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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三章 专利知识

来源:九壹网
第三章 专 利

第一节 基础概念

一、专利的概念

专利是国家主管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人的,在一段时间内独占实施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种权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而得以确认。

二、专利的基本特征 专利最基本的特征有2个:

1、独占性。所谓独占,又称“垄断”,是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享受独占使用的权利。

2、公开性。所谓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有关的专利技术信息。 三、专利的基本类型

专利有3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四、专利的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二节专利申请

一、申请专利的目的和作用

专利申请的目的及作用主要在于: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 二、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标准和条件

1、新颖性: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满足4个条件才具有新颖性:① 在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② 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③ 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④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一项发明必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具有创造性:①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②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标准,比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标准略低。只要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而不必是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就可视为已满足了“创造性”的标准。

3、 实用性:依照我国的专利法,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实用性标准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专利申请的途径 专利申请途径有两条:

1、发明人自行申请,申请人自己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其代办处办理专利申请手续;

2、委托代理申请,申请人提供有关资料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手续。 四、申请专利需提交的的文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1、请求书

请求书是一张表格,申请人应按要求填明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发明人姓名、名称、地址和发明题目等事项说明书应当全面、细致地介绍发明,以便该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根据说明书重新做出发明。说明书应写明发明者对技术水平的了解,发明者想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这种解决方法的新颖之处。

2、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一般分为两个部分撰写:第一部分指出发明人从已有技术中借鉴的东西;第二部分指出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内容,它的目的是确定专利独占权的范围。

3、说明书摘要

说明书摘要应用二百字左右的篇幅介绍发明的主要技术背景和特征。

4、附图

为了清楚、完整地介绍发明,附图往往必不可少。附图一般被视为是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来说,其说明书中必须包括附图。此外,如果申请人要求享有优先权,他还应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他请代理人代为申请,其代理人还必须提交代理人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的文件是:请求书和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并且应该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五、申请专利应交纳的费用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3)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4)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

(5)无效宣告请求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

国家实行专利收费减缓政策:其中,职务发明减缓70%;非职务发明减缓85%。

第三节 专利授权

一、专利权授予的程序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为: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5个程序。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为:受理、初审、授权3个程序。 1、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文件件后,会按照收文顺序给该申请文件一个序号,称为专利申请号,并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向申请人发出专利受理通知书。

专利申请号的含义:专利申请号是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号、申请种类号和申请流水号三个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专利申请号中的第1-4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专利申请号中的年号采用公元纪年,例如2004表示专利申请的受理年份为公元2004年;第5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用1位数字表示,所使用数字的含义规定如下: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第6-12位数字(共7位)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

2、初审:是对专利申请及办理申请的手续、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有:(1)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2)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3)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而不能构成技术方案;(4)是否明显缺乏单一性。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经批准的专利相同,是否明显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

3、公布:从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布准备程序。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说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就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费用。申请公布以后,申请记载的内容就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4、实审:审查员将在对现有技术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制作授权通知书,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 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专利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

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或者说,专利权人是某项专利这一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即为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

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人。

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外,完全是利用自己的时间、资金、工具、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做出的发明创造,为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专利权人的权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独占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既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被授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许可实施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的讲,专利权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所有的法律行为。专利权的转让,是专利权的主体发生变更,原来的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有两种方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

(4)专利权人还享有其他权利,如标记权、放弃权、诉请保护权等。 3、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要缴纳各种申请费用,在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规定的日期内缴纳额定的年费,专利年费也叫作“专利维持费”。专利年费采用累进制,即专利权人所缴纳年费的数额是逐年递增的。

专利权人缴纳的第一次年费,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授权通知之日起的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专利权人还须同时缴纳专利登记费和专利证书印花税。专利申请人已经缴纳了授予专利权当年的专利申请维持费的,不必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必须在上一年度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缴纳。专利权人未按期缴纳年费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内补缴,同时支付滞纳金。如果超过法定的宽限期仍未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上个年度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

第四节 专利转让与实施

一、概念 1、专利权转让

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2、专利许可使用

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使用权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

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均需通过签订书面的方式予以认定。专利转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专利许可使用又称专利实施许可,通常以书面合同形式出现,这种合同被称作专利许可证、专利许可合同。有关这种合同的订立、履行也叫做许可证贸易。 3、专利实施

专利的实施是指把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用于工业

生产,不论是专利权人自己应用,还是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应用,只要是将专利技术真正应用于工业生产中,就是专利的实施。

专利实施形式有3种: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实施发明创造是专利权人的首要任务。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就是使用其技术设备和技术力量生产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使其发明创造从智力成果转变为物质产品,把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提高技术水平,促进社会发展。

(2)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除了自己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这里指的是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达到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移,由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3)强制许可实施。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实施有关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节 专利保护

一、专利侵权的基本形式 1、假冒专利

是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被假冒的专利是客观存在的有效专利。假冒专利

的行为直接危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也欺骗了消费者,扰乱了专利管理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 2、冒充专利

是指将非专利技术或者落后技术冒充是先进的专利技术,以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种违法行为。冒充专利与假冒专利不同,冒充专利实际上不发生对其他专利权的侵犯,它标明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是不存在的,纯粹是一种欺诈行为。 二、专利纠纷处理的方式

专利纠纷可以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采用调解、仲裁、行政处理和诉讼四种方式解决专利纠纷。纠纷各方的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 1、 调解: 在纠纷双方同意或者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方从中调停,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2、仲裁: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争议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3、行政处理: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本系统内的专利权属纠纷、临时保护期使用费支付的纠纷、对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或者报酬的纠纷,可以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4、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专利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六节 激励政策

一、国家“一奖两酬”政策

《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提出了

“一奖两酬”的鼓励政策。

1、“一奖”: 被授予专利权的企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2、“两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企事业单位,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企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石门县的激励政策

(一)《石门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石门县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4号)

设立了“技术发明奖”、“专利技术应用奖”

1、技术发明奖: 专利类一等奖每项奖金1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6000元、三等奖每项奖金4000元

2、专利技术应用奖:每项奖金5万元

(二)《石门县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石门县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5号)

资助标准:

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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