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XXX医院,住所地: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XXX元;
2. 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因宫外孕于XXXX年XX月XX日入住被告医院进行治疗,但被告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原告的病情,导致原告宫外孕破裂,不得不进行紧急手术。原告认为,被告的医疗过错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
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证据与证据来源:
1. 原告在被告医院的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2. 证人证言; 3. 鉴定意见书。
赔偿计算方式与依据:
1. 医疗费:根据原告在被告医院治疗期间的费用清单计算; 2. 护理费:按照当地护工工资标准计算; 3. 误工费:按照原告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4. 交通费:根据原告就诊时的实际交通费用计算; 5.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 营养费:根据原告的伤情和治疗情况确定;
7.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原告的伤情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律师及代理费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人民币XXX元;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请求: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审判程序要求: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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