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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制度

来源:九壹网
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制度

生效日期:2005年6月24日 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为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与临床一线科室有效沟通机制,增强机关后勤为一线主动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培育“联系群众、服务至上”的机关文化,推动构建和谐医院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制度》。

一、参加对象

机关后勤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联系对象 临床医技科室。 三、目的

(一)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职能部门与临床医技科室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二)深入了解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的生活、工作、学习等实际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反映情况,协调问题。

(三)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部门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培养、锻炼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调查研究、协调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内容及要求

(一)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深入所联系科室听取意见,征求对医院及职能部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围绕医院发展目标、中心工作及部门工作实际,了解情况,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调查研究中,应主动了解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及联系科室及时改进工作,保证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

(三)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所联系科室实际情况,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协助所在科室主任在增强科室凝聚力、加快科室发展方面做好工作。

(四)对联系科室及其他部门联系科室提出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根据轻重缓急,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办理,提出具体措施或处理意见,在3日内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科室及相关部门;情况复杂、暂时不能办或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要及时向科室或相关部门解释或反馈,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其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该项工作,部门间应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好这项工作。所在科室应积极帮助、支持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

(二)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每次时间为3个月,工作结束时,个人根据工作的要求,在科室会议上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所在科室要实事求是地写出评价意见。

(三)每周应参加一次联系科室早交班。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经常深入所联系科室了解

ZH—011: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制度

生效日期:2005年6月24日 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情况、听取意见。职能部门晨会时,部门负责人集中通报情况。

(四)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日志,听取科室意见,进行电话随访。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体系。

(五)本制度由组织部负责实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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