(5) 合计 工作表现能否赢得本部门及其他部门领导及员工的表扬和尊重 是否有部门对该员工的工作及行为方面有投诉 附件4
文明服务考核表
姓名 岗位 维修班长 说明:1、考核项后人员姓名为数据来源者,请评分者主动索要数据,并依此客观、公正打分,被评者也需积极提供依据。2、若考核结果栏内不够写,可写在考核表下方事实依据处 考核结果 序主经考核项目 指标定义/计算方法 权重 号 任 理 实际完成值 1 班组满意度 加权平均分/100*权重 20 2 服务投诉数 电话、书面等有效投诉,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次 24 3 检查 各项检查低于其他班组平均分1分,相应扣除1分。若需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每项扣2分。 未按要求预防性维修(按规定周期上下不得超过2周)每次扣2分。维修后不记录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每次扣1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5分/次,情节严重每次扣10分。下属人员包括自身由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通报一次扣2分。 10 4 维修记录 10 5 纪律 10 6 每发生一次有伤残等级的安全与环保事故扣10安全及清场 分;若发现一次维修后清场(废旧灯管、保温、螺栓等等)不彻底扣2分/次。 10 7 培训学习 公司、部门规定的培训,每少一次扣1分(符合请假条件并履行请假手续的除外)。参加考试需合格,每补考1次扣2分 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2分,拖延时间完成每次扣1分。 6 8 工作结果 10 考核总分 100 被考核人签字 领导签字 附件5
设备责任卡
部门班组; 年 月 日
责任人 设备名称 保养人 设备编号 安装地点 总考核人 保养周期 责每季度 次 每月 次 每周 次 每天 次 1.设备运转无异常响声(2分) 任 2.设备外观清洁(2分) 要3.无违章操作现象(3分) 求 4.设备运行安全可靠(3分) 检查记录 次数 1 2 3 4 5 6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检查人 责任部门 经理意见 技术部门 经理意见 企业领导 意 见 附件6 客户车辆维修预约单
№
:00001
服务顾问: 年 月 日 顾 客 基 本 情 况 顾 客 姓 名 车 型 车 牌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公 里 数 购 车 日 期 预约情况 预 约 进 站 时 间 月 日 时 分 预 计 交 车 时 间 预 约 内 容 客 户 描 述: 月 日 时 分 故 障 初 步 诊 断: 所 需 配 件(备件号)、工 时: 维 修 费 用 估 价: 客 户 其 他 要 求: 预约上门取车时间 预约上门交车时间 取车/交车 人签名 备 注: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预约上门取 车地点 预约上门交 车地点 顾客或交接人签名 交车人 收车人 附件7 零配件采购申请单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序号 1 申请人: 规格型号 用 途 数 量 采购人: 是否急需 备 注 名 称 2 3 4 5 部门主管审批: 年 月 日 附件8 质检单
№
:00001
受检车辆牌号 班组及主修人 维修 项目 受检 项目 检验 结论 第一次 质检员: 月 日 时 附件9
第二次 质检员: 月 日 时 质检负责人: 月 日 时 受检车型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清除举升机附近妨碍作业的器具及杂物,并检查操纵手柄是否正常。 2.车辆驶入后,调整举升机支撑架块对正该型车规定的举升点。
3.升举时,操作人员应离开车辆;当升举到需要高度时,必须立刻插入保险销,并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开始维修作业。
4.若有人正在从事维修作业时,严禁其他任何人升降举升机。
5.维修作业完毕后,应清除杂物,打扫升举机周围的环境卫生,以保持场地整洁。 6.定期(注:不得超过半年)排除升举机储油缸内的积水,并检查油量;油量不足时应及时加注相同牌号的压力油,同时应检验并润滑举升机移动齿轮和链条。 附件10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各手柄及锁紧机械是否正常,用手转动主轴并挂档,进行空车试转,然后检查钻床的润滑状况。
2.装、拆钻夹头、钻套、钻头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不得随意用锤或铁块敲打。 3.工件必须夹装牢固,严禁不装夹而只用手去固定工件进行钻削;不便夹装的工件要用钳子(或手虎钳)挟持,并在下方垫板后方可开机操作。
4.上机操作前应按规定戴防护眼镜,女同志还应戴工作帽,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得用手掣动仍在旋转的主轴。
5.在钻削过程中应用合适工具或提升钻头的方法经常清除钻屑,严禁直接用手去清除钻屑。
6.钻削时应加注适当的润滑剂或冷却液,运转过程中不得用手巾、棉弥擦拭工作钻头或主轴。
7.钻削过程中发现夹头松动,工作不稳和发生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8.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洁工作台和虎钳,擦拭及润滑钻床,并将手柄工具正确认置,切断总电源。附件11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机床各部情况,按规定加注润滑油,手动检查大、中、小拖板,挂完档用手转动主轴。
2.低速运转检查床头箱和走刀箱,检查各个控制手柄和自动润滑系统,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3.装卸校正较大工件时,床面必须垫盖木板。校正工件时不得用大锤敲打工件,以免损坏主轴精度,加工不对称工件时应配装夹具。
4.上机操作前,应检查衣服扭扣和袖口是否扣紧,并配戴工作眼镜,女同志还应配戴工作帽,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5.严禁直接用手清除切屑和擦拭工件,不得用棉纱去擦拭旋转工件,不得用油壶直接在内孔加注润滑油或冷却液。
6.不得在床面上放置工具、夹具、待加工件及其它杂物。 7.机床运转时人不得离开机床。
8.人离开机床时,退出刀具,必须切断电源。
9.工作完毕后,必须擦净机床,加注润滑油,将各手柄拨至合适位置,溜板箱要摇至床尾,最后断开总电源。 附件12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用手转动砂轮,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防护罩及各部件是否正常。 2.过大、过长工件不得在砂轮上磨削,所磨工件必须拿稳,不得单手持工件进行磨削。
3.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不准戴手套,不准用棉纱或布包着工件进行磨削。 4.操作者应站在砂轮一侧,不得正对砂轮操作;同一砂轮不准两人同时进行磨削。 5.更换新砂轮时应切断总电源,轴端螺母垫片不得压的过紧,以免压裂砂轮。 6.磨削完毕后应关闭总电源。
7.应经常消除防护罩内积粉。 8.应定期检修更换主轴润滑油脂。附件13
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操作前应认真检查拆装机的电源、气源、机械传动部分是否正常。 2.拆装轮胎前应将轮胎的胎压泄掉,并将轮胎清洗干净。 3.拆装轮胎前应严格检查轮毂的具体尺寸。
4.轮毂卡位要准确,气源要稳定良好。
5.要定期严格检查和维护轮胎拆装机,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附件14
轮胎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定期检查维护轮胎动平衡。 2.轮胎动平衡前应将轮胎清洗干净。
3.准备好轮胎平衡的有关铅块、夹子、锤子、胶水等; 4.安装轮胎时应该卡位准确,并且施加合理的扭矩。 5。按照标准的技术参数进行动平衡试验;
6.动平衡机运转时,轮胎运转方向一侧不得站有任何人员。 附件15
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时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得在工作区域内打闹,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它部门走动,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区域。
2.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3.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
5.车辆在工作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工作区域内试刹车。6.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由专人保管。7.工作照明时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并不得冒雨或拖经有水面名使用,要经常检查导线及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拔电源,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0.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1.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附件16
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香蕉水及所需器具。
2.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将待喷部位的表面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的专用服装。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喷漆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摄氏度以上。 7.经常检视进气滤网并经常清洁,防止阻塞。
8.保证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附件17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先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它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用具和机具的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使用校正台时应正确挟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夹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折床、碰焊机、电焊机时,必须事前检查各部及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启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件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戴面罩及劳动防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后谨慎操作。 6.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要远离火源,不得在太阳下曝晒,不得碰撞;所有氧焊工具不得沾上油污或油漆,并要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切忌直接拖拉。
8.氧焊点火时,应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应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回燃)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附件18
电工(空调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整无损,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的漆面光泽,车内装饰、地毯及座位要使用保护垫布或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应将电瓶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度。检查电瓶时应戴防护眼镜。
5.新电瓶充电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要求,在充电过程中需要取出电瓶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打开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出雪种时应缓慢操作,防止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灼热金属接触,否则雪种会分解成有毒气体。
7.添加处理雪种时要戴防护眼镜,防止雪种溅入眼内(如不慎进入应立即用冷水或20%稀硼酸冲洗)或溅到皮肤上。
8.雪种钢瓶搬运时严防震动或撞击,要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 附件19
技术挡案保密规程
1.技术挡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和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性文件,必须整理后归挡保管。
2.本企业设置的技术挡案包括:生产技术信息档案、维修技术质量挡案、生产管理基础挡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挡案、生产设备挡案和科研产品开发挡案等。
3.本企业技术挡案由技术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技术资料进入本公企业后,技术部门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挡时要分类编号,登记并立卷归档。同时要编制检索卡片,以利查阅。
5.本企业技术挡案一律不对外单位外借。内部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企业机密的技术资料不得借阅和复印。技术挡案借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门要定期对技术挡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销毁失去使用价值的过期挡案资料。 附件20
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
1.服从企业总经理和执行经理的领导,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化工作的法规和标准。 3.组织编制和修订企业的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4.组织制定企业技术管理规程和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5.定期检验设备和仪器的技术情况,适时提出维修或报废报告。
6.及时向企业提出更新、改造、新置设备的资金使用计划,适时改造和增加设备,确保生产的持续和稳定。
7.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需要,制定或及时修订生产工艺规程、管理规章和工艺文件,把好重点维修
项目的质量检验关。
8.协助生产主管对维修疑难车辆或返修车辆进行技术诊断,积极配合生产主管部门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技术性疑难问题,确属必要时,应积极承担生产部门的重大维修任务。
9.负责掌握生产车间的质量动态,建立、整理和保存质检统计资料,完成质量动态分析,适时向企业提供各种相关的信息,提出改进工作和提高质量的方案或建议。
10.协助配件部门做好配件采购的技术性审查和质量鉴定工作。
11.负责企业内部及客户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攻关等日常性技术服务工作。 12.负责组织企业内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使员工的技术素质、技术能力和使用设备、仪器、工具的安全技术水平得以不断提高。
13.及时推广现代维修技术及其管理方法,促进企业在运用技术、工艺和材料方面不断发展,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14.负责收集、整理、运用和保管企业的技术信息资料。
15.企业的仪器、设备、资料等,要全部登记、造册、建挡。重要或贵重的仪器、设备一定要指派专人使用和保管,并一律不得外借使用。
16.凡技术部门所属的一般仪器、设备、工具需外借时,须由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到技术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如有损坏,借用者应说明损坏原因,并照价赔偿。
17.严格执行维修质量检测标准,加强岗位责任和岗位监督,有权制止生产部门在维修质量检测过程中的违规现象。
18.严格按照检验工作量、检验准确率、检验记录完整率和检验记录及时率等四项指标做好质检考核工作,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附件21
业务接待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服从企业总经理和执行经理的领导,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受理客户提出的预约维修请求或向客户提出预约维修建议,经客户同意后,办理预约手续。
3.负责接待咨询业务的客户或前来企业送修车辆的客户,认真询问客户的来意与要求。
4.负责配合技术人员对送修车辆技术进行诊断,确定维修内容和大致期限。 5.负责维修报价,决定客户的进厂维修时间或预约维修时间。 6.负责与客户及生产部门维修人员办理维修车辆的交车手续。
7.负责维修业务的日常进度监督。 8.负责对维修增项意见的征询与处理。
9.负责将竣工车辆从维修车间接出,检查车辆外观技术状况及有关随车物品,通知客户提车,准备客户接车资料。
10.负责接待前来企业提车的客户,引导客户视检竣工车辆,向客户汇报维修情况,办理结算手续,恭送客户。
11.负责客户的咨询解答、电话回访与投诉处理。 12.负责企业的业务统计和业务档案管理。 附件22
零配件主管岗位责任制
1.服从企业总经理和执行经理的领导,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2.每季度要根据本企业零配件使用情况,通过市场调研、定期询价和企业领导的指示拟定月采购计划,交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3.每月要根据企业零配件使用情况作出动态分析图,做为零配件月采购计划的附件,以供企业主管领导决策时参考。
4.加强零配件仓库的日常监管,零配件库存要合理,防止库存积压。工具采购、批量进货、总成件的采购要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5.严格控制零配件采购的财务手续,杜绝一切经济损失。
6.若定点商家无货,需要到其它商家进货的,价格不能偏高。价格高于定点商家的,需先请示,经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购买。
7.若因特殊原因必须安排零配件部门以外的员工采购零配件时,由零配件部门经理委托生产主管安排其部门维修人员落实采购任务。
8.严格进货检验手续。所有采购回来的零配件,进库时必须核对数量、价格、质量,特别要防止假货入库。发现假货和质量问题时,要追究部门经理(部门主管)以及当事人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9.严格零配件领发手续。维修人员领取零配件要凭借《派工单》,总成或价值较高的零配件要有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批手续。
10.严格执行零配件交旧领新制度。
11.零配件及材料进库后要立卡、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每月月底要做好盘存核算工作。
12.严禁格执行常备工具、检验仪表和检验仪器的管理制度,保管好各种常备工具、检验仪表和检验仪器,做到定期校验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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