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3-6-5 单位名称 监控项目 监控负责人 监控交底内容: 1、 动火前应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并核实是否接受过安全技术交底,人员的配备是否合适。 2、 动火时在明显位置悬挂警戒标志,严禁与作业无关人员进出。 3、 高处作业时要督促操作人员系好安全带。 4、 在过程中操作人员的零星物品及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不准随意乱抛。 5、 作业人员在一天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收尾工作。 6、 监控人员应明确职责和权限,发现违章行为或有危害正常施工的事故隐患时,有权采取措施暂停施工或操作,并及时向项目副经理汇报。 7、 监控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监控情况,监控结束应将记录结果及时反馈到项目副经理。 交底人: 年 月 日 上海金浦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 工地名称 监控地点 监控人员 新雅粤菜馆外立面装饰及室内装修工程 监控过程记录: 监控人: 年 月 日 监控信息反馈内容: 记录人: 年 月 日 处理结果: 处理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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