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业务运行规定
1.目的
为了确保各类工程项目在业务运行中的过程得到有效控制,满足顾客需求,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器材供应处工程项目开发部业务运行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 工程项目部负责各类工程质量计划的策划、审查,并监督、检查各类工程项目业务运行的情况。
3.2工程项目部负责各类工程项目的开发、调研、跟踪、谈判及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根据工程特性,对所需物资制造、中转、运输的质量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电子商务部负责对工程所需物资采购的供应商进行控制质量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4 业务科室负责按照工程所需物资采供活动的质量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5 各中转站、库负责对工程中转物资入库的外观检验、数量验收、交付等活动的质
量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6各中转站库负责接运、装卸、搬运、存储、发放物资等作业活动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3.7 各中转站库负责按工程要求,对强检物资检验质量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8兴融公司负责物资加工、制造质量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9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质量计划。
4.工作程序
4.1策划
工程项目部根据市场所获信息,对国家级或社会工程项目进行跟踪、调研,对承揽的可行性工程项目进行谈判、签约合同等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计划或工程量,编制运作过程的活动质量管理计划。
4.2 质量计划的编制
根据工程特性和需求,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工程项目部的要求编制分项质量计划,经甲方审核后交物资管理科备案,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实施。
4.3 业务运行规定:
4.3.1物资采购
工程项目部对承揽工程项目所需的物资,由项目部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物资需求计划或根据工程量自行编制物资需求计划,组织或委托处各业务科室进行协助采购,物资采购质量控制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按器材供应处质量管理体系物资采购控制程序执行,若有特殊要求,根据要求进行编制相关控制程序。
4.3.2 物资交接
1)中转站铁路提运员根据物资承运部门的到货预报和运输提货单,及时向承运部门办理提货手续,并根据货单认真检查车封、货物是否完好,如发现包装损坏、短缺等异常现象,会同供货方、铁路部门当场分析原因,做好有关商务记录,各方签认,并及时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与甲方协调予以处理。
2)提运员对送到装、卸地点的车辆数,到货时间及时通知中转站调度室,由调度室做好到货记录并组织装卸车辆,人员及时到位,进行装卸。发现问题应要求铁路部门当场查验。
3)在物资装卸前,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对现场装卸及监装人员提出安全要求和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安全第一,文明生产,保质保量完成装卸、倒运任务。
4)物资到货后,中转站应与供货方(或代理人)同时对所到物资逐项逐件核实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编制到货清单,并做好物资交接记录的签认。
5)在装卸起吊前,监装卸人员应对拉运车箱上的物资外观进行逐根检查,如发现有涂
层破损、管子坡口变形等现象,应立即停止装卸,会同铁路部门、供货方进行现场鉴定,分清责任后做好记录三方签字认可,并向铁路运输部门索取铁路运输普通记录和对存在的问题做好详细记录。
4.3.3 物资验收
1)物资入库条件和收料手续及记录
a、数量检验相符,磅尺差在规定范围之内者,经外观质量、理化检验合格者,验收中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入库。
b、物资验收具备入库条件,仓库填制“物资入库验收单”,编制“数据库”,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省略。
2)物资中转站负责验收到达中转站的各种物资,包括线路用防腐管、防腐材料(热收缩套、带)、焊接材料、干线的截断阀、压缩机组等一系列的工程用物资,并按质量要求达到标准。
3)根据物资入库凭证、资料、核对品名、规格、型号、牌号、批号、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4)保管员在施工现场验收时,要根据倒运清单、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资料查对车号、发站、供货单位、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资料是否齐全。
5)金属材料外观质量检验包括测量部位表面缺陷、几何形状缺陷、锈蚀程度以及锈蚀程度等级的划分、处理等按标准规定执行。如发现管径有变形、坡口有损伤、涂层有破损,
在做好物资检验记录的同时,书面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情况上报甲方相关部门。
6)保管员在验收防腐管前,对防腐管的外观和长度要做好抽检工作,核对实际长度和合格证、防腐管标识长度是否相符,长度误差在范围内,按合格证标记长度建立码单和到货台帐,否则按实际长度建立磅码单和到货台帐。对没有管帽、保护圈的防腐管及存在的其它问题,做好验收记录。
7)验收的依据为物资相应的技术条件、标准及相关的规范,各类材料、设备都有其相关的要求和规定,特别是设备验收。具体涉及哪类物资的验收,必须按甲方提供相应的验收标准。
8)中转站在物资到货后应对供货方(生产厂商、移库的中转站)提供的质量证明、合格证等资料进行查验,确保资料齐全符合要求。供货方应尽快提供全套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未及时到中转站的资料,中转站有责任与生产厂家联系追要相关文件。
9)中转站在规定时间内,在该批货物到达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依据供货方提供的质量证明资料及发货清单对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结束后应向各生产厂家提供入库验收单复印件。
10)需对到货物资进行理化性能复检时,由中转站按规定要求必须在到货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取样,及时送到有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
11)中转站对每日物资收、发、存动态,按要求认真统计上报,及时做帐,填写规范,做到日清月结,按时上报收、发、存动态日-周-月报表,报表中转站站长审核签字后,于当日19时前电传工程项目部。
4.3.4 物资保管保养
1)中转站按照甲方物资存储要求,根据物资类型和性能要求及管理规定,合理安排物资存储场地,分类存储,区、位、物资标志明显,规格、型号、厂家、数量、货位号要标识清楚,悬挂或摆放在醒目位置。
2)中转站要严格执行物资仓储管理规定,对进库物资妥善保管,按照物资的特性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物资的质量。
4.3.5 物资出库
1)物资出库程序
物资出库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2)出库前的准备
根据出库物资的品种、数量、性能等,做好出库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选择发货垛位,安排好出库物资的堆放场地;安排好机械设备、工具及人员,准备好包装物及劳动防护用品等。
3)核对凭证
核对出库凭证时,要一项不漏地认真审查,逐项核对提货单位、开单日期、开单人、有效期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如发现疑点应及时与开单人取得联系。查对无误后方可发货。
4)备料
核对出库凭证无误后即应进行备料。
a、查对库存数量是否与帐相符,以免将已存在的问题带入下一程序中。
b、按出库凭证所列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备料。规定发货批次的,按规定的发货批次发货,未规定发货批次的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c、出库计量一般以验收入库时的计量为准,一般不再重新过磅,如用户要求复验时,应予以复验。零星小额物资则应从新计量。出库备料后,应及时查点余料与帐、卡上的数量是否相符。
d、出库物资应附带有关技术证件,如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质量证明书等,同批到达分批发出的应予以抄发,原件留存仓库备查。
e、代提代运或送货到用料单位的,要打好包装,注明安全标志。待运期间,对所备物资应进行临时保管,上苫下垫,防止雨淋或丢失。
5)复核
复核的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附件等是否相符,计量单位是否准确,技术证件是否齐全,保证出库物资不出差错。复核方式可采取保管员自己复核、保管员间的交叉复核。
6)点交
经复核无误后,即可向提料人员或代运发运人员点交。提货单位自提的物资,应将出库物资及随行资料向提货人当面点清交付,保管员、提料员、住站监理、生产厂家代表在发货清单签字,开出门证等交接手续。待发运物资,保管员应向发运人员点交清楚后,办理交接手续。
4.3.6 物资结算管理
1)采购物资调拨的结算程序
a、中转站按采办处的“物资调拨通知单”给施工单位发料时,开具“物资调拨单”,列明工程项目、领用单位、物资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应发数量、实发数量、单价、金额等项目,出库的物资按“先进先出”法计价(未办理入库的物资暂不填单价、金额)、施工单位领料人员在调拨单上签字。
b、各中转站“物资调拨单”计价后,留下自留联,其余联次规定日期随验收单一起快件寄予甲方相关部门或专人送交。
2)单据与发票的要求
a、中转站接收物资发生的代垫费,所取得的发票,要和中转站的入库单相对应。
b、发票一定要及时取得,在每月的规定日期按时送交或快件寄予甲方相关部门。
c、寄出的发票要附清单。同时中转站要留存所取得的发票复印件。
4.3.7 资料管理
1)保管员根据当日收、发、存动态建立物资到货台帐、发放台帐和收、发、存台帐,做到日清月结。
2)中转站应及时做好当日收发动态的统计,按规范填制物资动态日报表、周报表和月报表,并在规定时间上报西气东输物资中转CQ项目部。
3)中转站对于当月办理的物资调拨单,及时传递至采办处,并进行分类汇总统计,与采办处进行财务核对。
4.3.8 出库后的问题处理
1)物资出库后,用户反映规格、数量不符等问题时,保管员应认真进行核对。如确属发错,应纠正致歉;如不属于保管员差错,应耐心解释清楚,并请用户另行查找。
2)物资出库后,因产品质量问题,用户要求退货或换货的,经核对属实,并上报采办处有关单位审核同意,保管员应予退货或换货。
3)物资出库后,保管员发现帐实不符,要及时查找,以减少损失。
5. 质量记录
《防腐管外观质量检验记录》
《检尺记录》
《材料到货清单》
《材料发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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