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店招牌规范设置与控制模式
作者:乔京禄 彭晓燕
来源:《价值工程》2014年第31期
摘要: 作为城市文化经济发展的衍生物,店招牌设置的规范与否,对形成完美的城市整体意象和良好的公众感觉体验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越来越显著。本文在相关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本着现实客观的态度对国内店招牌设置的现状以及所产生的问题加以综合分析,明确店招牌设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提出对店招牌位置尺度、文字内容、色彩光源、材料工艺以及安全维护等规范设置与控制的具体实施方法与措施。 关键词: 店招牌;规范设置;原则;控制
中图分类号:TU-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31-0297-03 0 引言
本文所指店招牌,包含利用建筑物、构筑设施及场地等载体所设置的,与企业单位或商铺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用以表明企业单位或商铺名称(标识)以及区分企业、行业类别的标牌、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原则上,如无特殊需求通常实施一店一招。 1 城市店招牌设置现状和问题
相应于我国城市商业化的无限繁荣,由店招牌设置而衍生的各种负面现象随之越来越多。首先是对城市形象及视觉环境的破坏:店招牌不规范设置或损旧失修,影响和破坏了城市特定区域相关建筑设施的面貌以及公共空间的氛围和特质,使得诸如整条街道、整个区域乃至整座城市的视觉环境失去和谐美感;其次成为城市色污染和光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许多大面积、高饱和的招牌色彩加上夜晚争奇斗艳的霓虹灯光,极易引发视疲劳和视错乱等生理、心理问题,给置身其中的人们带来诸多不良的感知和体验,从而影响了人的生存质量,危害了人的身心健康。对此,本文结合相关课题的研究和政府相关法规、政策,就店招牌设置提出相应的规范原则和控制实施方案。 2 店招牌规范设置“和谐”原则 2.1 与城市区域功能相和谐原则
商业商务、行政文化中心、文物保护区、绿地景观区等特定区域以及居住区、一般街道、交通型道路等非特定区域所承载的功能是不同的,其间的店招牌设置也应有所不同,应能反映各区域的功能特性,适应其功能要求。例如繁华商业街,新、异、特应是这一区域招牌设置的最大特点;而风貌保护区则首先以建筑原貌的保护为要,招牌设置应严格控制;商务中心高档、高层建筑较多,招牌设置应充分体现城市的科技水平和文化品位;居民区其安详、宁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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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决定了该区域招牌不宜过多过大而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而交通干道两侧的招牌设置则以不遮挡和干扰交通指示设施为宜。 2.2 与所属建筑环境相和谐原则
建筑是构成城市景观的主体部分,附着于建筑的店招牌应成为建筑整体的有机部分,在位置、尺度诸方面与建筑相适应,并针对不同风格类型的建筑制定不同的店招牌设置标准。如:欧式建筑注重建筑形式与装饰艺术的共存和交融,任何格格不入的附属物都将破坏建筑整体风貌,所以店招牌应尽量点缀其中,与其高贵典雅的风格样式和谐统一;中式仿古建筑除木架结构外,现在也多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饰以白墙黛瓦,店招牌设置宜采用与其建筑风格相匹配的匾额和招幌,或提炼出典型的中式元素,再造现代与传统结合的新古典样式的店招牌。 2.3 与人的感知体验相和谐原则
店招牌好比企业或商家的名片,就传达功能而言,是将其名称、商号等信息通过文字、色彩等视觉要素明确传达给受众,同时让受众感知其业态属性、经营特色及文化价值取向,引导需求与方便选择;就导视功能而言,是在有效识别和引发兴趣的基础上指示和诱导受众进入店铺,将初期的视觉注意转化为进一步的心理感知和情感体验;就审美功能而言,设置合理、形式美观、色彩和谐的店招牌,不仅能提高人们的知觉情趣和审美能力,还有助于消除城市视觉环境中可能给人带来生理、心理上的消极、负面的感知和不良体验的因素,从而真正优化人的生存质量。
3 店招牌规范设置“四控”模式 3.1 控制规格尺度与位置
店招牌按其与建筑物的位置关系可以分为附着式和独立式两大类。不同类型的店招牌根据所依附建筑高度、结构的不同,在设置规格、尺度和位置上应有所差异。
独立式店招牌不依附于建筑物而设置,有单立式和组合式之分,多设置于商务楼、宾馆、商场等大型建筑所属区域的开放场地或建筑内部底层大厅。根据与所属建筑环境相和谐原则,独立式招牌体量的大小以及距离位置应充分考虑其认知范围,并与周围环境的空间尺度相适应,不可因体量太大而影响行人的视线和景观效果。
附着式招牌形式多样,且依托建筑物本身的构造进行设置。根据与所属建筑及人的感知体验相和谐原则,其设置规范如表1所示。 3.2 控制招牌内容与字体
文字是店招牌的必要组成部分,其规范控制首先在于其文字内容的真实合法性,即招牌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名应保持一致,并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或以注册商标、标志替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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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为尊重国人的情感需求和认知习惯,店招牌不应滥用“洋”名称,外企原名称字号使用时应有中文标注以利于识别。如主招牌必须使用外文、少数民族文字、繁体字或名人题字的,应配置辅助识别的规范性副牌。
另外,店招牌文字的字体必须是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错别字、缺漏字及二简字的误用现象应当彻底杜绝,繁体字、异体字当慎用,创意或装饰字体因增减或改换笔划可能引起误识误解也应慎重使用。其次,文字排版应疏密得当,总长度不宜超过底板的2/3;字体尺寸比例协调方有形式美感,其高度一般不超过2/3,以保证识别性和可视性;其厚度宜控制在10cm之内,太厚影响侧面美感,太薄则不利于立体效果的呈现。 3.3 控制色彩配置与光源
建筑色彩构成城市色彩的主色调,而店招牌依附于建筑的特性,使其色彩与建筑色彩必然统构于一个完整的体系中。大面积的建筑外立面色彩自然而然成为店招牌固有的环境背景色,对店招牌色彩的配置有着重要的影响。如图1所示,店招牌色彩规划设计应以所依附建筑物为单位,参照“建筑色”的基本倾向,设定与“建筑色”和谐统一的“衬底色”色带,由此共同构成店招牌的背景色调,并衬托出具有对比、统一双重特质的“招牌色”,使店招牌设置获得最佳的审美效果和感知效应,并有效控制色彩污染。
如图2所示,“建筑色”的色彩通常倾向于纯度低于2级的暖色、冷色灰度色;“衬底色”一般在纯度低于4级的色彩范围内选取;而“招牌色”则可以在全色彩范围内选择。
同样,店招牌灯光设置不仅应考虑城市亮化的整体规划要求,同时要与建筑形式风格相适应,即起到聚焦视线、先声夺人的作用,又要防止光污染的产生。如繁华商业街区为体现城市经济的繁荣,店招牌灯光设置可以不作过多限制,但应配合街道整体格调合理规划和规范设置,主商业设施和景观高潮点可以有控制地放宽尺度;商务中心和行政文化中心等高档街区的店招牌及灯光设置应充分体现科技先进性和时尚性;居民区和交通要道的店招牌应禁止使用强刺激的灯光工艺,不得滋扰居民的日常生活,更不能干扰交通信号的正常实施。 3.4 控制材料工艺与安全
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层出不穷,店招牌材料的运用有了更多的选择。但总体而言,店招牌应多选用耐腐抗击,有较好持久性等适合于户外的材料;字体材料应具有易造型、透光率高、可视度强等特性,如内置光源的吸塑字,白天色彩丰富,夜晚醒目时尚,适用于繁华商业街区;高档街区、高档品牌的店招字体可采用不锈钢等本身不发光、不透光的材质,字体直接附着于建筑墙体,配合字块背面光源的使用,可以彰显品质卓著、内敛高雅的内在气质。 就安全控制而言:店招牌设计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框架结构的荷载能力和稳定性;支架应附着于承重外墙上,否则应作加固处理以防止危害性事件的发生;电气设备和元件应采用绝缘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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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防老化的室外用器材,功率配备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以保证店招牌安装和使用的绝对安全。 4 结语
尽管通过规范设置和控制实施,可以使那些可能对城市景观及整体视觉形象造成破坏的店招牌减少,但是如果只有法律法规文本而没有实际的监督管理,企业、商户和设计公司在没有严格监控下,不会完全遵循规范要求。所以,如何使政府相关部门的宏观把控和设置实施过程中的监查得以真正落实,如何使企业、商户以及设计、施工部门对导则规范能从理解、认同到自觉执行,当成为今后城市店招牌规范设置研究工作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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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江苏省城市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Z].2003-12-19. [3]江苏省城市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
[4]常州市区店招(牌)规范化设置导引[S].2012年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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