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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部制度汇编.

来源:九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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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岗位责任制 机电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抓好机电运输专业的技术、技

能改造、预测预算工作,并搞好专业基层队以及专业人员的业务指导、措施审定、工作协调等。

2、组织全矿搞好机电运输专业质量标准化,设备维修、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业务工作,并定期向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工作。

3、根据采掘部署和生产发展情况,负责审定下达机运专业作业计划及审核安全措施。

4、经常检查下属部门和基层队的工作,发现问题即时解决,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5、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创造安全生产环境,不断提高生产效率。

6、适时召开业务和经济分析会,核定电力、材料消耗,拟定措施挖潜力。

7、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机电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

机电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机电部工作,组织全部 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做到管理有序、组织严密、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2、负责组织编制全矿年、季、月度机电工作计划、停产检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大修理计划、灾害预防措施计划及机电管理质量标准化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领导和组织搞好设备的综合管理以及使用、维修、保养工作,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待修率和事故率,井下电气设备系统消除失爆。

4、对主要提升排水、通风、压风、主供电设备和工业锅炉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安全设施,每月必须组织并亲自参加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至少每年对管辖范围内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一次修订完善,制定检查细则及考核办法,并负责督促落实。

6、科学合理地调整机电劳动组织,有计划地抓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7、建立机电正常工作秩序,主持开好部室会议和日常碰头会议,参加有关专题分析会议,参与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8、直接领导副部长、技术负责人的工作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 9、组织开展以设备管理、安全运行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评优罚劣、逐月兑现。

机电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部长的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对全矿机电技术、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等负有具体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全矿年、季、月度机电工作计划及年、季度设备配置计划。

3、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安全设施,积极组织并参加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负责主要生产系统机电运输系统设计,并负责组织安装、试运转。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审批意见符合实际需要和规程要求。 6、经常深入现场,对生产中所需材料做到合理审批,把好设备、材料的质量关;对现场闲置的材料、设备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回收。 7、搞好设备综合管理以及使用、维修、保养。

8、负责组织全部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9、科学合理地调整机电劳动组织,有计划地抓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10、组织完成机电部的其它工作。

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部长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和技术工作,认真执行机电技术工作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设备系统的技术状况,对本职范围内的设备及其系统做到技术档案齐全、规范,设备参数齐全、完整,有原始记录、有维修配件。

3、负责小改小革的设计工作。

4、做好设备的技术测定和试验工作。

5、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设备检修计划、配件、安装计划。 6、负责本职范围内新设备和配件的验收、检修及安装工程的验收。 7、负责本职范围内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标准化的编制和贯彻。 8、搞好设备维修技术管理,严格执行检修质量标准,保证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9、积极参加有关专题会议,分析追查机电事故,提出防范措施。 10、加强自身业务学习,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工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操作及维修技术水平。

11、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提高设备工效,降低消耗。

运输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组织落实矿安全规定。

3、组织抓好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各种安装、检修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必须进行全员贯彻学习,并经人人签字后才能安排作业,同时要督促检查现场、严格贯彻落实。

4、切实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按“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组织生产,保质保量完成矿下达的设备安装、生产及检修任务。 5、组织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漏试验和防爆检查,消灭失

爆事故;积极研究并认真组织现场不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6、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对本队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职工安全思想动态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定期组织本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和特殊工种年审培训。 8、支持青安岗员、群安岗员的工作

井下电气管理组岗位责任制

1、电气管理组必须配备1—3名专职负责井下供电管理的、具备高中或高中文化程度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人,机电部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矿井电气管理工作。

2、电气管理组人员必须经技术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 3、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检查、审批工作。严格遵守“三大保护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妥善保存各种资料。

4、负责管理统计全矿的供电管理,按规程要求督促各供电用户上报线路绝缘、接地电阻,并妥善保存资料,及时反映问题并督促整改。

5、负责矿井供电的计量管理工作,及时统计矿井用电指标。 6、矿区负荷增减,系统改变必须由用户单位向机电部申请,接用或增加负荷必须由机电部批准。

7、井下负荷变化后,机电部负责对供电系统图予以修改,对继电

保护重新计算和整定。

电缆管理组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矿井上下4mm2及以上电缆的修补、发放管理。 2、建立全矿电缆的帐、卡、图牌板,保证与生产实际相符。 3、负责全矿4mm2以上电缆的分类编号工作。

4、办理电缆领用、调用、回收的手续,保证手续齐全完善。 5、统计电缆的有关数据,建档、上报。 6、编制电缆购置计划,考核电缆消耗。

7、监督、检查、考核电缆使用单位的电缆使用状况,对损坏丢失作处罚决定,对使用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通知。

防爆检查组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部长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和技术工作,认真执行机电技术工作规定的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对分管的电气设备防爆工作负责。 2、熟悉电气防爆检查规程、电气防爆修理规定及质量标准,熟悉设备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按规程、标准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井上井下进行安全检查,对所有机电设备存在的

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的各种隐患、不安全因素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隐患通知,限期整改,对违章作业的坚决制止。

4、负责对“供电管理组”、“电缆组”、“小型电气管理组”三个专项小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签发整改通知。

5、防爆组对井下检查地点实行地区包干,责任落实到人,检查后必须如实填写记录,保证电气设备防爆率及检漏使用率100%。 6、把好电气设备下井关、验收关、使用关。 7、严格掌握防爆标准,不得漏检。

8、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

9、定期对电气设备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及时发现和处理防爆电气故障,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10、杜绝“三违”,无因失爆引起的责任事故和轻伤及轻伤以上伤亡事故。

设备材料管理组岗位责任制

1、机电部是矿井唯一的设备管理部门,各单位不准直接从供应部门领用设备;凡是领用的设备必须建帐编号。

2、领用新设备要组织有关人员严格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不许发放使用。

3、机电部外委加工和自加工的非标准备用品、配件应入帐,专人管

理,并建立领用制度,

4、设备一般不准拆套,必须拆套时,须经机电矿长批准。 5、设备一般不准外借,必要外借时,须经机电矿长批准。 6、备用设备必须完好,并入库存放,待修设备要进棚,除待报废设备外,设备不准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的大型设备和部件要下垫上盖,外露的加工部位要涂油包扎,防止日晒雨淋。

7、报废设备要经过机电等部门组成专门小组进行审定并报矿批准,原值和余值较高的设备的报废要按规定,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

8、闲置废旧设备的处理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9、每年组织一次设备清查工作。

10、设备帐、卡、物、牌四对照,各种报表准确及时,使用计算机管理。

主通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听从队长指挥,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矿井通风。

2、掌握抽风机的性能,熟悉设备构造、性能、原理,做好“三好”用好、管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技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能正确熟练操作抽风机,包括倒换风机和反风操作。

4、认真搞好当班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转,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监视信号,观察运转情况和温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5、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运转日志。 6、节约材料,降低油脂消耗,使用的材料、工具、配件、消防器材和安全保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保持内卫清洁卫生,做好治安工作。 7、认真学习企业文化,熟练掌握“手指口述”

压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听从队长指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矿井通风。

2、掌握压风机的性能,熟悉设备构造、性能、原理。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好”:用好、管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修、会排出故障;三勤:勤摸、勤听、勤检查;三不:不看书、不看报、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技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监控设备、设施的操作。工作中应注意观察显示器指示是否正常,若有异常声音、振动、漏油,立即按下“紧急停止”,停机检查。精神集中,正确操作,安全运转。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机械、电器设备各部件性能和工作原理。 5、爱护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在停机后十分钟观察油位是否正常,不足时应补充。随时保持设备及机房卫生。 6、开机前必须打开油桶及气油分离器的手动泄水阀,将停机时的冷

凝水排除。

7、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监视信号,观察运转情况和温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8、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运转日志。 9、节约材料,降低油脂消耗,使用的材料、工具、配件、消防器材和安全保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保持室内清洁和室外卫生,做好安保工作。

10、认真学习企业文化,熟练掌握“手指口述”。

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所在单位的人员与设备安全负责,确保生产的安全进行。

2、集中精力,谨慎操作,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在操作中严格执行“三不开”(信号不明不开、没看清上下钩不开、启动状态不正常不开),“五注意”(注意电压、电流表是否正常,注意制动闸是否正常,注意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注意钢丝绳排列是否整齐,注意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三勤”勤摸、勤听、勤检查。

3、加强责任心,做到“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的作用原理)、“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

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严格执行岗位练兵)。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精神集中,按指令发车,正确操作,安全运转。

5、爱护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时涂油,随时保持设备及机房卫生。

6、保存好所需工具材料,并做到妥善保管。 7、认真学习企业文化,熟练掌握“手指口述”。

运输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组织落实矿安全规定。

3、组织抓好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各种安装、检修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必须进行全员贯彻学习,并经人人签字后才能安排作业,同时要督促检查现场、严格贯彻落实。

4、切实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按“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组织生产,保质保量完成矿下达的设备安装、生产及检修任务。 5、组织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漏试验和防爆检查,消灭失爆事故;积极研究并认真组织现场不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6、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对本队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职工安全思想动态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定期组织本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和特殊工种年审培训。 8、支持青安岗员、群安岗员的工作。

运输队安全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1、在队长的领导下,对全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上 级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组织落实矿安全规定。

3、组织抓好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各种安装、检修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必须进行全员贯彻学习,并经人人签字后才能安排作业,同时要督促检查现场、严格贯彻落实。

4、督促并切实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按“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生产,保质保量完成矿下达的设备安装、生产及检修任务。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执法检查,对“三违”人员按矿规定严肃处理。

6、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种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和提出防范措施,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7、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思想教育。 8、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的安全培训和特殊工种年审培训。

运输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队党政的领导下,对全队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同时接受机电部技术主管的领导。

2、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3、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电。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电机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电机车司机必须经理论培训考试和实际操作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台机车实行包机制管理,不允许他人蹬乘电机车及列车。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平巷运输管理制度》、《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不违章操作,机车不完好不开车,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3、具有必备的基本技能,做到“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设备的作用原理)。“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熟悉矿井平巷运输系统,掌握运输铁道质量状况,了解矿车、铁道结构。

4、司机应对本岗位工作积极负责,做到“三勤“(勤检查;勤清洁;勤加油),“四不”(不麻痹;不打瞌睡;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岗), “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填写“五录”(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安全装置试验记录;人员进出记录及设备运行记录)。

5、负责经常检查和维护电机车,保持机车清洁和完好,同时负责清理运输大巷掉落杂物,保证运输大巷安全畅通。

6、负责监督跟车员跟车到位情况,是否按规定组(16辆矿车)挂车辆,服从调度指挥,听从跟车员指令,集中操作不打瞌睡,不撞红灯,不开英雄车,不抢道行车。

7、负责采掘供车,拉煤拉矸,材料运送,抢险救灾等开车工作,负责机车碰头前后的钩闩摘拴。负责运行区域的矿车清理和回收、电话联系工作,负责监控列车安全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工作。

8、积极处理运行中事故,不能处理的必须详细准确汇报调度室和队

值班领导。

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坚持手上交接班制度,认真检查机械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记录。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精力集中,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生产。

3、努力学习本岗位业务知识,熟悉机械、电器设备各部件性能和工作原理,会本岗位的日常维护工作。

4、工作中做到三勤:勤摸、勤听、勤检查;三不:不看书、不看报、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爱护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时涂油,随时保持设备及泵房卫生。

6、开泵前应盘车2-3转,看泵组有无卡阻现象,关闭出水闸阀,防止水泵带负荷启动。

7、正常情况下停泵前应先关闭压力表阀和出水闸阀再切断电源。 8、做好泵房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矿灯工岗位责任制

1、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2、发放矿灯时,如发现矿灯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玻璃破坏等缺陷的矿灯,应停止发放。

3、、当班人员必须对本班所收矿灯进行清洗,以及保持本岗位的设备及室内卫生,并对矿灯进行日常检查,保证矿灯的完好和正常充电。

4、回收矿灯时,应对矿灯的电线、灯体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按《矿灯使用发放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及时对矿灯充电,严格按说明书执行,严格执行矿灯的定期保养制度。

6、如有闲杂人员进入岗位,当班人员应进行阻止,检查人员进入岗位,应进行登记。

7、保持室内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以及矿灯充电所需的温度。 8、对报废的矿灯、零部件,由班长统一处理。

9、认真填写本班运行记录,出现故障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10、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协助消防部门做好防灭火工作。 11、认真学习企业文化,熟练掌握“手指口述”。

变电所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1、受理、审查、执行停送电操作以及应急事故的处理。

2、熟悉本岗位所管辖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使用状况,并能掌握常见事故的处理。

3、执行本岗位的《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停送电制度》。

4、配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擅离职守。

5、、每小时巡视一次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按《事故处理制度》的要求处理。

6、严格停送电操作及作业,杜绝违章作业,敢于抵制违章指挥,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填写各种记录:保管各种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做好设备维护;搞好清洁卫生。

8、努力学习本岗位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9、因脱岗、睡岗等三违行为及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10、认真学习企业文化,熟练掌握“手指口述”。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听从班长指挥,配合把钩工安全完成任务。

2、走钩前必须检查轨道、道岔、矿车、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及5m以内的钢丝绳完好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3、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擅离职守,要时刻注意提绞情况,做到眼观大绳,手摸开关,准确及时的收发信号,当信号不清、车辆装载不符合要求、把钩工不按规定操作时,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斜井管理制度,斜井走钩时严禁行人。

?5、搞好信号室及上下口环境卫生,当无把钩人员时,信号工兼把钩工的职责。

机电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定期检查保养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设 备,确保保护装置齐全、性能完好。信号灵敏、操作可靠、安全运转。

2、移动设备必须先断电,设备启动先试车,转动保护齐全可靠。 3、维护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挂上停电牌或专人看守,停电时先停负荷,后停电源,先低压、后高压。电气闭锁要有效。

4、了解、熟悉、掌握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和有关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检修要有记录,并挂牌留名,一切杂物不准丢在设备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队长安排的各项任务,检修情况及时向队长汇

报。

5、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保管好、使用好工具、材料。工作互相关照,做好安全生产。

6、安装、检修设备和线路,管路均要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执行,确保质量达标。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钉道工岗位责任制

1、听从班队长指挥,负责轨道维修、铺设工作。保持轨道平、直、稳,道岔灵活清洁,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钉道前,准备好工具材料,钉道和搬运轨道,要注意安全,按章作业。?

2、坚守岗位,和生产队要加强联系、配合,按时、按质、按量安全地完成任务。

3、?3、道岔零部件要齐全、完整、坚固,相互位置应符合规程要求。 4、?4、道木排放要与轨道成90°,道木间距和道钉要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八害道钉现象。

5、5、在斜巷内修道,上下口应设警戒牌或专人看管。施工时上下、前后、左右人员应互相照顾,按措施施工,确保安全。

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指令,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职工作岗位所管辖的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积极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水平和技术能力,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干好本职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4、必须熟悉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系统及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熟悉管、缆线的安装路线地点及加工、配件等情况。

5、当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每天定时进行日常巡查工作,认真检查,查找隐患,对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工区值班领导汇报,并作好记录。

电机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电机车的结构及技术特征,主要部件使用限度及检查办法,操作技术必须熟练。

3、每次交接班必须交接电机车的安全运行情况。

4、司机不准私自将车让给他人驾驶,不准擅自离开电机车,必须要离开时,首先切断电源,取下手把,扳紧车闸,但不准关灯。 5、严禁将身体伸出车外行驶,严禁人员爬车。

6、行车、停车前必须发出信号,必须听从跟车工的指挥,拉大料时行车要慢,材料超宽、超高不得运行。 7、弯道、叉口及遇行人时要减速行驶或停车。

8、严禁超拉车辆及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速度行驶。

电焊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指令,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职工作岗位所管辖的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积极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水平和技术能力,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干好本职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4、按规定做好车间的防火工作。

5、按设计要求加工各种管道接头,弯头,三通、变径直接、多通,焊接钻头等。

6、协助加工风门、铁风筒、防尘喷咀。 7、负责钻机维修中的焊接加工。 8、协助材料员领各种材料。

皮带运输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交接班检查、维护保养:交接双方共同进行现场检查。 (1)检查机头传动部各紧固件是否松动,零部件是否完好,减速箱是否漏油,油位是否适量,联轴节传动液是否适量,易熔塞是否完好。

(2)沿皮带机全长巡视一遍,检查胶带、带扣、上下托滚是否正常,有无跑偏、通讯、控制系统是否完好,运行保护系统是否有效可靠,皮带张力是否恰当,储带滚筒组及张紧绞车是否恰当。 (3)检查各电气部件是否完好,防爆、电缆、电线悬挂状况。 (4)启动皮带运转一周观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如若不正常,双方商定处理办法或明确责任。

2、司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转,不影响生产。 3、皮带机维护保养工在运行期间要往返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纠正。

4、司机在运行过程中,要集中精力观察煤流,注意运行工况、传动声响,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刮板运输机、转载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交接班时用心检查并试运转,交接双方共同现场检查。

(1)查看机头、机尾位置能否保证卸载畅通。

(2)检查减速机油位、液压管路、液压联轴器、电机冷却等各部位是否异常,各紧固件是否松动,过渡槽是否正常。

(3)巡视运输机全长的铺设状态是否正常,及平直度、槽子联接状态,联接件是否异常,机尾链轮处是否有不正常物料堆积,电缆、水管及拖拽装置有无损坏。

(4)启动刮板机,空转一周检查刮板、链条是否正常,转动声响是否正常,刮板链是否顺畅。

2、严格执行运输机、转载机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转。

3、精力集中,注视煤流及运转声响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停机处理,以免造成故障扩大。

4、保证机头、机尾部清洁卫生、无积尘、积煤。负责机头机尾冷却装置开、停维护。

5、协助其他运输岗位处理故障。

调度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了解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等,并会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3、必须了解该绞车斜巷的斜长、坡度、变坡地段、中间车场、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4、必须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并在斜巷上下口、中间车场等处安装示警红灯,由司机操纵,开车红灯亮,停车红灯灭。

5、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行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 6、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操作规程》。

7、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应同检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8、坚守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信号房。

9、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排列整齐,做好清点工作。

10、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检身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衣冠整洁,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

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场所,防止闲杂人员及小孩在井口逗留、玩耍;严防抛掷石头等杂物入井。

4、检查、督促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电子表及手机等失爆带电体入井;严禁穿化纤衣入井,严禁饮酒后下井。否则一律不允许入井。

5、坚守岗位,严禁脱岗和睡觉。随时检查井口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6、工作细心负责,不空检、漏检,确保无安全隐患入井。 7、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清理卫生工作,搞好现场的环境卫生。 8、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自我保安。

支架(推溜、清煤)工岗位责任制

1、交接班检查:交接双方共同进行现场检查。

(1)所有千斤顶,立柱及进回液胶管、接头座等应完好无损,无缺、无漏液窜液现象,联接正确可靠。

(2)主进、主回液胶管完好无损,联接正确可靠无漏液窜液现象,平面截止阀、回液断路阀,过滤器完好无损、不漏液,平面截止阀处于常开状态。

2、在生产过程中应及时拉架,顶板不好或有伪顶应及时拉超前架。 3、支架拉成一条直线,严防倒架,支架必须升紧保证立柱初撑力;溜子推成一条直线,在必要时实行复合操作。

4、拉架推溜过程中要严防挤坏电缆、水管、支架胶管等;当班出现胶管爆裂,应当班处理。

5、架前、架间、架内的煤矸、杂物必须清净。 6、严格执行支架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乳化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

1、交接班检查维护保养:在交接班时间内共同现场检查。 (1)检查泵体、液箱各坚固件、联接件是否松动,管路联接是否可靠,压力表是否完好,有无漏液现象,蓄能器压力及过滤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检查各部件润滑是否良好,油位是否适合。 (3)开动观察泵压是否符合规定,声响是否正常。 2、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维护保养,保证泵站安全运转。

3、注意观察泵压,不能低于铭牌规定值的90%,经常巡查管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保持液箱液位不少于液箱容积的3/4。 5、按规定配制乳化液,并保证乳化液清洁。

6、负责机器及周围的卫生,保持机器各部位无积尘、积煤; 合理调配各泵运转,不得长期以一台泵供液。

第二章 操作规程

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通风机司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上岗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不得操作通风机,并穿戴一切劳动保护用品。

二、检查机械各部螺丝及键有无松动,并及时紧固。

三、检查各部轴承油量是否适当,油质是否清洁,油圈是否完整灵活。

四、检查启动设备是否灵活可靠,接地装置是否完好。

五、各种仪表是否齐全灵敏,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检查负压计,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电源电压不能超过额定电压+5%或-5%。 六、电子蝶阀转动灵活。

七、司机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靴,带合格的绝缘手套,并有一司机操作,一司机监视。

八、开启电子蝶阀,使通风机投入正常运转,电子蝶阀开启幅度应满足井下风量需求。

九、运转中注意检查和定期巡视。

十、通风机有紧急停机必须报告矿调度室和机电部。

十一、操作结束后如实填写保护各种记录,工具备用品等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外卫生。

反风操作规程

一、反风应由总工程师和矿长现场指挥。

二、接到矿反风命令10分钟内必须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三、停止当前通风机运转。

四、关闭防爆门,并用横木锁紧,使之在反风过程中不能打开,各风门保持原状不变。

五、当电动机停稳后,在换相器柜按下反相并启动电动机。 六、没有矿总工程师命令,风机不许改变风向状态,并在反风过程中经常向调度室及机电部门进行汇报。

七、接到停止反风命令后,要把进风口风门和扩散器风门恢复到原来的正常通风位置,并把防爆门横木解除。 八、反风结束后向调度室汇报。

九、操作结束后如实填写保护各种记录,工具备用品等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外卫生。

倒换风机操作规程

一、按照风机运转情况及检修状态,经队部决定,请示矿总工程师后,方可倒换风机。

二、与上级变电所联系,确认两路电源均为正常供电。 三、检查确认两路进线开关均为正常闭合。

四、断开两路母联开关。

五、先将手车摇到运行状态,后合真空断路器,启动备用风机。 六、将备用风机的电子蝶阀打到全开位置,然后关闭使用风机电子蝶阀。

七、断开使用风机电机断路器,将小车摇到断开位置。上述操作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

八、事故处理及停风时注意事项。 九、收尾工作

1、如实填写保护各种记录。

2、工具备用品等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外卫生。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

1、检验“交接班记录”。 2、检查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检查各保护装置(断油阀、温控阀、传感器等)是否完好,动作是否灵敏。

4、检查各仪器仪表是否完好。 5、检查软管的完好程度。 6、检查电气接头应牢固、良好。 7、检查开关是否在“空载”位置。

8、检查油位、液面计的液面应接近“正常”位置,如需加油,则按规定加油。

9、关闭气冷却器排放阀。 二、启动操作

1、接通电源,启动电机,检查“电源”指示灯是否显示。 2、按下“启动”按钮,启动后运行指示灯应显示,所有其他报警指示灯应熄灭。

3、检查油路有否泄漏。 4、打开供气阀。

5、将开关置于“负荷”位置,压缩机开始正常运行供气。 三、运行

按设备的点检、运行记录的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应定期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1、储气罐/油器分离器中的油位,运转液面计油位处于“0”位置处,应注意加油时先停机,卸压后方可旋开加油塞加油。 2、供气温度。

3、水分离器浮球阀,冷凝液自动排放的情况。 4、排气温度应不超过规值。 5、各部分轴承温度符合要求。

5、压力调节器当压缩机工作压力在上限时卸载,在下限时应负载。 6、注视仪表板车定期检查油气离滤芯阻力,前后阻力之差正常值为0.03兆帕。 四.停机

1、关闭供气阀。

2、将开关置于“卸载”位置,继续运行不少于30秒。 3、按下“停车”按钮,“运行”信号灯灭,电机停转。 4、打开排放阀排放水气分离器各气冷却器中的冷凝水。 5、排出冷却器中的冷却水。 6、切断电源。

7、检查各阀门、操纵开关上否置于停机位置。 8、按维护规程进行设备的保养工作。 9、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的准备:

(1)检查各部位螺栓、背帽、销轴、垫圈等,必须固定牢固、完好。 (2)检查钢丝绳的断丝磨损是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检查自动系统(变频系统、PLC控制系统及液压系统),电机、连杆销轴、闸瓦等齐全完好,闸瓦间隙不准大于2毫米,制动油压不应低于6.5kg·F/cm2。

(4)拉回工作闸三分之一行程时,抽动重锤必须下降。 (5)确保保险闸灵敏可靠,空动时间不得超过0.6秒。

(6)核对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必须与提升容器位置一致,指针应灵活可靠。

(7)检查各仪表指示应灵敏可靠、准确。

(8)试验过卷,脚踏开关,松绳,闸瓦磨损等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

靠。

(9)检查各设备基础是否牢固,接地保护装置良好。 二、起动绞车:

(1)操作手柄在中间位置,确认工作闸柄在抱闸位置。

(2)检查主回路交流电压表,二次回路直流电压表指示是否正常。 (3)听清响铃信号后,起动液压控制系统电机,将控制手柄慢慢推向运转方向;同时将制动器手柄慢慢推至松闸方向,使绞车均匀加速直到正常运转。 三、运转中的注意事项:

(1)时刻注意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

(2)注意运转中机器设备各部分的状态、声音,钢丝绳的排列和震动以及各仪表的指示等情况。

(3)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必须精力集中,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离开操作手柄,中途不得换人操作。

(4)进入减速阶段并已发出减速信号后,通过盘口时,必须慢速平稳运行。

(5)深度指示器指针已到极限位置,信号工没有打出停车信号时,也要自行停止绞车的运行。

(6)主电机允许温度(温度计法)不得大于65℃。 (7)主电机电流不得大于300A。

(8)主回路各接线端子必须牢固,不得有过热现象。 四、正常停车:

(1)接到停车信号后,将操纵手柄打到零位,同时工作手柄打到抱闸位置。

(2)如果绞车是长时间停运,要采取保险制动,并切断主回路电源。 五、紧急停车及事后处理:

(1)绞车在运转中无紧急情况时,禁止进行紧急刹车。

(2)如果电源突然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找维修电工或机修工检查修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六、其它要求:

(1)、每班绞车必须配备两名司机,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上岗证,禁止非司机或外来人员操作绞车。

(2)、绞车房内温度不得低于5℃,夏季室内应加强通风。 (3)、室内必须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室内不准堆放易燃物品等。 (4)、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并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

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一、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任何事情。 二、新来人员未掌握各项规程和制度以前,必须有老师傅在场指导。 三、设备启动前,应进行必要检查:电动机是否受潮和绝缘损坏; 电路是否完好,保护零(地)线是否连接可靠,熔丝保险或自动开关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机械部分是否卡死或松动;漏电保护器检机是否良好。

四、接通电源,推拉开关时,手应干燥带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进行,并一次推足闸刀。

五、接通电源后,应在5秒内启动,如不能启动时或启动后无力,

应立即断开电源,检查电机及线路。

六、运转的水泵应用仪表、工具、测试电机表面温度以及是否漏电。

变电所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值班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执行“二票”、“三制”制度,确保完成安全供电。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集中思想随时监视设备运行情况。 二、认真做好各种值班记录及设备缺陷记录、停电记录。 三、认真做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设备的安全检查、试验工作。 四、值班人员在停送电操作工作中,应遵守原则。 1、停送电要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为依据。

2、填写工作票和操作票(包括工作负责人、工作任务、计划工作时间、工作条件、注意事项、安全措施等)。

3、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现场必须两人以上方可操作。 4、检查开关是否正常运行位置,证实后取下运行牌,断开高压开关,查证实断开,解开刀闸闭锁,拉掉下刀闸后拉掉上刀闸,查证实断开,方可进行验电工作。

5、验电应须进行验电笔试验,证明试电笔正常方可进行验电,查证实电源已断开。

6、装设接地线,必须先装好接地端,后装导体端,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 7、悬挂标示牌,必要时装设遮栏。 8、一次模拟图于实际位置调到一致。 9、工作票签名后方可发出许可工作。

10、送电必须工作票收回由工作负责人签名、时间和工作许可人(值班员)签名,方可进行送电工作。

11、送电工作同样做好安全措施,倒闸操作于停电相反程序进行工作。

五、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扑灭电气火灾,首先应断开电源,使用1211和干粉等防触电和不损害设备的灭火器进行扑灭。 六、如遇突然停电,首先检查是否有故障,确认内部没问题后,及时和供电公司联系是否供电公司停电。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一)、矿灯由机电队统一管理,并安排专责技术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矿灯工要学习必要的电气常识,并熟悉本规程的内容,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矿灯工。

(三)、矿灯应实行编号管理,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保管。

(四)、充电架应保持整洁,每天每班擦洗一次。

(五)、矿灯使用人员上井后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如因工作需要超过工作时间2h,应换新灯,并做到: 1、不敲打矿灯。

2、不私自打开灯头和灯锁。 3、不提拿灯线拉灯。

(六)、矿灯房充电工人应对矿灯实行下井考勤,当班矿灯出井时间超过1h的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对于交回的矿灯要清洗干净,并认真检查,发现损坏矿灯者,要立即查明损坏原因。视情节轻重,给以必要的处理。

(七)、矿灯房保持清洁干燥,温度应保持在15~25℃通风良好。 二、充电工

(一)、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发放使用: 1、灯头密封不严。 2、灯头圈松动。 3、灯锁失灵。

4、充电不足或亮度不够。 5、玻璃破裂。 6、灯线破损。

7、接触不良造成不亮或有“闪动”。 (二)、交回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线、灯头壳、电池盒等零件有无损坏、松动,灯的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有无短路,接触不良,灯泡“闪动”或不亮。

(三)、日常充电步骤和充电时注意事项:

1、将用过的矿灯清洗干净,灯线按规定绕结。熄灭后,对号放到充电架上,首先将灯头在充电接触器左右旋转一、二次,并从充电指示器上判定是否接触良好,否则应检查处理;再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插销中,拿住灯头,以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充电指示器指示在大电流一侧即为正常。

2、时常调整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v±0.1范围。

3、在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注意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指针变化情况,随时调整充电电压在5V±0.1V范围内,不可在过电压下充电。 4、充电时,应有专人负责。

5、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6、在充电中电源突然中断时,应立即将灯头断电或切断直流输出开关,否则矿灯会通过整流元件放电。

7、充电过程中,如有的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80o,切断充电电路。

8、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h,终止电流在0.1A以下。

9、充电时间不足12h,终止电流在0.1A以上时,应不予发放,应用备用矿灯。

10、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电池要即使更换。 (四)、矿灯初充时注意事项:

(1)、初充前应作好充分准备,保证在初充中不中断充电电流。 (2)、初充时,充电架电压已调到最大,电流仍不能维持1A时(或电源中断时)则需要延长充电时间,以充足72h为准。

(3)、初充24h后,各个电池充电指示器的指针都应在1A左右,

个别指针不动或相差太大时,应检查各处接触情况。

(4)、初充最后2h应注意电池电压是否已上升。如初充72h后,电池电压依然上升则应继续充电,直至电压不上升为止。

电工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二、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三、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四、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1000V以下电压使用。

五、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六、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七、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八、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

人员联系好,方可通知送电。

轨道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轨道工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轨道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严格执行《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有专人检查巷道中有害气体和支护情况,排除不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施工地点。

3、施工时,所用的工具不准碰触电缆及其他管线和电气设备。 4、用钎子和锤拆除矸石、混凝土道床或用剁斧剁螺丝时,掌钎人要戴防护手套,打锤人操作时不准戴手套,不准和掌钎人站在一条线上,防止走锤伤人。打锤人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意外。 5、捣道床或卧底(拉底)时,前后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米。 6、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钉时,不准手握满把,以防压手。 7、砸道钉时,必须手心向上载道钉,用锤轻轻稳牢,随后再加力钉进去,防止砸手或道钉崩起伤人。严禁在钢轨上或轨缝处调直道钉。 8、使用起道机或千斤顶时,要垂直方正,不准歪斜,钩脚要牢固地挂在钢轨底座上,操作人员的头部和手臂要躲开压杆或千斤顶。 9、用起道机或千斤顶起道时,钢轨顶起后要随起随垫,所有作业人员的手、脚不准伸入轨底或轨枕下面,以防伤人。

10、斜巷施工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2)开工前要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好,关闭上车场阻车装置并用铁丝捆牢,在挂上“斜巷内有人作业,严禁行车”警示牌后方可进入现场。

(3)进入现场前,必须将斜巷上口附近5米内的浮杂物清理干净,并设专人监护看守,以防异物滑落伤人。

(4)工作时必须由下向上进行。上端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下端工作人员的安全。一条斜巷中严禁2个或2个以上地点同时施工。 (5)作业时要站在平稳可靠地点,所用工具要放稳、放牢,传递工具时要互叫互应,不准乱扔乱放。

(6)需要运送钢轨或物料时,必须和斜巷上、下端的信号工及绞车司机联系好,说明运送地点、行车速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7)运送钢轨时要捆绑牢固,下端必须有兜揽防护装置,防止钢轨在运行中脱落或窜出。

(8)使用特别车辆运送钢轨、物料、器材,需要装卸或跟送(监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向上运行时装卸人员不准跟车,必须提前到达工作地点;②当物件车向下运行时,跟车人应在物件上方并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③监护物件的跟车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发现物件车刮碰或脱轨,必须立即打点停车。

(9)装卸物件时必须用绳扣将车牢固后方可进行。

(10)施工地点的新旧轨道、轨枕都必须整齐地码放在宽阔地带。 (11)维修轨道时不准单人作业。 二、操作

1、开工前,首先检查所用工具是否齐全、完好。

2、凡铺设、维修轨道前,必须经调度及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 3、操作注意事项。

(1)在有机车运行的线路上施工时,施工区段的两端40米以外必须设红灯警示,并设专人防护和指挥机车的停止,在主要运输大巷施工时,防护人员与施工地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60米;在曲线段施工时,防护人员必须站在直线段。

(2)机车通过施工区段前,必须经专人检查轨道线路,确认无影响列车安全通过的隐患后方可放行。车辆通过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3)在有线的施工地点施工时,应先停电,后施工。

(4)凡双轨运输,遇特殊情况下不能运行机车时,必须在线路的两端用明显的标志警示,并通知调度。 (5)运送、装卸钢轨时应注意下列各项: ①运送钢轨应使用专用车或平板车、材料车。 ②装卸钢轨时要由一个喊号,一头先起或一头先放。

③运送钢轨的专车不准乘人,并由专人前后监护。车速不得大于2米/秒,严禁在曲线段会车。

④在主要运输道人力推车运送钢轨时,必须事先与调度联系,并在钢轨车前50米以外设专人探路,后面要有人持红灯警戒。 (6)用矿车或材料车装料时,其物料不得超出车沿0.2米,两侧不得超过车宽。

(7)使用弯道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将加工的钢轨放平稳,轨底向下。

②弯道器要平放、垫稳,并使两钩爪牢固地卡住钢轨。 ③用绞杠或钎子拧紧丝杠,两人用力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并垫好保险杠,防止压手。

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斜井信号工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

3、绞车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二、收发信号

1、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第五条 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2、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3、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

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4、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要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5、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2)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七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三、其它规定

1、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2、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在岗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斜井把钩工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

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2、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3、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4、超过120米的斜井应加装保险绳。

5、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二、准备工作

1、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2、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则应及时处理消除,应通知那些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3、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4、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5、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方准提升。

6、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箱内,车箱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

层爆破材料,其它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码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否则严禁运送。

(3)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4)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挂钩操作

1、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2、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 (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3、 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5、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

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6、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7、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洞、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8、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9、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或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四、其它规定

1、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2、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3、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4、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严禁提升。

5、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1)钳工工作台应在中间设金属挡网,以免铁屑飞溅,榔头脱手等伤人事故。

(2)禁止使用有缺损的工具和工艺装备。手锤把必须装配牢固,并加铁木楔子。锤子、冲子、夹钳、手锤、锉刀、搬手等工具,不得有裂纹、飞边、卷口等缺限。

(3)各类扳手应按照螺丝、螺栓、螺母的规格选用,松紧零件应注意正反方向。

(4)凡属淬火和其他硬脆材料、配件,严禁用锤猛击。打锤操作不许戴手套,并注意是否威胁他人安全。

(5)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 ①停电时。

②休息或离开工作岗位时。 ③处理故障时。

④换工具、夹具和工件时。 6、设备安装:

①新到设备必须熟读设备说明书,看懂图纸资料及技术资料、参数、掌握设备性能,熟悉设备结构和动作程序,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规定验收设备,并清洁注油,有条件时必须地面试车。

②设备安装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验收安装场所是否

满足要求,验收安装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③设备安装结束后,对于混凝土浇灌的基础,必须进行必要的保养期。进行必要的试车,并配合电工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 7、设备检修:

①检修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性能、所用配件规格型号,熟悉设备部件、配件拆卸安装顺序。

②按照运转人员提供的情况,检查确定故障部位。

a、设备故障一般应停机检修,凡停机检查发现的故障未处理前,严禁再次开车检查。

b、设备需开机确诊时,必须根据司机提供的现象:声音、温度等,在确保不导致事故扩大时,方可开机诊断事故。

③检修中更换的零件、配件,必须与原件具有相同型号、相同材料、相同技术性能。代用品亦必须保证技术性能。

④零件的拆装必须视材质、膨胀系数、包容面积、配合情况等因素而定。对于热装、热拆必须控制温度,以免降低材料性能。用油加热时,其温度不得超过所用油的闪点。

⑤在需用锤击打零件进行拆卸时,必须垫木垫或金属物,决不可直接打击,击打力的作用点应对准零件中心,击打力适当。不允许击打的零件严禁击打。

⑥设备检修中润滑油、液压油的添补,应与原油具有相同的牌号和粘度,严禁不同牌号的润滑油液混用。

⑦设备检修后,维修人员必须全部清理检修工具,并试车检查,作好各种记录。

⑧设备调试。特别是液压系统调试,必须按照调试要求,按顺序

进行,切不可颠倒调试程序,以免造成事故。 8、设备、备件保管

①设备、备件必须防锈、防腐。要妥善保存,并建帐、上卡。 ②重要备件必须严格存放地点的温度、湿度、空气中的粉尘及酸碱性。

③细长轴类零件必须垂直悬挂存放,以免弯曲。

④做好零件回收,维修与报废的检查、测量和标定工作,为零件的修理和报废做准备。

检修钳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l、检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液压基础及机械制图知识,还应懂得一般起重工的基本操作;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检修工必须熟知检修设备的结构性能,连接方法和设备的检修质量标准、完好标准。

3、检修中排放的油、水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使用后的污棉丝、破布等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4、在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做好防护措施;焊接密闭容器时,应有安全措施。

5、检修地点应清洁,无影响检修的杂物,尤其是检修液压系统的地

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6、使用大锤严禁带手套,操作者前后不得有人停留。 二、检修前准备:

1、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向参加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2、穿工作服,准备好检修用的工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三、拆卸:

1、检修前,检修人员必须将外壳上的煤泥清理干净,任何死角都不能有浮煤,并将地上的煤泥清理干净。

2、使用吊车起吊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捆;绑挂牢再松连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联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3、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各部件、零件之间的联接方式, 同时准备好专用的或相应的工具和夹具。

4、在需用锤击零件进行拆卸时,必须垫以木垫或软金属物,决不能直接打击,击打力之作用点,应对准零件中心,击打力度要适当,不可过大。

5、拆卸的零部件要分类码放,调整垫应捆好放在安全地点。 6、清洁零部件和机壳内部要干净整洁,不得留有棉丝、铁屑、煤泥等杂物,必要时和面粘出。

7、检查、测量检修件是否能复用,必须经技术员、主任工程师现场确定。

8、当决定采用破坏性拆卸时,必须在拆卸过程中,应保证另一零件的完整不受损坏。

9、做好原始的检修记录。 四、装配:

1、装配的次序与拆卸相反的顺序进行,使用手锤、铲子、锉刀、铜棒、手柄部位不得有油污,防止脱手伤人。

2、装配时要认真细心地进行,不能破坏零件的精度和光洁度对重要件要重复进行检查,以免搞错或多装、漏装零件。

3、应保证污物不进入零部件内,尤其是在油孔、螺纹及管口处要严防污物进入。

4、轴承装配使用轴承加热器或油箱加热,禁止使用氧气加热轴承,轴套装配可使用氧气加热。但必须缓慢进行,加热均匀。

5、圆锥滚柱轴承轴向间隙

轴承内径 >30---50 >50---80 >80---120 >120---180 >180---250 轴向间隙 0.05---0.12 0.06---0.14 0.07---0.17 0.08---0.20 0.10---0.24 6、盖壳时,在结合面上涂密封胶,紧固螺丝要对角、对称紧固,在全部预紧情况下,最后凭经验加紧2~3下,保证螺栓受力均匀,以上工作应一个人进行。

7、注油时,润滑油不能过多或过少,一般保证润滑油浸在大齿轮直

径的1/3处为宜。

8、试车前,应用手盘转2~3转,检查有无卡绊现象。无问题后装电机试转1~2小时,温升应在设备要求范围内。 五、收尾工作:

1、设备涂漆,收拾工具,将设备码放整齐。 2、填写检修记录。

溜子司机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二、 1、检查各部螺丝是否紧固,联轴器是否良好,防护罩是否齐全,润滑油是否足够。

三、 2、检查刮板是否齐全,有无弯曲和歪斜,连接是否良好。 四、 3、检查电缆是否悬挂整齐,开关是否正立平稳,电气设备有无失爆现象。

4、经检查没有问题时,合上开关手把。

5、检查液压联轴器水是否装满,是否是易熔合金片。 二、操作方法:

1、听开车信号后,开车时应先点动(一开一停)一次,没有问题时才正式开车。

2、因负荷大起动困难时,最多起动次数不得起动3次,每次不得超过15秒,否则应停车处理,严禁重载起动。

3、正常情况下,停车前应将溜槽里的煤拉完,以免造成下次起动困难。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重载启动。 三、运行注意事项:

1、随时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的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防止损坏电机。

2、随时观察刮板链的松紧情况,防止回空链拉回煤。 3、发现前台停车或溜煤眼装满时,应及时停车。

4、注意取出随着煤炭支运出来的排柴、坑木和大块矸石,防止进入溜煤眼。

5、运输机运转时,严禁在溜槽里行人,不得长时间空负荷运转。 6、随时清理机头附近的浮煤和矸石,保持电机散热良好。 7、下班时,应将溜槽里的煤拉完,把机头附近清理干净,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

瓦斯抽放工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查泵站进出口阀门,循环阀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查抽放泵地脚螺丝,各部联接螺丝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3.检查并保持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各部位温度计齐全。

5.泵房的测压,测瓦斯浓度装置,电流,电压功率表均正常工作。

6.检查泵站进出侧的安全装置,要求保证完好水封式防爆器的水位达到规定要求。

7.用手转动泵轮1-2周,要求泵应无障碍。 二、抽放瓦斯泵的启动操作

1.先启动供水系统,并开关有关阀门。

2.关闭进气阀门,打开出气阀门,放空门和循环门。

3.待自动溢出阀门出水后,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投入运行。 4.缓慢开启进气。

5.调节各阀门,使抽放泵正、负压达到合理要求,向泵体、气水分离器等供给适量的水。

6.抽放泵启动后,应及时观测抽放正、负及流量,瓦斯浓度、轴承温度、电气参数等、并监听抽放泵的运转声。 三、抽放瓦斯泵的停机操作 1.关闭供水阀。

2.待泵体有少量流水时,停止抽放泵运转。 3.关闭吸气阀。 四、抽放泵互换运行

1.抽放泵互换运行时,由主管部门确定。

2.先按停机操作顺序停机后,再按启动机顺序运转另一台抽放泵。 五、操作中注意事项

1.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抽放泵运行状态和各种参数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机房内的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观测,记录和汇报,特殊情况下必须随时观测、记录和汇报。

3.要经常检查维护抽放泵各种计量装置,阀门和安全装置等,保证灵活可靠,每天对全部设备的外表进行一次擦洗。

给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的检查

1. 检查各紧固件是否牢固可靠,各联接螺栓是否松动。 2. 减速器润滑油位是否适当,各润滑部分润滑是否良好。 3. 检查行程销、联接销、给煤机滚轮、导轨是否完好。 二、开车与运行

1. 接到开车信号后,待受煤设备转动正常后,按下起动按钮起动给煤机。2. 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受煤设备的运行情况。

3. 观察出料口有无大矸和煤块堵塞,如发现有应发出信号,立即停机,同时将主皮带即停开关关闭,然后进行处理。 4. 测听减速器和电机温度有无异常情况。 三、 停车

1. 接到停车信号后,按下停止按钮停机。 2. 工作结束后做好设备保养和文明生产。

往复筛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的准备

1、?检查传动皮带是否良好,筛架有无裂纹,各处的铆、焊、螺丝有无松动。

2?、检查筛面上有无杂物,出料斗是否畅通。

3、?检查各出油位是否充足,铜套磨损是否超限,各部转动是否灵活。二、操作

1?、司机收到开车信号后,应先起动受煤设备后起动往复筛。 2?、司机收到停车信号或受煤设备停车时,应按停止按钮停止往复筛,并向有关岗位发出停车信号。 三、运行注意事项

1、?注意检查筛格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停车处理。

2?、注意观察筛煤效果和出料斗是否畅通。 3?、工作结束后,应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振动筛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准备

1. 开车前必须严格检查,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可靠,筛箱、筛板、弹 簧有无断裂、铆钉、螺栓是否松动。 2. 检查筛面有无杂物。

3. 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二、启动与运转

1. 接到开车信号后与精煤皮带机岗位联系好,然后按下启动按钮, 待电机正常后再向筛子给料。

2. 运转中应经常检查电机,激振器轴承温度,测听筛子有无异响, 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机处理。

3. 观察筛子的振动情况,振幅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 观察筛子的筛分效果。 三、 停车

1. 停车时必须待筛面处理完所有物料后才能按下停止按钮停车。 2. 停车时必须观察筛子通过共振点时有无碰撞和振幅过大的现象, 如有异常情况即时汇报。

3. 停车后必须做好设备保养和文明生产。

电(氧)焊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电(氧)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有关方面知识后方可上岗作业。

2、电(氧)焊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防、灭火知识。

3、电(氧)焊工必须遵守各种规程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4、操作前必须穿戴好本工种所发劳动保护用品。 5、要对所用工具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1)电焊时要检查,接地是否符合要求,保险是否完好,机壳是否接地,调节是否良好,面具是否完好无损等。

(2)氧焊时要检查气瓶、管路、割枪、焊枪是否可靠,有无跑漏气现象。 三、操作

6、电焊的操作

(1)电焊工在使用焊机时,应按照焊机的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来使用,不得使焊机过载而损坏。

(2)电焊工使用焊机,在非焊接时应避免焊机与焊件直接接触,造成长时间短路。

(3)电焊机在调节电流和极性时,应在空载时进行。

(4)电焊机应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经常保持焊机整洁,特别要防

止杂物落入机内运转部位。露天使用时,应用罩盖物罩好,防止灰尘和雨水浸入。

(5)电焊机放置要保持平稳,移动时,应避免强烈振动,并应进行定期检查。

(6)电焊工要注意触电,不应在潮湿的地方操作。特殊情况下穿胶鞋或用干燥木板垫脚。焊钳手柄应有良好的绝缘,避免雨天室外操作。

(7)在对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气体、液体的容器进行焊接时,要对容器进行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焊接。

(8)在容器内焊接要有专人监护,并随时注意通风,以防有害气体致使操作者中毒。

(9)在场外电焊尽可能设屏风板,避免弧光伤及其它人的眼睛。 7、氧焊的操作

(1)氧焊工在打开氧气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慢慢开启,不能用力过猛,造成高压气流冲坏减压器,停止工作时,应将氧气瓶阀门关闭,再将减压器调节螺杆松开并打开割炬中氧气阀门,将氧气皮管中的氧气放出。

(2)氧割、焊时要注意回火,如发现要立即关闭氧气阀,过一会儿再开,但要注意再开时,回火现象仍存在。此时应将乙炔管拔下,并打开氧气阀,使焊炬(割炬)内的火焰从后面的乙炔口喷出。 (3)在使用氧焊时,氧气瓶、乙炔瓶、点火点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如条件所限;它们之间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米,并有一定防护措施。

(4)不完整不合格的减压器应禁止使用,减压器分为氧气的(涂兰色)

和乙炔气的(涂白色),二者不得互换使用。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牢固扎紧,防止给压力时脱出。

(5)氧气瓶口严禁接触油污,以免引起氧气瓶爆炸。接减压器前应略打开气阀门吹除瓶口污物。

(6)禁止将氧气瓶,乙炔瓶和其它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放置在一起。 (7)氧气、乙炔气瓶应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严禁高温辐射和阳光暴晒。

(8)减压器与气瓶阀冻结,只能用开水或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加热,也不能用蛮力拧瓶阀手轮。

(9)气瓶使用时,应尽可能垂直放置并设有支架,瓶上应装有防震橡胶圈,防止跌倒,乙炔瓶使用的最大倾斜度为30°,不能横卧,以免丙酮填料随气带入胶管。

(10)气瓶中气体不能用完,应保留1-2kg/cm2剩余压力,以免高压气进入低压气中引起混气爆炸。

(11)工作时,严禁任何人站在氧气,乙炔气瓶旁边吸烟、点火。 (12)工作时应先将氧气阀开放,吹除堵塞物,再关闭氧气阀。点火顺序,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苗,熄火时要先关乙炔阀,然后再关氧气阀。

(13)工作中不准将燃着的气枪放下离开,确需离开的要将火熄灭。 (14)工作中要随时注意周围情况,防止火星溅在气管及导管上。 (15)禁止对密封的、有压力的、未清理干净有油污、有害气体及液体的容器进行切割。

(16)在容器内进行工作,禁止在其内点火,以防乙炔散满容器而爆炸。

8、无论在任何地方进行电(氧)焊作业,必须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 9、井下如需电(氧)焊时,应必须执行井下电(氧)焊安全措施。 四、收尾工作

10、在电(氧)焊施工完毕后,要切断电源,关闭好各气阀,认真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引燃火源,焊渣冷却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锅炉工操作规程

一、锅炉必须经劳动局发给使用证后才能使用,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锅炉生火前必须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并确认正常才允许点火,对新移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应进行烘炉。

三、点火时,要保持炉温慢慢升高,从冷炉到使用工作水温的时间,要控制在1到3个小时。

五、运行正常后,必须经常调节燃烧,保持锅内水位稳定。 六、锅炉运行时,每小时应对炉体和所有安全附件,仪表,附属设备,辅助机等进行巡视检查一次,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一次,排污一次,以上的检查应认真做好记录并且签名确认。

七、对运行的锅炉不准进行补焊,拧动手孔和人孔螺丝或敲打受压部件。

八、停炉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停炉前,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

先停止通风和给煤,停炉必须关好烟道挡板并压好火,经常停炉应扒出燃室内的余煤与灰渣,停炉后清除所有受热面烟道、灰斗的灰渣。

九、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紧急停炉: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给水;水位表和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物架被烧红等;严重威协锅炉安全运行及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

锅炉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真听取班前会上布置的工作要点、注意事项。及时更换工作服准时到达设备检修地点。穿戴必备的劳保用品,备齐测量工具和检修专用工具。

二、按班前分工,准时到达设备检修地点。询问上班的工作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掌握故障、事故和安全隐患处理情况以及遗留问题。了解设备当前工作状态。查看运转日记等相关记录。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运转状况和存在问题。确定当班重点检修维护项目。对设备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严重影响设备正常

运行的故障,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三、履行接班手续。

四、锅炉装备的检修维护。清理现场的杂物,浮煤等。需要时提前办理停电、停气手续。与锅炉司机取得联系,方可检修。锅炉停止运行后,切断控制电源。拆掉接触器的消弧罩,手动检查其工作情况。检查主辅触点闭合情况,用砂纸或细锉修复箐面烧伤,更换严重烧损的触点,导电带等。检查线圈有无过热烧痕现象。检查试验断水、超温、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检查各泵各阀有无滴漏跑冒现象,发现后及时处理。检查正在运转的锅炉本体有无异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处理不掉的应及时汇报。检查各附属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对停用的锅炉要检查其保养措施是否得当,并定期打开手孔和人孔检查内部有无锈蚀。对当班司机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五、锅炉安全阀每天手动检验一次,每周用蒸汽起爆一次。 六、交班。清理工具,清扫现场杂物,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并请示试运转。对现场再进行一次系统检查。试运转时应注意各电气参数变化和运转声响。试运转无误后,必须给司机和下班维修工指出设备运转注意事项及有关遗留问题。经上述工作后,在检修、维修记录上签字,得到领导和司机同意,方可交班。向接班人汇报本班工作情况。协助接班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协同处理。对遗留问题,落实责任向上汇报。履行交接手续。

七、环境卫生。持检修后的设备及零部件卫生清洁,无油垢、灰尘,及时打扫检修场地的卫生。检修后及时打扫现场卫生,清理现场各种工具、仪器仪表、材料配件,归类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修理工应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修理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工作。

二、考核不合格及未经考核的,不准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助手和学徒可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三、使用专用设备或工具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使用方法,懂得操作规程。

四、检修车辆前,首先应了解检修部位后,才准进行检修工作。不准盲目从事乱搞乱拆。

五、修补车箱时,先应量好尺寸,按图下料。不准大料小用或下错料。

六、拆卸车轮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依次拆卸组装。不准用锤子直接敲打。

七、煮洗轴承时,要穿胶靴并带胶手套。往锅内放烧碱时,要慢慢地沿着锅而下。严禁乱向锅内丢轴承或烧碱,以免液体溅出伤人。 八、检修好的车厢、车架、缓冲器、轮轴、连接器等,均应符合要求。应作好检修记录,然后投入使用。

九、矿车在井下检修需烧焊时,必须制定井下施焊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焊作业。

十、每班工作完毕后,对使用的工具,专用设备要进行清扫,对余

下的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

内线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班长负责全班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和检修质量。

2、对检修过的电气设备应建立检修质量卡片,将检修人员、设备编号、绝缘电阻和存在的问题记录下来。

3、检修过的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投入运行后发生的电气故障,检修人应负主要责任。

4、检修和未检修的电气设备要分放整齐,保持设备库存室和工作室的整洁。

二、电动机的修理

1、在现场检修电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应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可能导电的导线头应用绝缘材料包扎好。 2、电机起吊只准栓挂在起吊环上,起吊装置应牢固可靠,吊运时,应防止损伤电机绝缘、防爆面及附件。

3、电机转子放置、搬动时,应有防止滚动及碰撞的安全措施。 4、外壳无可靠支撑面的电机(如机车牵引电机),必须垫稳后方可分解或装配。

5、抽出或装入较大的电机转子时,必须用加长管托住,禁止硬拖。 6、组装发现电机卡住时,只能做微量起落,消除,不得进行锤击。

7、在组装直流电机绽子主极、辅极及辅助绕组时,需用专用绳索吊装,不得损伤绝缘,紧固磁极不得将手伸进空隙内。 8、嵌线作业的安全规定: (1)线槽内不得进入杂物。

(2)轴与嵌线架要垂直,线嵌到1/3时,应用方木顶住偏长正面,转子不准竖放在地面。

(3) 直流电机转子竖立起吊时,应检查吊环及轴头螺纹,保证良好。转子竖放在回转座上时,必须稳妥。 (3)要防止线头扎眼扎手。

(4)嵌线作业时,应随时检查顶尖牢固情况,不得将脚伸到工作台下面。

(5) 绑扎钢丝绳及调整拉力时人不要面对钢丝绳。 (6)焊接整流子时,烙铁温度不得太高,防止松香起火。 (7)嵌线工作完毕,应将电机垫稳并覆盖好,防止杂物进入电机内部。

9、电机转子动平衡校验的安全规定: (1)必须按动平衡机的操作说明书操作。

(2) 被校的转子应事先清扫干净。安装时,转子与平衡机滚动轮不得撞击,转子与万向联轴器未固定好,不得开车。 (3)附加的平衡块必须固定牢固。

(4) 校验或调试中出现异响、异味或异状时,应立即停校处理。 (5) 应经常检查电测箱的干燥剂,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在长期停用中,应对电测箱定期预热30分钟。 (6)工作完毕,应将平衡机用防尘罩罩好。

10、浸漆的安全规定:

(1) 浸漆场地应有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明火。

(2) 浸漆时,应戴口罩、手套、防止油漆、溶剂接触皮肤。 (3) 浸漆场所应有通风设备。

(4) 要轻拿轻放工件,以免油漆溅入眼内。

(5)浸漆场地禁止拉临时电线,应使用防爆照明灯。油漆和溶剂应放在指定位置,加盖密封保管。 11、电机干燥的安全规定:

(1) 绕组浸漆后,必须滴漆或甩漆1小时后方可进入干燥箱。 (2) 电机置于干燥室预热或干燥时,要放稳垫牢,不得重迭放置。 (3)干燥过程中,应经常监视温度变化,发生冒烟或火花,应立即停电处理。

12、喷漆作业的安全规定:

(1) 禁止用氧气喷漆场所禁止烟火,非喷漆人员不得在作业场地逗留。

(2) 在容器内进行喷漆作业时,应及时出外换气,容器外层设人监视。

13、检修后的电机必须经过电气试验后,容器外层设人监视。 三、变压器的修理

1、修理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1)变压器的安全气道堵塞或油枕冒油时必须进行修理。 (2) 瓷套管严重放电、损伤时,必须进行修理。

(3)变压器运行中内部噪音增高,音响不均或有劈啪声,应进行检修。

(4)在正负荷茶和冷却条件下,油温不正常或不断上升时,必须进行检查修理。

(5)变压器严重漏油,油枕内油面经常发现低于最低油位时,必须进行修理。

(6) 变压器更换线圈或绝缘后,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7)变压器不更换线圈或绝缘时,在相对湿度为75%以下的空气中停留时间不超过8小时,可不进行干燥处理。

(8)变压器在修理中若自身的温度比周围空气温度高出5摄氏度以上时,在空气中停留时间可适当延长,修理时,变压器在空气中停留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或空气温度较规定时间值高,应对绝缘进行是否受潮的鉴定。

(9)变压器进行解体修理时,应作拆卸记录,绘制原样草图,草图记录应包括绕向、线圈尺寸、出头位置、线圈连接、绝缘距离、分接头位置与编号,引线连接长度以及铁芯各级片数、位置等。必要时在零件上作出标记,以避免混装或错装。 2、一般修理:

(1) 变压器油泥的清洗。

①油箱和铁芯上的油泥,可用铲刀刮除,再用不易落绒的布或纱擦干净,再用变压器油冲洗。

②线圈上的油泥,要用手轻轻抹去,对绝缘已脆弱的线圈要十分小心不要损伤绝缘。

③全部芯子清洗油泥后,再用干净的变压器油流冲洗一遍,用过的油必须经过处理才可使用,变压器油垢不可用碱水冲洗。 (2)变压器漏洞修理。

①变压器若因焊缝壳体漏洞,必须吊芯,将油放净,然后按焊接容器的规定进行焊补,不得马虎。

②变压器若因密封垫漏油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切不可盲目紧固夹持件,以免损坏其他部件。 (3)分接开关修理:

①触头表面不应有灼迹和疤痕,损坏严重时必须更换。 ②触头的接触压力必须调整平衡,保持触头表面的光洁度。 ③修理时应将触头表面的污垢、分解物和拉化膜等洗净。 ④分接开关的手柄位置与触头的接触应准确一致。 3、铁芯的修理:

(1)若矽钢片表面漆膜已坏或局部损坏时,必须进行涂补或将原残漆去除另外喷刷新漆膜。

(2)修理时发现矽钢片已坏,更换新的矽钢片。

(3)叠装铁芯时,每叠一级打齐一级。打齐时要垫黄铜或木块,不准用铁锤直接敲打,以免弯曲或卷曲。叠装完一级后,要测一下叠加存度和两条对角线的差,以正铁芯平行四边形。 (4) 变压器在修理时,必须按要求牢固接地。

(5)铁芯绑扎系用玻璃带,一般中小型变压器的绑扎厚度为2mm(16层)。(6)铁芯柱绑好后,送入烘炉中进行烘干,炉温可控制在102-105摄氏度,干燥8-12小时,出炉后要晾干,等玻璃粘带硬化后方可拆下铁芯柱上的临时夹具。 4、线圈的绕制:

(1) 重绕制变压器时,应注意使新线圈导线直径三相要一致。 (2) 线圈的绕向必须保证正确无误,否则不能组装。

(3)变压器修理线圈重绕时,应保持原来线圈的换位方式(完全换位、分组换位和均布换位)。

(4)层间绝缘应保持原来水平,不得随意减少和改变绝缘材料。 (5) 线圈绕制后需送入烘炉进行干燥处理,其温度不得高于110℃,不得低于100℃。一般要求绝缘电阻值连续6小时保持稳定时,干燥工作可以结束。

(6)线圈干燥后,浸漆前在室中保留时间不超过12小时。 (7)浸漆时,线圈温度在70℃-80℃间,浸入漆面后10分种以上,待漆面不再翻起泡沫为止,取出成圈后,滴尽余漆(约30分种),使线圈各处不存有漆泡和漆瘤为止,再放在干净地方晾干一小时。 (8)烘干入炉的温度为60℃,70-80℃预热3小时后,再升高到110-120℃烘干,一般约20小时左右,以漆完全干透为止。 5、绝缘油的处理:

(1)当绝缘油酸值超过规定时,应送专门机构处理。 (2) 当绝缘下降和有杂质时,采用压力过滤法处理。

①滤油前应将全部设备和管道冲洗干净。滤油纸应为中性,使用前放在80℃烘箱内干燥24小时。

②压力滤油机铁滤框间一般放置2-3张滤油纸,过滤时平均每小时更换一次滤油纸,更换后的滤油纸应烘干后再用。一般消耗定额约为1桶油用1千克滤纸。

③压滤机工作压力为0.4~0.5MPa,当超过0.6MPa时,应检查是否堵塞或滤纸是否饱和。

④滤油过程中,应每小时取样进行击穿强度试验,直到合格。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一切工作人员。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独立工作。 3、本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2)具备电的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 (3)学习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在工作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4、本工种工作人员对本规定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5、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训,制定出防措施。 二、线路巡视

1、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及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2、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3、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

线地点8米以外,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三、线路检修及维护

1、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2)正确的、安全地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5、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6、测量带电线路的驰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7、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带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断开的接地线。

8、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9、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10、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导线未停电进行处理。

11、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12、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四、杆上工作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栓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五、变压器台上工作

1、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保险,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六、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

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人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10、使用中,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1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第七节、放线、撤线、紧线

13、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14、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

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15、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防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16、放线、紧线中遇有防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17、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易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18、放线质量要求:

(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②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①钢芯断裂。

②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③打结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5)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19、紧线质量要求:

(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3)驰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5/-2.5℃但其正误差

最大值就不大于500毫米。

(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①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②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③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5)附件安装:

①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②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③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④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可的规定:

a、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右穿。

b、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 c、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20、拉线质量要求。 (1)U型环的选用

①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Φ16的U型环。 ②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Φ19的U型环。

③拉线为2×70 mm2时或150 mm2,选用Φ25 mm的U型环。 (2)采用楔型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列滑动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②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 mm,并露出线夹200 mm,(上端)及

400 mm(下端)。

③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份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④拉线弯曲部份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21、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22、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23、跨越架必须牢固,在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结束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防止导线产生振动或通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在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24、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25、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3-10m 水平与垂直距离(m):1.0m 对地线距离:0.5m

26、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3-10)KV,安全距离:0.6m。

27、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米):

水平 垂直 七、挂接地线

1、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

铁路 2.5 6 公路 0.5 5.5 低压线路 0.5 0.6 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联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载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铜线组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 “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砂轮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l、砂轮机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电工基础知识,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砂轮机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砂轮机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规程,完好标准。

3、砂轮机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砂轮机的电气系统及原理。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检查砂轮机的完好情况,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砂轮转动是否平

稳、砂轮片有无破裂,有以上任何一项不标准的,严禁使用。 2、检查砂轮机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完好情况是否达标。 三、操作

1、操作者应站在砂轮运转方向的侧面,严禁正对砂轮操作,修整砂轮时要带眼镜。

2、工件位于砂轮正面磨削时,工具应尽量位于砂轮水平直径线上。 3、严禁磨非金属及有色金属,如:铝、铜。 4、较薄砂轮禁止使用侧面磨。

5、工作时先试空转等速度达到正常时,方可开始磨削,不要用力过猛,工件要拿稳、拿平,磨小件要用钳子夹住,大薄件不许上砂轮磨。

6、工作时精神集中,时刻注意设备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机处理。

四、收尾工作

1、清点工件及剩余的材料,并妥善保管好。

2、切断电气设备电源,经常清扫砂轮周围,不得有障碍,专人维护,外人不得使用。

台钻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l、台钻操作者要熟悉台钻的工作原理及各机构的使用方法。

2、操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础知识和了解所要加工工件的使用技术要求。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1、操作者开机前应检查台钻的所有转动部分及转动部分的紧固螺丝是否牢固可靠。

2、检查在工作中所用的工具、夹具及垫铁是否齐全,检查钻头是否牢固可靠。 三、操作

1、钻孔时,严禁戴手套,不能用手拿工件钻孔,应用压板和虎钳固定。

2、钻孔时,钻头中心线应对准划线中心的洋冲眼,台钻运转时,严禁调整床台位置,测量工件。

3、钻孔开始和将要透时,应用手动轻轻引转和钻透,用力不得过猛,切削量要适当,要在工件下垫木块以防钻伤工作台。 4、人员要离开时,要停止台钻,严禁设备空转。

5、禁止钻床运转时擦洗机床,电气发生故障时应由电工负责处理。 6、绕在钻头上的铁屑不能用手拿,应用铁钩取下。清扫钻孔周围的铁屑要用铁刷,严禁用嘴吹。 收尾工作

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清理工作现场,确保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制度

一、凡杨柳煤业新购进的或入井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及电缆连接器)均须进行电气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每年由机电部牵头,由各管辖单位对地面避雷装置(包括变电所、建筑物、架空及通讯线路、瓦斯排放等的避雷针及避雷器)及电气设备、入井轨道等的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检查,并将测试检查结果于3月15日前报机电部存档,对发现的问题由机电部会同管辖单位与对口部室协调处理,机电部要参与测试检查。

三、每年3月15日以前由机电队负责对地面高压架空线路,大型设备的接地极进行一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机电部存档。 四、每年五月中旬以前由机电部负责对全矿井上下高压供电系统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试验时由各相关单位配合,发现问题要在五月底以前处理完毕,并将测试结果进行存档。

五、机电队每年对井下高压开关保护做一次跳闸试验,各使用单位配合,发现拒动、误动等不合格现象要及时处理,未处理之前不准送电,试验要有记录并存档,其中一份报机电部存档。

六、机电队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实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要会同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并留有记录。 七、机电队每年要对主、副等水仓的主副接地极提出来(注意:主副接地极不可同时提出,提出后由机电部组织对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时要采取措施加以保证)进行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八、井下开关漏电保护由使用单位每天试验一次,煤电钻综合保护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每天试验一次,并按表格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九、所有高压绝缘用具由使用单位按绝缘用具试验周期,定期到机电部进行申请试验,由机电部安排试验,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并留有试验报告。

十、以上各项试验要有分管技术人员参加,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保存。

机电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电管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安排布署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端正工作态度,树立服务意识,本着一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宗旨,做好机电管理的协调、监督和实施工作。

三、保证生产过程的设备配置,有计划地搞好预置、检修等工作,做到设备满足使用并且有储备。

四、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生产变化情况,了解实际动态。 五、组织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搞好劳动竞赛,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

六、编制、会审、掌握机电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灾变计划。

七、加强设备配件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条理清晰。 八、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材料消耗,各项指标的计划及考核与实际相符。

九、加强运输管理,确保环节畅通,满足生产需要。

十、进一步推进供电管理工作,及时调整负荷,达到安全可靠,同时搞好电量计量及管理。

十一、学习新技术,推广新经验,使机电技术管理工作上台阶。 十二、负责抓好全矿机电职工队伍专业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十三、负责矿井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先进材料和先进工艺。

十四、负责编制矿井年度设备、配件计划及年度、月度设备检修计划。

机电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延长机电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机电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

一、使用运行:

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设备使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要详细研究,学习随机带来的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弄懂设备的各种技术问题,从而制定出与设备相适应的操作规程,会审通过后必须对设备的使用或操作者进行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部发证后,方可操作设备。

2、设备操作要严格按照本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任何违章现象,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对违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单位根据本队设备情况,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本队干部和矿有关领导要按有关要求,定期检查,对于各种设备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机电部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和防爆性能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解决。

5、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6、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产生污染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等维护。 7、环境保护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停运后使环境受到污染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8、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停机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

行。大型设备检修完毕必须在三天内写出检修总结交机电部。 二、维护保养:

1、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对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维护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人力资源部考试合格后,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

2、使用中的各种设备,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包机人要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公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采掘综采设备每天至少要有4~6小时的检修或维护保养时间,大型固定设备每天应有不少于两小时的维护时间;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大型重要设备要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和精度检验整定试验等工作,并要做好各种记录。 4、设备上所有的各种仪表,包括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等要定期进行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5、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防止因事故发生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体伤害。

6、对于维护保养不当,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定期检修

(1)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时,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

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2)需要在月末或节日停产期间检修的设备,要提前向机电部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照节日停产检修制度进行检修组织准备工作。 (3)需要大修的设备,各使用单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大修的设备报机电部设备组,机电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编制出全矿设备大修计划待审批后组织实施。

(4)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未经有关矿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和缩短检修时间,一经查出私自更改检修班次罚单位1000元,随意缩短检修时间,每三十分钟,罚跟班干部或值班队干300元,依此类推。

(5)各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按规定会审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6)各单位每日检修班要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各单位对每天检修记录要整理归档,机电管理部不定期抽查,无记录者,罚单位500元,记录不全者,少一份罚单位50元,依此类推。进口设备及大型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记录必须健全,否则加倍处罚。

(7)若在检修时,需要停电,应提前一天提出停电申请报告,(注明停电范围,影响单位及影响时间等)报机电部主管人员核实,经调度会通报批准后,方可停电,严禁擅自停电。

(8)检修中需将减速箱内的润滑油放出时,要使用专用的容器,将润滑油妥善储存,以备检修完后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润滑油泄漏而污染设备和环境。

(9)检修时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节约用油,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棉纱等要定点暂时放置,最后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置。 (10)机电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处理外,有权令其停产强制检修。 2、节日检修

(1)根据我矿生产情况,如确实需要安排节日检修设备时遵照本规定执行。

(2)节日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部负责。 (3)停产检修前一个月,各单位技术人员都要详细考察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再根据本单位的设备档案记录确定本单位设备的检修台数,检修部位,从而编制出本单位的节日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a、检修项目;b、检修进度;c、所需工时等。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包含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并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停送电负责人,并编制材料及配件计划。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应在检修前一个月报机电部和供应部,其他在检修前十天报机电管理部。机电部负责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

(4)机电部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全矿节日停产检修计划,并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安排检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拟定全矿停产检修的停送电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措施,确定节日检修的各项总负责人。并将计划分别报送安检、调度、生产、通风、人力资源部等有关单位。人力资源部部应落实检修工时定额。

(5)检修前五天,由生产矿长和机电副总经理牵头召开全矿停产检修工作会议,决定停产时间,检修时间,井下停风时间,停外运时

间,停电时间,停供水、压风时间,还要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检修材料,配件计划,检修安全措施以及检修人员、起吊工具等,成立停产检修指挥部,并拟定全矿停产检修通知。 (6)节日检修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生产矿长或机电矿长及调度、机电、安检、通风、生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7)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并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机电部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对重点检修项目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各把关人员要随时将检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 (8)检修期间,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毕后,检修记录要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报机电部一份。

(9)检修期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随时向指挥部通报各项目的检修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时,要向指挥部说明情况,申请延长检修时间,如无正当理由,随意延长检修时间的,每延长一小时,罚单位300元。 (10)检修期间,各单位要确保检修质量,对所承担的检修项目,保证在一月内不发生事故,否则,每影响一小时罚款200元。 (11)机电部要成立节日检修验收小组,对检修好的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主要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机电部验收人员与各单位验收人员共同填写“______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机电部留一份,本单位留一份。

(12)每次节日检修完毕后,机电部要撰写节日检修总结上报矿领导及集团公司机电处,并整理检修档案存档。

机电设备检修制度

一、机电设备的检查

机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三种形式,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日常检查:包括班前班后交班时的检查和机电设备运行中的巡回检查,主要由包机人和操作工人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维护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立即排出,有较大问题立即汇报,及时组织处理。 2、定期检查:主要由专业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按规定时间进行的检查,其任务是全面检查设备性能,以便确定修理时间和种类。在检查中,可对设备进行清洗和换油。

3、重点抽查:为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除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外,还要对机电设备易出现问题的部位进行重点抽查,为检修计划做好准备工作。

二、巡回检查的方法

1、看——从外观检查,看仪表指示。

2、摸——用手摸,感触其震动、温度,或用手槌敲击,检查其紧固程度。

3、听——听其声响,有无异声。 4、嗅——用鼻闻是否有异味。

5、试——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6、量——简单量具测试。 三、检修质量标准

对机电设备检修得主要要求是: 1、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2、对设备的隐蔽部位进行彻底解体检查。 3、对关键部件、部位进行无损探伤。

4、对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进行试验,检查其动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5、对设备的性能、出力进行全面的技术测定、鉴定。 6、对设备的技术改造。

7、进行全面的清扫、换油、除锈、防腐等。 8、处理故障或进行事故性检修。 四、检修措施

检修中要有保证设备完好、预防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措施应从防火、防断、防倒、防碰、防坠、防撞、防触电、防滚滑、防中毒、防爆炸、保证设备完好、保证检修工艺等方面考虑。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干部每月必须不少于规定次数,不定时间认真负责检查机房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干部检查规定次数,分管机电的矿长、总工程师要每月一次,

机电队长、技术员、副队长每月不少于三次。

三、干部要对自己所管设备的各种性能熟悉,检查设备运转是否良好,各种设备记录是否齐全。

四、在现场帮助维修人员、司机解决难题,贯彻有关规定要求,干部上岗查出违章作业者、不执行规章制度者,必须认真教育帮助,并按事故责任情节进行罚款。

五、干部不认真按规章制度要求检查工作,对违章事故者不进行教育处理,不尽职尽责,同样是工作失误,要罚款处理。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运转,促进机电标准化和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1、机电部作为设备主管部门,对全公司的机电设备进行管理,负责督促全公司各单位每月20日前申报设备使用计划,机电部根据库存情况汇总编制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总经理审批后,组织采购、入库验收、编号、调拨、发放、组织有关单位对待修设备的检修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公司设备(包括自筹设备)计划、购置、大修计划编制

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公司设备领用、发放、回收工作。 (4)负责全公司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5)负责全公司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定期召开设备管理员例会,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

(7)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验收修理单位承修的设备。 (9)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组织、措施的落实。

(10)负责全公司配件的计划编制、审批、上报和落实工作。 (11)审查确定机电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12)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3)协助教育部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4)对特大、重大机电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决定。 2、负责指导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责。

3、全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指标是:90.5.1,即设备完好率为90%,设备待修率为5%,事故率为1%。

4、机电部设备管理组对公司机电设备实行帐、卡、图、牌板管理、编号管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做到帐、卡、物、图、牌板五对照。设备管理组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帐、卡、图、牌板。

5、设备管理组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要不定

期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6、设备管理组对每起设备损坏丢失事故要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通报。

7、设备管理组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管理例会,通报设备使用状况,分析设备管理存在问题,总结当月设备管理情况,布置下月设备管理工作计划。

二、设备领用、移交管理制度

1、由机电部统一管理和调拨全公司机电设备。调动公司内各单位的设备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各种理由阻止调动。不听从机电部调拨的,发现每台次罚款100元。

2、各单位要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领取设备时,必须由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到机电部办理设备领用的出库手续。原则上必须先办理手续,后出库(抢险、救灾除外),没有出库手续的设备严禁出库。急用设备必须经调度室签字后,可先出库后办理手续,但第二天设备管理员必须到机电部补办有关手续,否则,罚单位设备管理人员100元/天。

3、设备领用人员负责对设备完好、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试验。设备一经出库,出现的问题经机电部鉴定是由生产厂家或检修单位造成的,由生产厂家或检修单位负责,否则由领用单位负责。

4、对正在运行的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时,由机电部组织原使用单位和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设备,之后双方设备管理人员到机电部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必须在三天内办理完毕,双方设备管理人员任何一方迟办理,罚设备管理人员100元/天。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原使用

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处理,逾期未处理完毕,对原使用单位罚款300元,按问题大小作价由接收单位处理,作价款从原使用单位工资款中扣除转给接收单位。

5、各单位需更新设备时,必须将旧设备检修完好后回收入库,并到机电部办理交旧领新手续。如果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机电部长签发的借条借领设备,但旧设备必须在三日内回收升井,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每迟办一天罚款30元。

6、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五天以计划形式通知机电部设备管理组,到机电部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设备。

7、所有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有出入库单据、有设备编号。设备管理人员要根据设备出入库情况及时整理设备台帐,每月24日前各单位应对其使用设备进行自查一次,并由设备管理员到机电部进行核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到帐、卡、物、地点相符。每月不核对的罚设备管理员50元。

8、在机修厂修理的设备,机修厂不得私自发放,否则罚机修厂50元/台。因生产急需,必须由公司调度室签字后方可发放,第二天,领用单位和机修厂必须到机电部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一方迟办理罚当事人100元/天。

9、偷用机电部或其它单位的设备,一经查实对偷用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交回。设备损坏的,一切费用由偷用单位承担。

10、公司的设备图纸资料由机电部统一整理、建档、登记、保管。公司所属各单位需要查阅和复印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并交押金100元,且要按期归还。若损坏、缺页或到期不还者押金沉淀。 11、各单位领用更换新设备时,应由机电部查验设备使用期限,如

果在期限外,给予发放。如果在期限内,则按设备原值的1%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12、所有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否则,罚机电部设备管理员50元/台。 三、设备修理、验收管理制度

1、机修车间是我公司机电设备的主要检修单位,所有设备原则上均由机修车间承担,若需外委,必须经机电部、机修车间鉴定后,由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外委。

2、对生产急需修复的设备,由机电部安排机修车间给予修复。机修车间应积极配合,不听从安排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由此造成影响生产,由责任人负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3、公司所属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需维修时,都必须以任务单的形式委托机修车间检修,并注明检修项目,技术要求等,由使用单位送机修车间,并承担各项维修费用。退库或委托机电部办理检修设备,由机电部下达《检修任务单》,并由机电部组织验收。公司其它单位直接委托机修厂检修的设备,由机修车间下达《检修任务单》,由委托单位和机修车间共同验收。

4、机修车间对承担的检修设备应对其技术性能指标做试验并记录,修理工期不得无故推诿。

5、机修车间对检修的设备,应区分修复件和报废件,作拆检记录。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设备零部件,发现一次罚该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并限期交回,每推迟一日罚款30元,直到交回为止。

7、所有检修设备,经委托单位和机修车间共同验收合格后,必须填

写《设备检修验收单》,否则,不得出厂或入库。

8、所有检修设备,无《检修任务单》、《设备检修验收单》,一律不予结算。四、设备回收管理制度

1、机电部应随时掌握设备动态,闲置设备应及时安排回收,由使用单位送机修车间检修。严禁井下积压设备,回收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机电部有关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造成设备损坏和附件丢失要赔偿,当时无法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一3日内由机电部、机修车间、使用单位共同拆封后进行处理。

2、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必须及时把井下不用的机电设备或机电部下发回收单的设备回收到井上,并送至机修车间,对设备升井后,私自乱放影响文明施工和生产的单位,除按文明施工检查奖罚办法处罚外,并给予该单位50元/台的罚款。如果因私自放在井口没有及时回收而丢失的,对回收单位按原值的1至2倍罚款,罚款从该队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3、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部件一并收回。否则按50元/件进行处罚。有标志牌(管理牌板)的必须将标志牌一并收回,否则按100元/个进行处罚。

4、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应按机电部下发的设备回收单按期回收,超过期限每天罚款300元。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回收的设备推到大巷口车场后,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将设备运至地面车场,在大巷口或大巷中设备存放两天以上时,对回收单位罚款300元/台天,直到升井为止。

5、对井下更换的坏设备、附件要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发现工作面存

放有坏设备、附件时罚使用单位50元/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如果发现备用设备丢失时,对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处罚。 6、工程施工结束后,不需要的设备应由原使用单位拆除及时升井。各使用单位应在工程结束接到设备拆除通知后,在要求期限内将设备升井,清理干净维修完好后退机电部库房。损坏严重的设备应由矿机修车间修理。修理好后,由原使用单位负责退库,超过书面拆除通知单要求期限的,设备没有升井或升井后未将设备运到指定地点的单位,罚该单位负责人100元。

安全活动制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增强职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特制定安全活动制度。 一、活动时间:听从安排 二、活动内容:

1、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对各岗位、各工作环境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检查各个岗位的安全隐患。

4、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交底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记录好事故预兆和违章情况。

6、在做好自己每日上岗活动的基础上,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7、开展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 三、对安全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做到有记录,有考核。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为规范事故直接原因分析,确保事故直接原因分析客观、全面、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物资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均属于事故直接原因,应全面分析。分析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用具体数据表述为原则。

三、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发生的物质条件。应按照《企业职亡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1的分类进行分析。

四、不安全行为,是指造成的人为错误。应按照《企业职亡分类标

准》(GB6441—86)附录A.2的分类进行分析。

五、在技术鉴定、调查报告中,的直接原因应采用分项书写的格式,每项开头先按GB6441—86的规范表述书写,再描述具体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六、对于发生的事故要在24小时内进行追查分析,分析时要写明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附表A1:机电类直接原因分析

机电分机械和电气,易发生电气,下面分析的是电气的直接原因,机械比照电气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分类 不安全状态 一、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电气设备未按规定安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1、装接地、漏电等保护措施。2、供电作业人员带电检修、搬迁电线路发生故障。3、供电危险区未设器设备、电缆。2、作业人员警示标志。4、供电设备未设防护罩违章进入供电危险区或违章 电气 或防护栏。5、井下使用非许用的设操作设备。3、未按规定进行备器材。6、中性点接地直接向井下停、送电操作。4、作业人员供电。7、架空线高度不符合要求。携带超长的导电工具、材料8、电气设备设施超负荷(过压、过等触到带电的架空线。 流、过载)运转。 二、其他。 附表A2:运输类直接原因分析

二、其他。 不安全行为 运输类分为地面、井下运输。 分类 不安全状态 一、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提升绞车发生故障,造成摔车或提升容器坠落。2、未安装防止“跑车”一、冒险进入危险场的阻车器、档车栏;阻车器、档车栏、所:1、违章坐矿车下或防坠器等安全装置不全或发生故障,井、升井、行走或违章造成摔车,或提升容器坠落。3、无联络扒车,跳车。2、斜井信号,或者信号失灵。4、提升钢丝绳发(巷)开车蹬钩、行人。 生断裂,造成摔车,或提升容器坠落。5、二、操作错误,忽视安 运输类 提升装置的连接装置及轨道等配套设施全,忽视警告:1、坐发生故障,造成摔车。6、提升时突然停人车或提升容器升电造成顿钩。7、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下)井时未使用保险机的保护装置和设施不全。 装置。2、违章操作或 不安全行为 二、设备有缺陷:1、制动装置失灵。2、误操作。3、违章推车阻车器、档车栏,或防坠器有缺陷。3、或放飞车。 钢丝绳不符合要求。4、设备带“病”运三、其他。 转,或超负荷、超速运转。5、设备失修。 三、其他。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为了更加有效地将机电设备落实到人,做到台台设备有责任人, 特制订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一、全矿各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投运前必须建立包机制 。 二、电气设备包机人必须是电工,机械部分包机人必须是钳工, 各区队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推行就近分片包机责任制。

三、包机人必须刻苦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完好率。

四、包机人必须按时检查所包机设备性能、完好状况等。 五、每次检查和维护完毕后,要记入有关记录簿内。

六、如果因某种原因包机人不能进行检查时,单位要安排其它人代检,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七、若所包设备发生故障,包机人要积极主动抢修。

八、因工作粗心或不负责任,设备发生故障,包机者要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九、包机人要熟知设备结构、性能和安全保护等。

十、大型设备包机人必须在所包设备上挂完好牌和包机牌,其它机电设备要张贴包机牌,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检查制度

为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井下电气失爆,抓好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规定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由经过电气设备检查培训

并取得电气防爆设备检查合格证的防爆专职人员检查,确认防爆合格后才准许入井。

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下列程序

1、机电部指定专人管理防爆设备入井,每个施工单位至少指定一名专职防爆检查员,配合机电部负责入井设备的检查,防爆检查员报机电部备案,防爆标准严格按照防爆细则执行。

2、检查的电气设备(包括内部检修单位,外部检修单位),必须由承修单位自检合格,然后通知防爆检查员根据《防爆设备检查明细》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粘贴合格证方可使用。

3、新进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根据《防爆设备检查明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符合防爆要求后,由验收人员开据防爆合格证按规定粘贴在防爆电气设备的指定位置,并留有验收记录,方可入井使用。

4、对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的电气设备入井使用,发现一台无防爆检查合格证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对单位罚款200元。 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的检查内容

1、对新进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有无煤矿安全标志,有无防爆设备检验合格证,检查电气设备外壳有无防爆标志,隔爆设备类型是否适用井下各工作地点。

2、按照防爆设备检查细则要求逐项检查其防爆性能,内容包括:防爆结合面,轴孔间隙,机械伤痕,结合面紧固螺丝长短,喇叭嘴,挡板,密封圈、金属圈的直径厚度,螺旋喇叭嘴的拧入深度等。 3、检查防爆设备是否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4、检查防爆设备接地部位有无接地标志。

三、入井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范围

1、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各种型号开关、综合保护装置、断电仪、瓦斯监控分站等。 2、各种潜水泵、移动瓦斯泵。

3、五小电器;三通接线盒、四通接线盒、电铃、按钮、防爆灯具。 4、各种局部通风机。 5、各种类型机车。

四、对入井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需填写的内容:安全标志号、设备编号、设备型号、防爆检查员姓名、检查结果、检查日期等。 2、防爆检查员除防爆检查合格,填写并张贴防爆检查证外,必须建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台帐。台帐应填写的内容:生产厂家、安全标志号、设备编号、设备型号、检查日期、防爆检查人姓名等。台帐至少保留一年。

3、机电防爆设备管理员应按电气设备防爆细则认真检查每台电气设备。检查合格后,方可张帖防爆检查合格证。因防爆设备检查员对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不认真检查,随意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发现一台,对其罚款200元。 五、防爆设备入井安装试验要求

1、防爆设备入井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检查有无防爆合格证及煤安标志,如无证,应退回到原领用地点,由机电负责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由安装单位对照防爆细则要求认真进行一次防爆检查,合格后通知机电防爆检查员复查。

3、机电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合格后,在电气设备内腔的防爆检查合格证上签名。

六、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与回收

1、各单位要配备跟班电工对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外观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每天检修班应指派专人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失去防爆性能井下又无法处理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3、回收上井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交回指定地点,及时进行保养维护。七、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及考核

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机电部每旬逢8日对各单位电气设备组织检查,严格按照机电标准化考核要求,评级打分,月评比。 2、被检查单位机电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防止隐患扩大危及安全。

3、机电部将实行“动静”结合制度,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各单位整改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检查人员每次下井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还应对上次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若发现问题重复出现将给予双倍处罚。 5、检查人员发现防爆电气设备存在问题,有可能危及矿井和人身安全时,将对其进行停产整顿,停产期间检查人员不可离开现场,待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6、防爆检查人员要对各单位的入井设备负责,如检查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失爆设备入井,每台、次罚检查人员100元。未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私自入井的防爆设备罚责任单位每台次200元,未经防爆

检查员检查失爆设备入井,令其及时回收上井且罚单位机电负责人每台次1000元。

电缆管理制度

一、现场电缆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安装、吊挂、维护”的原则,下井电缆必须为矿用阻燃电缆,“三证”齐全,并经过试验且符合规定要求(要有试验记录),依据试验记录开具“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二、新敷设的电缆应经机电部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井下电缆的敷设、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做到整齐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地、不粘灰积尘。采掘头、面十五米内的电缆必须有保护措施(不能吊挂部分)。

四、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20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穿墙电缆墙面必须留出孔洞,再由加装铁管护套。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等。

五、电缆砸伤、放炮崩坏电缆每处罚款5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电缆落地一处罚款20元,电缆一处浸泡在水里罚款50元,电缆一处被埋在煤里罚款50元,电缆漏电一处罚款2000元。

七、电缆吊挂间距为3米,吊挂时不允许挂在风管水管上,通讯和信号电缆在上,电力电缆在下,两者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米。 八、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九、每发现电缆被喷上浆时按20元/米罚款。

十、不同型号电缆之间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严禁直接连接,否则,罚款500元。 十一、电缆验收制度

1、新进电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规格型号及性能等说明。 2、参加验收人员必须由有关技术人员和电缆专管组负责人参加。 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橡套电缆做不延燃试验,不合格电缆严禁下井使用。

4、严格按电缆完好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验收新进矿电缆和修补的电缆,并详细填写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库备用或下井使用,验收单上要有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姓名。 十二、电缆的检查、检修制度

1、电缆使用单位的机电维护员每班必须对单位的供电线路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发现崩断、崩坏的电缆应及时现场冷补(冷补时必须严格按冷补工艺进行),必要时先向单位机电负责人申请剁开加线盒或更换。

2、修补电缆时必须严格按《橡套电缆热补工操作规程》执行。 3、修补电缆时必须详细记录电缆的原始缺陷有关数据,即认真填写检修单,检修人员要在检修单上签名。

4、检修好的电缆必须要压号标明其规格、型号和长度方可验收入库备用。十三、备用电缆库管理规定

1、所有入库电缆必须是验收合格的,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入备用库。 2、入库电缆必须分类盘放好,并有标志牌和验收单,标出其规格、型号、长度和额定电压。

3、凡井下需要安装或更换电缆,必须由安装或更换单位出书面申请,专管组负责同意并签字,备用电缆库凭领料单发放。 4、备用电缆库必须做到库房清洁卫生。

5、电缆建立管理台帐,矿内的电缆编号是××号。 十四、电缆线检修标准

1、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电缆进行检修,检修后电缆护套无明显损伤(不露出芯线绝缘或屏蔽层,护套损伤伤痕深度不超过厚度的二分之一,长度不超过2cm或沿周长1/3),无老化现象。

2、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检修。 3、检修后的电缆要进行浸水耐压试验,最大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的两倍加1000V,绝缘电阻要大于10MΩ。

小型电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型电气(电煤钻、综保变压器、电铃、防爆灯、按钮、各种接线盒、煤电钻电缆、截面4mm2及以下的各种电力电缆)的使用管理,消灭失爆,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单位要对在用小型电器登帐管理。

二、施工单位所购置的小型电器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检验合

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证。

三、小型电器下井必须有检查、修理、试验、验收记录,并有检试人员的签字,确认合格后,经过机电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后,签发“小型电器入井证”和“防爆合格证”,方可领用下井,无证的小型电器禁止下井。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四、井下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小型电器设备要求的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五、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应符合如下规定: 1、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集中上板。

2、小型电器设备的责任包机人,对自己管辖的小型电器每班检查一次。

3、在用小型电器、各种小电缆的安装、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全矿井下小型电器检查,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小型电器失爆的,按相应标准进行处罚。同时必须于当天向施工单位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进行复查;发现吊挂不合格、不完好等问题,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六、小型电器的检查检修制度

1、小型电器使用单位的机电维护员每班必须对本工区小型电器进行一次完好检查,发现不完好或失去防爆性能的小型电器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必须更换合格的小型电器。 2、检修小型电器时必须严格按《完好标准》和《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检查的若干规定》进行检修。

3、检修过的小型电器上必须有合格的铭牌并指明额定电压等数据。 4、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检修单,检修单上要写明检修前的缺陷记录和原始数据,检修后的小型电器必须保证具有合格的完好特征和防爆性能。

5、小型电器建立图牌板、建账,定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查,责任人管理。

七、小型电器检修标准

1、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绣蚀。 2、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3、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留有大于二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一点五倍。

4、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入长度。

5、紧固在护圈内的螺圈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6、小型电器箱体内部清洁,内外表无锈蚀、无裂纹、标志齐全。 7、操作灵活,动作可靠,声音信号清晰。 8、工作电压、电流符合铭牌规定,无过热现象。

9、具体按《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和部颁《煤矿井下电器检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检修。

油脂管理制度

全矿生产用油(不包括车辆用油)的管理由矿供应部和使用单位共同负责,供应部负责油脂的控制审批及现场管理;供应部负责油脂的组织到货、发放和回收;使用单位在领用油脂后,要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保证油脂的合理正常使用。

一、各单位根据控制费用指标,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编制月度油脂计划,每月20日前报机电部,机电部审批后转供应部。机电部由专人审批根据矿下达的经营指标,各区队的油脂费要严格把关及时掌握区队的使用状况,对超计划使用的先由区队申请计划外费用由企管部经营矿长审批后增补其油脂费用。

二、进入矿内油脂必须有生产厂家所提供的合格证及油脂检验合格证,否则不准发放。

三、各区队所领油脂必须设专人管理,专领专用。所有井下生产用油必须安排固定地点上架挂牌管理,注明类型油号,并配置取油专用工具,避免从油桶中直接倒油,造成浪费或加错油的现象。否则,由区队赔偿损失,并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对主管队长、机电队长各罚款50-100元。备用油桶,桶盖向上必须把桶盖盖好,防止杂物进入油中。如果缺桶盖或不盖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主管队长、机电队长各罚款50元。

四、各单位更换油脂时,必须先申请,经供应部批准后,按所需用量领取,更换下的油脂按领取量50%交回,没有达到回收率的,按领取总量与回收量的差额的原值给予罚款,并罚主管队长、机电队长

50-100元。

五、各采煤单位严格执行乳化液合理的配比,并现场配备检测仪器,供应部不定时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乳化液配比不合理或不使用乳化液的,视情节轻重,给予300-1000元的罚款;无配比检测仪器的罚泵站司机50元。

六、各区队要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润滑五定制度,按规定加油,并做好记录,机电部不定时进行检查记录,根据记录情况,不符合要求,分别给予责任人及主管领导50-100元的罚款。

七、润滑油的合理选用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环节,润滑油脂的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油脂的代用,必须经机电副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对于私自代用的,没有造成设备损坏的一次罚款100-500元;对于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并自负设备修理费。

八、严禁油脂、乳化液的跑、冒、滴、漏现象,检查时发现一处给予50元的罚款。

九、供应部负责空桶的回收工作,用空的油桶要及时返回供应部,否则给予使用单位主管领导200元的罚款。

配件管理制度

为适应我矿内部模拟市场的需要,切实管好、用好配件,保证设备的维修和安全运转,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配件消耗和生产成本,

提高矿井效益,全矿配件实行“全过程管理的分工负责制和消耗费用与工资直接挂钩”的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管理原则

1、机电部、供应部和各生产区队,共同对全矿的配件管理负责。其中:机电部负责矿各生产区队计划和领用的审批、回收验收,全矿配件费用的调节与控制及消耗分析;供应部负责计划的落实、入库验收、发放及回收、复用;各生产区队负责配件费用的合理使用,并且每月反馈一次配件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和其它问题。发现配件有问题时,3日内形成书面材料交于机电部,由机电部协同供应部办理配件的更换及索赔。

2、供应部对配件质量负责;机电部对全矿配件消耗费用负责;各生产区队对本单位配件消耗费用负责。其对各生产区队的费用实行超额部分进入工资,节约部分50%进入工资。 二、配件计划

1、各生产区队要在每月20日前,向机电部提交下一月份的配件计划;机电部每月25日前将审核后的计划转交供应部;供应部根据计划与库存情况,编制下月采购计划,并将该计划上报矿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2、对各区队生产急需的配件,各区队要及时通报机电部、供应部补报应急计划。机电部审核后报分管矿领导、企管部及财务副总审批后,供应部负责落实办理。

3、编制配件计划时要做到:有配件名称、图号、规格、主机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且数量要与生产实际需求相符。

4、对全矿各区队没有按时交送配件计划的,每超一天,给予区主

管领导及配件管理人员各50元罚款。机电部不能按时转报的,罚主管领导与责任人各50元。

5、配件计划没有按上述要求填写的,机电部不予审批上报,责令原填报区队重新填报,但不能超过上述规定送交日期。到期未能送交的按上一条规定执行。

6、机电部设专人对各区队的配件审批,对区队领用的配件,严格控制,根据矿月初下达的各区队配件费的计划费用,超支部分必须由区队增补计划外费用,由企管部、财务副总审批后方可继续领用。 7、对于区队万元以上配件及矿统管配件,区队需及时报送机电部,由机电部统一整理、编排计划。 三、仓储管理

1、严格执行配件入库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无合格证、质量不可靠、与主机生产厂不符的配件保管员有权不予验收。

2、保管员对配件要精心保养,防锈涂油、上盖下垫,防止配件锈蚀损坏(包括各区队小仓库及井下备用件),对因锈蚀配件的损坏,要根据损坏程度给予50%配件原值的罚款。

3、仓库要保持清洁整齐,要坚持五五摆放(五五成行、成方、成垛、成串)定量包装。标签要填全,悬挂整齐。做到“四对口”(帐、卡、物、资金),机型保管要系列化。

4、严格执行配件发放制度,按领料凭证发放,对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发。配件帐目要清洁,技术数据要齐全准确,每月留存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四、使用与回收

1、全矿各区队专职或兼职的配件管理人员,要加强配件的使用管理,认真核查配件的使用情况及使用地点,避免丢失,造成不应有的 损失。

2、要坚决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严格把关,对已明确的交旧领新部分,在不能交旧件时,要给予所领配件金额50%的处罚。

3、全矿各区队专职或兼职的配件管理人员,要做好本队的旧件回收工作,对回收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给予100元的罚款。(配件回收品种和回收率见附表)

4、对配件领用后,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丢失的,按配件原值处罚。对故意损坏或造成配件达不到充分利用的按原值的200%进行处罚。 5、对万元以上(包括万元)配件的事故损坏,要实行追查制度,查清事故原因,按责任的大小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事故单位按原值50%的罚款,对主管队长、机电队长各罚原值的2%。 五、统计与分析制度

1、各生产区队每月28日把本月配件消耗分析报机电部,过期不报的给予主管领导100元罚款。

2、供应部每月定期盘库并把库存报表和当月各生产区队消耗汇总表报矿有关领导,以便掌握库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机电部每月对全矿配件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报有关分管领导及企管部。 六、其他规定

1、各生产区队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配件管理人员,负责本区队的配件领取,年、月配件计划的编制。

2、配件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

好配件领用、配件管理工作。要了解本队本月生产计划情况,了解本队所使用的设备名称及使用数量以及技术状态,要掌握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各种机型配件消耗规律。 配件回收品种和回收率

类 别 配 件 品 种 机组油泵、液压马达、拄塞泵、齿轮油泵、液力联轴器、回收率 (%) 1.重要注油器、各种液压阀、司机控制器、自动开关、机组换组件 向开关、千斤顶、各种油缸、减速机、活塞、耙斗、拉杆等 各种锻制齿轮、链轮、齿轮联轴节,各种轴件、蜗轮、蜗杆,传动链条、刮扳机中部槽、皮带机各种三节棍、托滚、滚筒、机组油泵、液压马达、拄塞泵、齿轮油泵、 2.钢材 液力联轴器、注油器、各种液压阀、司机控制器、自动开关、机组换向开关、千斤顶、各种油缸、减速机、活塞、耙斗、拉杆等消音器、各种结构件等 各种圆环链、刮板,三环链,耙斗机各种滑轮等 连接环、截齿 3.铸钢件 各种铸钢齿轮、链轮、滚筒、车轮、碰头、碰头座、轴承座、机车轮毂、导向体、联接套、端盖、活塞等 其它铸钢件 100 100 95 90 100 95 4.铸铁件 各种轴承座、轴承盖、减速机外壳、各型水泵配件、各种乌金瓦、空压机阀座、阀盖、压盖等 其它铸铁件 各种轴瓦、蜗轮、电气触头、线圈、变压器、继电器、熔断器、机车换向器及其它铜件 100 90 5.铜件 100 各型煤电钻的电机外壳、减速机壳、开关盒盖、出线嘴 6.铝件 接线盒、端盖、中间盖,风钻气腿外壳、手把,风镐镐柄以及各种风叶等 设备上的其它铝件 7.电气元件 95 100 各种插件、线路板、各种开关本体等 各种酸性电池,风钻、风镐其余配件、各种电器开关底板等 100 95 8.其它件 其它可回收件 85

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一、采购验收:

1、必须严格按照矿用阻燃胶带标准进行采购验收,证件必须齐全,包括试验报告、三证一标志等。

2、胶带到矿后,入井前应校验胶带长度,执行公式: L=(D+D0)Nπ/2 其中:D—胶带卷最大直径 D0—胶带轴直径 N—皮带层数 π—圆周率,取3.14

3、采购单位必须对胶带的安全运行负责,由于胶带本身强度不够造成的断带、抽卡等或胶带带芯不直造成的胶带跑偏等,经分析确认后由采购单位负责。 二、地面贮存:

入库后的胶带禁止露天存放,禁止和含腐蚀气体、液体的物件混放,禁止存放在潮湿的地点。 三、入井审批:

1、胶带下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部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手续。 2、新胶带在入井前必须按规定到集团公司所指定的胶带检测机构做胶带阻燃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胶带禁止入井使用。 3、不同批次,不同厂家胶带到矿后必须送检。 四、安装验收:

1、新胶带在井下安装时综采工作面所用的胶带每卷长度不得少于100米,连采、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 2、修复的旧胶带下井前必须经过机电管理部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胶带禁止下井使用(综采工作面所用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连采、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25米)。 3、胶带安装时必须保证上层胶带在上面,严禁胶带铺反。 五、使用维护:

1、井下所有胶带由机电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把井下的胶带挪作它用,否则按胶带的原价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在运转的胶带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管理,上带两边禁止跑到上托辊的外侧,下带两边禁止与设备的支承架摩擦,禁止胶带下层与非滚动物体摩擦,因轴承损坏无法转动的托辊要及时更换,胶带连接卡处斜口不得大于50毫米,胶带连接卡的中间不准缺卡、断串针。 3、皮带清扫器和滚筒集泥器必须保证完好可靠。 4、各转折点、承载部严禁堆煤,以免擦伤皮带。 5、皮带机各种保护必须投入使用,达到灵敏可靠。 六、井下贮存与回收:

1、使用单位对胶带机缩下的以及延伸备用胶带要妥善保管,严禁把胶带存放在有积水、淋水、煤泥的地点以及腐蚀物附近,胶带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00mm。

2、使用单位缩下的胶带必须及时回收。如因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回收的胶带必须征得机电部同意后,采取保护措施临时存放在井下。

3、回收胶带装车时严禁用叉或铲斗硬顶硬铲,以免损伤胶带。

4、回收的胶带要及时交指定地点。接收单位要及时对回收胶带进行验收,开据回收验收单;并及时组织人员检修,严禁堆放在露天或有腐蚀物的地点。

5、回收胶带验收必须对胶带长度进行确认,可参照1.1公式。同时还需对胶带外部损伤情况进行鉴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七、地面检修:

1、检修单位不得私自截割胶带。

2、检修的规格、长度必须征得机电管理部同意方可进行。 3、检修胶带必须保证胶带的安全运行。截割胶带必须割正、割直,以免造成胶带跑偏。

4、检修后胶带卡必须打直、打平、打紧,无断卡、露卡、歪卡等,卡子深度必须满足要求。

5、检修成卷的胶带必须由机电部确认,并在带卷上标明长度。 八、报废:

1、对由于宽度、长度、强度等不能满足皮带机安全运行和安全运输的胶带,由机电部组织相关单位做出报废鉴定。 2、报废胶带在处理前执行地面贮存的相关规定。 九、考核:

1、如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当的情况,根据实际情节处罚单位责任者20元至300元。

2、对在用的胶带不准随意截断,发现私自把胶带截断每次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胶带报废的按原值处罚责任单位。

3、对因操作不当、不负责任造成胶带在运转中撕裂或拉坏胶带连接卡而导致胶带断带的责任者要及时追查原因,作出处罚决定,并

通报全矿。

4、由于胶带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对采购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5、胶带未做阻燃试验,造成不合格入井,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回收。

6、胶带贮存违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7、对安装时造成胶带铺反的责任单位除责令其把胶带重新铺设以外,同时处以100-500元罚款。

8、对回收的胶带构成损伤的,视损伤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300-800元罚款。如果胶带局部构成报废,对责任单位按损坏胶带长度原值的100%给予处罚。

9、检修单位私自检修、截割胶带,造成胶带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罚款。

10、检修单位对检修后的胶带质量负责,由于检修质量造成胶带报废,按事故论处,并按检修后规格长度等值赔偿。

11、在用或储备的胶带被私自挪作它用,根据情节处以挪用胶带原值的40-90%,由此造成胶带报废的参照第8条执行。

五小电器、电缆管理制度

一、职责划分

1、机电部负责井下五小电器电缆的检查、移交、台帐及动态管理,

并负责对五小电器、电缆存在问题及损坏进行考核。

2、机电部综负责五小电器电缆的贮存、发放、打号、整理等工作,并负责将需修复的五小电器、电缆交修配中心。

3、五小电器、电缆使用单位负责五小电器、电缆的支领、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回收等工作。 二、管理规定

1、新增工作面需要大批量五小电器、电缆时,由机电部出计划报物资供应部,由物资供应部采购。

2、新电缆由使用单位负责到物资供应部领用,到机电部动态组进行打号,20M及以上的电缆编号位置应在电缆两端头的2M处,20M以下的电缆编号位置应在电缆中间位置。编号后的电缆应上账。 3、回收升井的电缆必须保持原接线头(电缆毛头),10KV高压电缆必须带电缆连接器。

4、各单位日常使用和更换的五小电器、电缆,先到机电管部领取(所用耗料单同物资供应部发放新电缆耗料单相同),若没有或不够,可到物资供应部领取新五小电器、电缆,但必须到动态组打号。 5、机电部发出的五小电器、电缆,必须经防爆验收和电缆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并留有记录,发出的五小电器、电缆编号要清晰可见,电缆长度要充足,不够时可注明,不能有破皮漏电现象,并开据收(发)清单,由机电部分管分管人员记帐。 6、各单位之间因搬迁需要互相移交时,双方必须在三天之内到办理移交手续,经主管人员核实后更换使用单位台帐。

7、凡无号、无帐,不符合要求的五小电器、电缆一律不准在井下使用。 经观察发现电缆外观有破损、坑凹等缺陷,绝缘、护套厚度

不均或电缆芯内潮湿有滴水,芯线锈蚀等,该电缆不准下井使用。 8、各单位在使用期间,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包机到人,定期对五小电器、电缆进行维护、保养、使用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9、井下备用电缆两头全部用防潮材料包好,下方要用背板等架起严禁放在地上。

10、不用的五小电器、电缆应及时回收上井,不得有损坏,五小电器不得留有电缆头,电缆不得短缺,齐头和移号现象,上井后应及时交回五小电器、电缆组,不得在自己库房中存放,交回的五小电器、电缆,五小电器、电缆组要严格验收,有问题的五小电器、电缆要在收(发)清单上注明,机电部分管人员要按照清单及时下帐。 11、凡上井的五小电器、电缆,五小电器、电缆组及时按《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矿用电缆检修标准》进行检修并做好各种记录。 12、仓库组根据五小电器、电缆的技术状况每季度提出五小电器、电缆报废申请,由机电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按报废制度进行报废签字。

14、机电部检查人员,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定期对井下所使用的五小电器、电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以“三定”的形式通知使用单位进行处理,月终由机电部对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处罚规定进行考核。 三、处罚条例

1、五小电器丢失按原值处罚,使用过程中造成报废,修复再用的按原值50%处罚,新投入使用的按原值处罚,损坏部分配件按照配件

原值处罚。

2、电缆丢失按丢失量的原值处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若损坏普通低压橡套电缆(及连接器),经修复后仍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20%扣款;电缆经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且没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50%扣款。

(1)若损坏高压电缆(及连接器),经修复后仍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10%扣款;电缆经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且没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30%扣款。

(2)若损坏进口电缆或特殊设备电缆(及连接器),经修复后仍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15%扣款;电缆经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且没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45%扣款;造成严重影响生产的追究单位正职和机电负责人管理责任。

3、如发现偷剁电缆者,按原值的三倍处罚,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罚。

4、交回的电缆有破口,25平方以下每处扣20元,25平方以上每处扣30元。

5、回收上井的五小电器、电缆存在库房内未交每根,每天扣20元。 6、五小喇叭嘴带有电缆头,4平方以下每处扣20元,4平方以上每处扣50元。

7、发放无编号的五小电器、电缆,每根扣发放人员20元。 8、电缆无修补记录或不规范每处扣20元。 9、电缆无编号,每根扣责任单位50元。

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管理制度

一、矿井和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机电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做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责的电气维修工负责整定。 三、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四、机电部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牌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机电队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六、高、低压开关在机修厂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下井使用时,可以把握其刻度正确地调整。 七、各类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

应由专职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下井。

八、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和调整。

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140ν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

二、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四、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

五、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如无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煤(岩)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低压电磁启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六、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七、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八、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

九、检漏保护装置在井下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免受剧烈的震动。 十、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应接在馈电开关的负荷侧。带漏电闭锁的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其电源部分接在馈电开关的电源侧,但应有安全措施。 十一、对漏电保护装置的几点规定:

1、主接地线要可靠与采区变电所的辅助接地用线或局部接地极相连;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只设辅助接地极能够满足要求的可不另设主接地极.

2、供检漏保护装置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10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接地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

3、当同一地点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检漏保护装置时,可以供一个辅助接地极一根辅助接地导线。

十二、为确保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安装时应将它水平放置于特设的架上,或吊架于硐室墙壁上,并避免水淋或受潮。

十三、安装前,对配合检漏保护装置使用的开关的跳闸机构,应进行摇测检查。

十四、检漏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做跳闸试验,如不跳闸,应立即切断电源全面检查。

十五、安装时,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1140V不低于80千欧;660V不低于50千欧;380V不低于30千欧;127V不低于15千欧。

十六、值班电工每天应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试验并作记录。

十七、每月至少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十八、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十九、检漏保护装置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检修、维护及调试工作应记入专门的检漏保护装置运行记录薄内。

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保证保护接地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触电和电火花事故;结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及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凡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

钢丝)、铅皮和橡套 (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 等均必须接地。

2、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3、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6)单台馈电开关,设局部接地极。

(7)照明综合保护开关、煤电钻综合保护开关,其主接地极可并联于其它开关的局部接地极的辅助接地母线上。若单台照明综合保护开关或煤电钻综合保护开关、必须设立局部接地极。

4、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5、矿井内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均通过接地用的连接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或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套 或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接地护套 )相连接。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与连接在一起的所有电缆的接地部分,又均通过各接地导线同各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最后都直接汇接到主接地极上,从而构成一个全矿井内完整的不间断的总接地网。

6、矿井内应设立主接地极,但其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满足不大于2Ω的要求。

7、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8、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 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2 镀锌扁钢。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 镀锌扁钢。

9、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裸铜线、断面不于50mm2 的镀锌铁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 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 的裸铜线。

10、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11、未镀锌的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要定期进行防腐处理,1~2年应涂刷一次。

12、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测得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Ω。 二、井下接地安装:

1、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米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

2、埋设在巷道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按下列规格制作: (1)面积不小于0.6米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

(2)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镀锌铁管;且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5mm的透眼,铁管垂直于地面,并埋设于潮湿地方。。或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1m的镀锌铁管;且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钻10个直径不小5mm的透眼;两管均垂直于地面,并埋设于潮湿地方。两管之间相距5米。 三、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1、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的专供接地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2、电动机的接地,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于接线箱内接地螺丝连接。禁止把电动机的底脚螺栓当作外壳的接地螺钉使用。

3、高压配电装置的接地,应将各进口的电缆接地部分(铅皮层、铠装层或接地芯线头),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螺钉上,然后连接导线将各进口的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最后接到接地母线(或辅接地母线)上。

4、井下各机电硐室,各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接地,除通过电缆的铠装层、屏蔽层或接地芯线于总接地网相连外,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其所有设备的外壳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辅助接地母线还必须用接地导线于局部接地极连接。

5、井下中央变电所所有设备的接地,除与电缆的接地部分连接外,其外壳均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直接与连接主、副水仓中主接地极

的接地母线相连接。

6、电缆接线盒的接地,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栓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接线盒两端的铠装电缆的接地要用绑扎的方法通过与(用裸铜线绑扎时,沿电缆轴向绑扎长度,不得小于50mm2)接地导线相连接的连接导线把两端电缆的铅皮层、钢带(钢丝)层连接起来。

四、移动设备的接地:

1、移动变电站的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 五、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1、接地母线与主接地极的连接(或局部接地极与接地导线)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连接处应采用锡焊。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长度不得小于100mm。 六、保护接地的检查;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其它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 记录表内。并向领导汇报。

2、电器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器设备接地装置的

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器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3、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4、每年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或更换,并应测其接地电阻值。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必须保证一个工作。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查的次数。 七、接地电阻的测定:

1、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由机电队设专人负责,每季测定一次,将结果报机电部存档;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由使用单位每季测定一次,报机电部存档。 2、在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且采用普通型仪器时,只准在瓦斯浓度0.5%以下的地点使用,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依据

二、1、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三、2、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3、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五、4、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六、5、其他有关要求。

七、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内容

八、1、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九、2、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十、3、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十一、4、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十二、5、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三、6、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四、7、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五、8、一些特殊要求。 十六、9、异常情况如何处理。 十七、10、其他要求。

十八、三、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

十九、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是保证安全操作规程实施的前提。因此,不但要在“三级”安全教育中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在企业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都要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使员工全面地掌握本工种和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以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

二十、四、针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几项检查 二十一、1、检查违章行为

二十二、 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注意方法,要从爱护人、尊重人的角度出发,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将违章人员纳入到安全奖惩考核范围,对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使员工遵章守纪是员工的职责,是企业的强制行为。

二十三、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

二十四、 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不使用或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是一种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

二十五、 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十六、(1)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

二十七、(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在检查中可以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等。

4、检查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检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

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

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可以在现场进行纠正。 5、检查各岗位工种的手指口述

针对煤矿各工种的实际情况,制定手指口述规范,要求每位员工能够熟练的进行现场交接班,同时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操作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三违”的发生。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用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延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寿命,特制订本制度: 一、使用运行:

1、矿用设备、器材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要详细研究,学习随机带来的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弄懂设备的各种技术问题,从而制定出与矿用设备、器材相适应的操作规程,会审通过后必须对设备的使用或操作者进行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本矿职教中心发证后,方可操作设备。

2、矿用设备、器材操作要严格按照本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任何违章现象,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对违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单位根据本队设备情况,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本队干部和矿有关领导要按有关要求,定期检

查,对于各种设备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机电部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定期对矿用设备、器材进行完好检查和防爆性能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解决。

5、严禁矿用设备、器材带病运转,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减轻环境污染。

6、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产生污染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等维护。 7、环境保护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停运后使环境受到污染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8、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停机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大型设备检修完毕必须在三天内写出检修总结交机电管理部。 二、维护保养:

1、矿用设备、器材投入使用前,要对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维护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职教中心考试合格后,方可对矿用设备、器材进行维护。 2、使用中的各种矿用设备、器材,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包机人要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公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对于维护保养不当,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三、 定期检修制度

1、矿用设备、器材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时,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2、需要在月末或节日停产期间检修的设备,要提前向机电管理部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照节日停产检修制度进行检修组织准备工作。 3、需要大修的设备,各使用单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大修的设备报机电管理部设备组,机电管理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编制出全矿设备大修计划待审批后组织实施。

4、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未经有关矿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和缩短检修时间,一经查出私自更改检修班次罚单位1000元,随意缩短检修时间,每三十分钟,罚跟班干部或值班队干部300元,依此类推。

5、各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按规定会审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6、各单位每日检修班要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各单位对每天检修记录要整理归档,机电管理部不定期抽查,无记录者,罚单位500元,记录不全者,少一份罚单位50元,依此类推。进口设备及大型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记录必须健全,否则加倍处罚。

7、若在检修时,需要停电,应提前一天提出停电申请报告,(注明停电范围,影响单位及影响时间等)报机电管理部主管人员核实,经调度会通报批准后,方可停电,严禁擅自停电。

8、检修中需将减速箱内的润滑油放出时,要使用专用的容器,将润滑油妥善储存,以备检修完后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润滑油泄漏而污染设备和环境。

9、检修时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节约用油,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棉纱等要定点暂时放置,最后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置。 10、机电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处理外,有权令其停产强制检修。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护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矿生产实际,每年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次,主要由地面、井下重大危险源、灾害源监控及应急预案两部分组成。 二、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赵仁义

副组长:王麦换 朱银虎 谭建国 汪迪才 刘会中 张友明 张生茂 马勇 温志高 杨友桂 程先能

成 员: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调度室、安监部、办公室、供应部、保卫部、后勤部、救护队、井下采掘一线单位、井下辅助单位、

地面辅助单位行政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并在调度室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汇总整理、修订工作及监督整改落实工作。 三、职责

矿 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过程中所必需人员的待命组织工作,及时调整救灾所必须的材料准备,严格控制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

总工程师:是矿长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第一助手,协助矿长制定抢险方案和落实应急处理计划。

安全部: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监督落实。

办 公 室: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起草、修订、申报及监督整改落实。

供应部、保卫科、救护队:负责抢险物资准备和抢险次序维持组织工作

其他职能科室:负责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基层单位:负责抢险人员组织准备工作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预案每年编制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及应急预案可行性每季度组织审核一次。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矿井危险源的确定

第二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第三部分:事故现场人员应急措施 第四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电话

第五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第六部分: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第七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监控及应急预案 第八部分:应急救援演习

六、矿每年要与矿区医疗中心、矿区救护大(中)队鉴定应急抢险救援协议。

七、矿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对不掌握应急预案相关措施操作要领的岗位人员,由矿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强化培训,直到合格。区队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措施、预案学习、考试工作。

八、事故、灾害现场级别最高的安全管理人员(含区队长、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抢险的先驱指挥者,负责事故汇报及组织现场人员紧急避险和现场及时抢险,减少事故损失。发生事故后,应就近以最短的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要报请事故地点,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灾区人员清点情况,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现场抢险状况(含所采取的措施)。

九、矿教育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紧急避险能力和抢险能力。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二、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缺陷可分为I、II、III三类: I、类缺陷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

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严重,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发现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本单位电气负责人和供电局调度汇报。

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

发现一般缺陷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

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

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发现者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等。电气负责人应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电气管理制度

为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证井下供电安全,特制定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电部作为电气管理的业务部门,对井上、下电气管理全面负责。

1、机电部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落实各单位供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程、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2、机电部成立专业电气管理小组,监督各单位的电气设备管理、使用。

3、负责掌握各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情况,负责监督、审核施工单位供电设计、各种开关整定计算、施工地供电负荷变更。 4、负责各单位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工作,每旬组织全公司的电气设备安全检查活动。

5、负责对井下发生的电气事故组织追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监督各单位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电气试验、三大保护整定计算。

二、各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1、各施工单位都应明确一名分管机电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机电管理工作。

2、每个工作面应有供电系统设计和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工作面供电系统必须坚持安装使用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3、工作面供电系统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安装、运行。因现场条件变化,应及时与机电部负责人联系修改供电设计,对负荷重新整定计算。各工作面应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擅自更改设计安装的供电系统与设计不符的,一次罚款1000元。

4、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和瓦斯电监测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应能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的一切电源,当瓦斯超限时应报警并切断工作面电源,严禁从工作面供电以外的供电系统引入照明、信号、通讯等电源。未装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监测装置或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必须停产整改,并罚款500元,联责机电负责人100元。 三、电气保护

1、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的选择应按《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

2、各单位管理的开关要按本机电管理部门下达的整定通知单进行整定,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擅自改变设备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甩掉或短接继电保护的一处罚款200元。

4、发现用不合格熔体的每处罚款50元,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的每处罚款500元,联责机电负责人100元,将不同额定电流和熔体并联使用的每处罚款50元。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负责维护的机电维护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动作有误或整定值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机电负责人汇报,由机电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

四、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及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1、凡井下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及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必须做到保护灵敏可靠,并做到接线合格使用正常,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甩掉和短接保护。

2、保护器的保险丝必须使用合格的熔丝,严禁使用铜丝和其它金属代替,否则对责任者按上述《电气保护》第四款处罚。 3、保护装置的主、副接地线及连接线必须符合要求,主副接地极的间距要大于5米。无论何种原因,接地系统接地极、接地线等不符合要求不准投入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合格对责任者罚款50元。

4、煤电钻综合保护使用的电缆应使用煤电钻专用电缆,不得破皮、漏芯线,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使用胶布随意缠绕,接头应合格,否则按失爆处理。

5、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与煤电钻电缆的接地线必须压牢,同时煤电钻本身的接地线及保护器本身的接地线也应符合质量标准,严禁出现毛刺,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五、接地保护装置的使用管理

1、每季最后一个月20日前安排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所有保护接地

装置电阻值摇测一遍,对不合格接地装置要按期整改,不按期限整改的每处罚款100元。

2、各单位保护接地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82-487条要求及《保护接地细则》要求。否则,一处罚款50元。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2)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低压电气设备(两台电气设备与另一台电气设备相距10米之内)的地点。

4、不装设接地装置的电气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联责机电负责人罚款50元。

5、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其他地方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到记录本内。 六、检漏继电器和选漏开关使用管理办法

1、凡是在施工现场的干式变压器都必须使用灵敏可靠的检漏继电器或选漏开关,并做到接地合格,使用正常。

2、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塞住或甩掉不用检漏继电器或选漏开关,一旦发现对责任者按违章论处,并罚款200元。

3、每天对检漏继电器和选漏开关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试验不合格,必须立即处理,处理不好时必须向机电负责人汇报,由机电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好不准使用。否则,对负责人、值班人员罚款100元。

4、工作地点因漏电导致检漏继电器跳闸,准许试送一次,如送不上,有变电所值班人员查找漏电原因,将漏电开关停掉,并向机电

管理部门汇报,由机电管理人员安排漏电单位处理好漏电后方可送电。

5、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在明知有漏电情况下,强行送电或甩掉检漏继电器供电。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制度

为保证各区队和部门安全技术措施顺利实施、修改和完善,机电部特制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机电部负责计划和督促各区队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 二、相关区队按照施工现场要求和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文件编制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三、各区队编制完安全技术措施并仔细检查后,交到机电部,由机电部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和区队会审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各级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会审;

四、会审要求总工程师、安检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调度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区队的负责人,技术队长(技术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五、会审时各级领导提出修改意见,由编制技术员修改后重新组织会审,直到措施合乎现场实际,并符合相关规定;

六、会审结束时,由编制技术员提供会审签字表,所有参加会审人员进行签字,签字表由措施编制部门保留;

七、措施会审结束后,由编制部门复印,要求所有参加会审的部门及相关公司领导各发放一份;并在发放文记录上签字。

八、措施签字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区队组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并要求附上学习记录和签到表;

九、各相关部门要求学习措施,并要求附上学习记录和签字表,并派专人现场监督和收集实施资料;

十、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现场实施情况,针对现场实际实施和效果检验情况,对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新的意见,逐步完善,并应用于下次工程技术措施中。

十一、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提出相关意见后,要求实施单位及时修改措施,重新组织学习,按照新的方案实行;

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正确安装、使用、维护、定期检查及试验,确保井下掘进、采煤巷道可靠供风,在加强通风管理的同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的区队以及相关管理部室。 三、职责:

1、各区队负责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的安装使用、日常检查维护、试验及定期检修、回收等工作。

2、机电部负责装置的定期检查、试验。

3、通风部、安监部、调度室配合机电部以及各区队对装置的日常及定期试验负责。 四、管理内容: 1、领用与回收:

(1)各区队根据工作面设计要求按设备领取程序领取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

(2)工作面掘进完毕后,按照衔接安排回收或继续在井下使用。 (3)回收时,要保护到位,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坏,并于三日内回收上井。 2、安装:

(1)各区队在装置入井后,由专职电工按照说明书及设计要求与相关设备连接。

(2)装置安装完毕后,检查各部连线合格方可送电试验,必须保证装置动作可靠。

(3)装置安装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及自动切换要求。 3、使用:

(1)由机电部组织,调度室、通风部、安监部、生产技术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在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安装好投运前,通风部检查确认符合通风条件后,方可组织验收和投入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备用装置要在热备状态(即将备用切换装置隔离开关打在使用位置)。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风电闭锁。

(3)运行过程中当正使用的这一回路风机专用线路出现故障时,备

用切换装置必须可靠投入使用(即使用另一回路风机专用线路),确保掘进工作面的通风。同时管理和使用切换装置的区队要马上汇报给调度室和机电部,并组织人员处理故障。故障处理好后,要对故障线路上的切换装置进行空载试验,合格后备用。

在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切换过程出现,两台切换装置都存在故障时,使用单位要立即将一台供电电源可靠的切换装置改为手动运行方式,确保掘进工作面的通风。同时使用切换装置的生产队组要马上要汇报给调度室和机电部,并组织人员处理另一台切换故障。故障处理好后,要对故障风机的切换装置进行空载试验,合格后立即将其投入使用。

处理以上故障时,要做好记录。

(4)使用风机切换装置的各区队要认真学习说明书和原理图。 (5)各区队每周要将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进行切换使用。同时作好记录。

4、维护保养及试验:

(1)各区队每班必须对备用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进行倒台及风电闭锁试验,确保备用切换装置完好。并把试验结果作好记录,同时汇报矿调度室登记。

(3)试验人员必须是专职电工,同时跟班干部必须在现场。 (4)每次进行切换使用时,跟班瓦检工配合,征得瓦检工同意后方可进行切换。切换前要认真检查风机和风筒,确保无问题方可进行切换。同时作好记录。

(5)各区队每班对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检修,如风机、切换装置、线路等。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6)机电部或通风部试验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风电闭锁功能时,一个月内可以有一次把工作面所有负荷全部送电,试验其断电范围。(负荷中心不能多次带负荷断电,否则影响其使用寿命)。 (7)试验方法:将备用切换装置隔离手把打至“零”位,再将切换装置运行转换开关打至空载位置,然后进行空载、短路、漏电试验。试验合格后,将运行转换开关打至正常位置,并将切换装置隔离开关打至动行位置,进行热备。做好记录。 5、考核:

(1)各区队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试验和记录不全或记录与实际情况不附,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2)试验不合格没有及时处理就投入使用,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人由安监部分析处理。

(3)试验过程中仍然组织生产,一经发现由安检部对责任人进行分析处理。

(4)开工验收没有认真检查试验,以使不合格的装置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由安监部对相关人员分析处理。

(5)出现故障时没有及时汇报扣责任单位200元。不及时组织处理故障扣责任单位500元。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明矾沟煤矿生产正常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的管理范围、分级及技术检验标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二、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职责范围 1、机电部

(1)负责监督和协调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并应配备专管人员。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劳动部门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规程、规定及文件。

(3)负责公司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及修理工作。 (5)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及改造方案。 (6)负责审定三类压力容器的修理及改造方案。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锅炉、压力容器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统计年报和事故报表。 (9)参加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事故的调查。

(10)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计划和统计年报。

(11)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和档案资料。

(12)审核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方案,参加检验和竣工验收。 (13)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调查及上报,并对预防事故的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4)协同有关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1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压力容器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2、机电队

(1)负责编制和上报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和检验计划。

(2)负责填报锅炉、压力容器年变更情况及申请办理新用压力容器使用证工作。

(3)参与压力容器的安装、检修、检验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登记上报和保管有关资料。

(4)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技术学习和辅导。 (5)做好安全装置的定期校验和管理工作。

(6)参加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负责预防措施的贯彻。 (7)负责贯彻上级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决定和工作安排。 (8)负责编制锅炉、压力容器一般修理、改造及更新方案。重大技术方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明矾沟煤矿机电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各区队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推进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 一、检查组织机构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由机电部牵头组织,各区队机电负

责人积极参与,分组进行。 二、检查时间:

机电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3次,检查时间定于每月8日、18日、28日上午 9:00准时进行,如有特殊原因,应以机电部通知时间为准,另行安排。 三、检查具体要求:

1、检查方式:机电部牵头组织,分组进行,各区队间互检。 2、各区队应积极参与配合,遵守检查时间,不得因任何原因迟到,甚至不参与检查,对不到者罚100元,直接交财务。

3、各组严格按照现场打分制度,检查人员、施工单位现场签字,各组长负责将所查隐患统计交机电部进行汇总。

4、各检查组成员要认真负责,杜绝营私舞弊,凡属各组检查范围内的机电、运输安全被检查出重大问题,而自己未查出或检查严重失真(与检查的所查问题评分严重不符),罚检查人员每人50元,并交财务执行。

5、各区队积极配,至少分派一名电工陪同检查,对所查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落实,不得讲任何条件。

6、检查标准:参照《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为标准。

斜坡运输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斜坡运输,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并有警示牌板。 二、把钩工在发出开车信号之前,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连接装置、装载情况、保险装置和主绳余绳情况,当主绳余绳较多、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高、超长、超宽、超重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都不准发出开车信号。

三、有水的倾斜巷道必须有正规的水沟,流水畅通,不冲刷道心。 四、在变坡点处,应装设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不小于200mm,轴径不小于40mm的地辊,地辊的间距最大不得超过20m。

五、严禁钢丝绳与道夹板螺丝、枕木、轨道和巷帮及支架、顶梁摩擦,禁止使用不转动的各种物品代替地辊。

六、在水平上车场距变坡点1~2m处必须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器。

七、在水平上车场入口处应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八、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装设常闭挡车栏,并与变坡点下方0.5~0.8m处的挡车栏形成联锁。

九、坡底变坡点上方应有挡车栏,人员操作处应有躲避硐。 十、把钩工交接班时,要对挡车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交接,挡车装置发生故障,要及时汇报,在隐患未消除之前,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十一、下山掘进时,除上车场设置挡车装置外,在耙矸机的上方10m处,必须设置坚固可靠的常闭挡车装置,挡车装置应随掘进工作面前进而移动。

十二、斜巷内运输车辆脱轨后复位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

效安全措施,不得摘钩处理,不得用提升绳强拉硬拽。

十三、斜坡运输必须具备“四保险”“三固定”。四保险”即保险闸、保险峒、保险杠、保险绳;“三固定”即绞车司机固定、把钩工固定、信号工固定。

十四、各种保险装置均应专人负责,悬挂责任牌,每班开车前由当班把钩工进行一次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十五、斜坡运输必须有长度合适的保险绳,保险绳要用新绳,不得生锈和断丝,不准用主绳串长代替保险绳,并专人负责,把钩工每班进行检查

十六、所有钢丝绳必须用桃型环,根据钢丝绳直径和载荷,规定绳卡数目,40KW不得少于5个,25KW不得少于4个,钢丝绳搭接长度不小于800mm,且绳卡子内侧与钢丝绳里段相贴,绳卡子方向一致,间距200mm。

十七、斜巷运输必须设立提升信号,信号统一规定为:一停、二上、三下、四慢上、五慢下。

十八、斜巷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口、风门处必须使用声光行车报警装置或语言信号装置。

十九、每条斜巷、变坡点及偏口,必须设警戒红灯。

二十、小绞车硐室及上下车场,其间距视照明灯亮度而定,灯具安装必须整齐、统一,成一条线。

二十一、小绞车严禁使用金属支柱固定。

二十二、小绞车使用要做到“八不准”:1、绞车安装后,未经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使用;2、未明确使用单位和维护包机人不准使用;3、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隐患不准使用;4、小绞车司机

未持“两证”上岗不准使用;5、在使用前未对防护设施(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信号、制动闸和联接装置等)进行认真检查和记录,不准使用;6、非绞车司机不准使用;7、钢丝绳有磨损且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者不准使用;8、安装地点不满足设备检修、操作要求,不准使用。

二十三、小绞车司机要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绞车固定不牢不开;钢丝绳有死弯、断丝、磨损超限,上垛现象不开;信号不清不开;超挂车辆不开;安全设施不全不开;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

二十四、绞车安装地点不得有淋水和积水,严禁闸上有油水和其它杂物,周围要清洁,闸下方不得有任何物品。

二十五、各队必须建立正规的小绞车日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二十六、小绞车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标明巷道名称、地点、型号、编号、规格、容绳量、拉车数、使用单位、维护人,同时要张挂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二十七、小绞车更换管辖单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辖单位通知机电部,机电部负责牵头办理。

采掘供电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采掘区队的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供电管理制度:

一、各区队的开关过流保护的整定应按机电部下达的整定通知单进行,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

二、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护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动作有误或整定值有差错时,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

三、严禁甩掉或短接继电保护。

四、严禁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以及将不同的额定电流和熔体并联使用。

五、凡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及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必须做到保护灵敏可靠,并做到接线合格使用正常。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甩掉和短接保护。

六、保护装置的主、副接地线及连接线必须符合要求,主副接地极的间距要大于5m。

七、煤电钻综合保护使用的电缆应使用煤电钻专用电缆,不得破皮、漏芯线,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用胶布随意缠绕,接头应合格。 八、钻本身的接地线及保护器本身的接地线应符合质量标准,严禁出现毛刺。

九、局部接地极应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十、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十一、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 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mm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 mm2 镀锌扁钢。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 mm2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 mm2的镀

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 mm2 镀锌扁钢。 十二、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 mm2 裸铜线、断面不于50 mm2的镀锌铁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 mm2 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 mm2 的裸铜线。

十三、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十四、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测得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Ω。 十五、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的专供接地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十六、电动机的接地,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箱内接地螺丝连接。禁止把电动机的地脚螺栓当作外壳的接地螺钉使用。 十七、各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接地,除通过电缆的铠装层、屏蔽层或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相连外,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所有设备的外壳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辅助接地母线还必须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连接。

十八、电缆接线盒的接地,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钉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接线盒两端的铠装电缆的接地要用绑扎的方法

通过与(用裸铜线绑扎时,沿电缆轴向绑扎长度,不得小于50mm2)接地导线相连接的连接导线把两端电缆的铅皮层、钢带(钢丝)层连接起来。

十九、接地母线与主接地极的连接(或局部接地极与接地导线)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连接处应采用锡焊。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长度不得小于100mm。

二十、电器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器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振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器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检查。

二十一、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二十二、工作地点因漏电导致检漏继电器跳闸,准许试送一次,如送不上,由值班人员查找漏电原因后,将漏电开关停掉,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安排漏电单位处理好漏电后方可送电。 二十三、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守停电、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等程序。 二十四、检修电气设备时,总开关处必须把开关手把打到断电位置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并由专人看守,工作完毕后,只有执行挂牌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严禁预约送电或电话联系送电。两人以上工作同时停一个开关,应各自

挂自己的停电标志牌,一旦工作完毕,见有他人停电标志牌未拆除时,严禁对此开关送电。

二十五、禁止在交接班时间进行停送电工作。交接班时,如因其他原因停送电工作没有完成,交班人必须将停送电情况及未完成的工作在现场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二十六、所有设备暂时停用时,必须将其控制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并闭锁。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井下杂散电流,防止电火花引燃引爆瓦斯,防止误引爆电雷管,制度本制度。

一、井下电车大巷的轨道必须焊接,每 500 米 要将 4 根轨道连接一次,不准将轨道与水沟连通。每发现 1 处不焊接考核责任者 10 元。

二、硅盘的回硅线,必须同时与 4 根轨道相连,接触必须良好,压接处不准有锈皮,使用 M20 的螺栓压接紧固。 三、保持水沟畅通、不积水。

四、硅盘单向供电距离不超过 3000 米 。

五、严禁用大地做任何电流通路,发现一处,考核责任者 500 元。 六、采区口、进回风口及正巷口按规定加设绝缘轨道,设专人管理,保证其合格(地点、材料、距离、数量等合格)。

七、由运输队负责,采区的绝缘轨道处设置电机车禁止入内的警示牌,让司机懂得杂散电流的危害。

八、要严防绞车钢丝绳通过绝缘轨道处,把杂散电流带入。 九、放炮大小线必须绝缘良好、无破口,接头使用绝缘包布,远离轨道、水管等金属物体。 十、耙岩机距离煤头不准超限。

十一、电气设备 ( 包括电缆、五小电器)接地合格,负荷规定。 十二、漏电保护动作可靠。

十三、管理组定期测量接地电阻,定期测量杂散电流,定期远方接地试验。上井要有记录。如果不符合规定,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每少一次测量考核责任者 50 元,每少一次记录考核责任者 20 元,由管理组长负责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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