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预订方: (以下简称“甲方”) 酒 店: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酒店客房预订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价格
1、乙方向甲方提供房间价格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甲方团队价 甲方协议价 备注:
(1)加床: 元;中早: 元;西早: 元; (2)为使甲方销售价格能始终等于或低于乙方现行门市优惠价格,乙方进行门市价格下调或推出优惠价格时,应及时提前通知甲方,同时签约价格根据下降比例作相应下调。
(3)以上价格均含酒店服务费。 第二条 预定形式
1、甲方在客人抵店前,甲方将客房预订通知单电子邮件通知给乙方,乙方尽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至订单上传真号码确认。遇销售部、预订部休息期间,甲方可直接向乙方总台以电话方式预订客房。甲方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乙方指定的邮箱,待正常工作日,乙方核实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至订单上传真号码确认。 甲方联系人: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电子邮箱:
任何一方更换联系人,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预订取消:乙方 点为正常保留时间, 点以后甲方取消预订客房,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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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类型 甲方散客价 甲方协议价 门市价 是否含早 门市价 3、甲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下午14:00,若客人要求延迟退房,乙方可视当天房态情况尽量满足甲方客人的要求。
4、当甲方客人直接向乙方要求续住时,乙方应以同样的协议价格予以续住,并及时通知甲方。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人不能顺利入住,乙方应负责免费给客人升级或在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甲方安排至同星级以上且价格相同的酒店,佣金应照常返还。
第三条 财务结算
1、甲方散客入住时,乙方实时与入住客人结算;甲方团队入住时,于团队离店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甲乙双地方签字认可的入住房间清单付款。 2、乙方开具服务业发票。 第四条 附则
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有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邮 编: 帐 号: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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