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9年我院将接着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以下用高校简称〕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现将申请开展2019年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招生数量
2019年联合培养招生总计划数为82名。考虑到我院人才培养需求、培养方式等实际情况,经与联合培养相关高校商定,由我院统一分配使用的第一导师计划数为28名,其中中科大10名、复旦5名、上海交大2名、南理工7名、北理工4名,清华、北大暂无我院第一导师计划。
【二】申请联合培养工作差不多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要以有利于我院研究生教育进展,促进我院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为基础,通过科研项目合作加强和促进博士生培养。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计划的我院导师,必须与相关高校有科研合作项目,且合作项目〔包括时间、经费、课题〕足以支撑完成博士生培养。
【三】联合培养招生计划分配原那么
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的原那么是:突出重
点、服务需求、科教融合、强强联合。
1. 联合培养双方导师之间共同参与我院或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2.有利于促进我院基础研究和科学挑战专题项目开展,计划优先考虑涉及到我院基础研究和科学挑战计划项目。
3.有利于加强我院与高校在科研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促进我院骨干队伍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的提升。
4.有利于推动双方在优势学科上的合作,实现强强联合。 【四】联合培养计划申报考前须知
2019年申请使用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的单位,须填写《2019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表〕。因不同高校联合培养治理模式的不同,在申报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7所高校均不接收以我院为一导的直博生开展联合培养。
2.中科大、南理工、北理工、复旦可接收硕博连读生,其他高校不接收硕博连读生。
3.录取为上海交大的联合培养博士生须将学生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到该校,否那么按委培生对待,需向上海交大缴纳培养费2.8万元/年·生。
4.教育部关于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新文件出台后,我院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要求也将作相应调整,按新的文件规定执
行。
5.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学科专业须为我院与高校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6.需要使用高校计划的单位〔高校导师为一导〕也需要提交申请表。
【五】其他
申请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请申请单位将申请表送研究生院学生处。
纸质扫描件发邮箱:shanyy@gscaep.ac.cn。 纸质版送交:单永宜。
附表:2019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中物院研究生院(代章)
2019年11月2日
附表
2019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培养单位 〔中物院的〕所或中心 联合高校 学生姓名 报考专业 研究方向 生源类型 请参考填表说明 报考单位 请参考填表说明 第一导师 电话邮箱 第二导师 电话邮箱 联合培养计划的使用 □中物院计划□高校计划 项目编号 项目来源 项目名称 依托单位 开展时段 可用于联合培养工作经费(含奖助学金、培养费) 合 作 项目 项 描述 目 及 其他 说明 中物院导师意见: 签字:日期: 中物院培养单位意见(含对项目及联合培养工作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日期: 高校导师意见: 签字:日期: 高校院系意见(含对项目及联合培养工作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日期: 填表说明:
1.生源类型指硕博连读生、本院应届硕士毕业生、院内职工考生、院外考生。 2.报考单位为从哪方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如中物院或某某高校。
3.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原那么上可由双方导师协商安排,一般是以报考单位导师的为一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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