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书旨在明确架子工班组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规范双方的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安全责任
1. 施工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施工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并对架子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指导。
2. 架子工班组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
3. 双方应共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措施
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2. 架子工班组在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环境、工具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 遇有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情况时,应暂停作业,确保工人安全。 四、应急处理
1.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和预防。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减少事故损失。 五、违约责任
1. 如因施工单位未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导致的事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架子工班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事故,架子工班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的具体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签字盖章
甲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架子工班组):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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