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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来源:九壹网
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干杉乡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践思考

长沙县干杉乡财政所 钟国 丑娟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和机制创新,在农村公益事业和基层民主建设中显现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已经成为维护和发展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强大杠杆和有效平台。“一事一议”项目主要是指村内道路、村内小型水利建设、粗糙年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绿化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本文主要从干杉乡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践出发,分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个环节的主要做法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为确保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推进,干杉乡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主管农业副乡长任常务组长,农办、财政所、各项目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干杉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的筹备、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为了加强项目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我乡特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主管财经副乡长和财政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核与拨付等工作,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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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各村也推选了一名财政专项资金形象监管员,每个项目落实专人负责。同时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干杉乡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县干杉乡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对财政补助性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乡村基本支出经费监管、保障机制和配套措施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使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方向明确,有章可循。

(二)组织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财政支农的一项重要政策和工作,我乡通过悬挂横幅、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讲透政策,让群众知晓奖补政策实惠多,受益广,

调动群众筹资筹劳,激发广大农民参与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奖补工作有效开展

我乡严把民主议事、项目申报、项目审批、筹资筹劳、项目施工、项目验收、资金申请、项目公示等关口,不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规范村级申请,严格乡初审工作流程,突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求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效开展。

1、“事前四议”,激发群众热情

“一事一议”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要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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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项目建设确定之前,干杉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督促村党支部全面掌握村里急需待办的事项和问题,并在村党支部会中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初步提出项目建设意见和方案。并经村“两委”会和党员大会商议、审议,修订完善意见和方案,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我乡拟通过“事前四议”,强化议事程序,调动民主参与议事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做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

2、规范管理,严格项目申报程序。

为保证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我乡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考察,签署书面意见或建议,对申报不实的,将拒绝签署意见,并向县财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如2011年4月,我乡新建村申报黄江公路至私板冲村级公路硬化工程项目,财政所根据村级申报情况,组织召开黄江公路至私板冲断头路硬化筹资筹劳会议,主要对项目申报条件、规划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村情实际、是否符合奖补政策要求等进行讨论审议。对项目实施可行性等进行分析和讨论,并会同县财政局、县农办、项目村委会成员、项目负责人到项目实地进行现场勘查,同角度拍照,签署意见,严格按要求向县财政局报送黄江公路至私板冲村级公路硬化工程项目申报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3、两次公示,确保项目公开透明。

我乡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规范运行。项目实施前,乡财政所将项目的有关信息资料如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数量、筹资筹劳方案、村民议事过程等情况在公示栏进行第一次公示,使群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并拍照留底。项目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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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具体建设、工程预决算等信息在公开栏进行第二次公示,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项目开展工作的透明性。

4、严格资金审批,专人专户专管。

在坚持财政资金一支笔审批的同时,成立由乡长任财政领导小组组长、主管财经副乡长、财政所长任成员的审批领导小组,积极推行集体审批制度。项目资金全额交存总预算会计银行存款账户,每笔资金支出都要求向财政所进行申报,申报部门要完整填写《干杉乡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拨付表》和《财政专项资金指标信息传递表》,提供项目合同、结算书、影像等资料,由审批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后方可使用,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真正投入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并且我们从专项资金的来源、用途分项分类等方面建立了准确的专项资金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资金的信息传递及专项资金台账登记等工作,随时掌握专项资金的到位、审批、使用、结余等动态情况,有效地杜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把好专项资金使用关,提高了每笔资金的使用效率。

5、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进度与质量。

项目开工建设期间,我乡财政所、农办会同县财政局和县农办深入项目实施地,加强现场巡视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工作流程等进行综合督查,检查是否按照批复的地点和建设内容使用项目资金,实时了解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同时,各村财政专项资金形象监管员根据巡查抽查情况,认真填写《长沙县干杉乡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记录表》,及时向乡财政所反馈工程施工情况。项目竣工后,乡财政所积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防止半截工程或豆腐渣工程,并签署工程施工意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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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料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建立了严格的资料管理制度,将公示内容、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都进行归档,明确专人进行资料整理与保管,档案资料管理有序,规范完整,长期保存,非经规定程序,非经财政所长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财务档案。

二、干杉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经过近两年来的努力,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初见成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截至2011年12月12日,我乡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个,涉及干杉乡8个村一个社区的村级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农村环境治理等公益项目。项目总投资271.59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45.47万元,村民筹资筹劳资金38.84万元,农民受益人数达28945人 。两年内实施道路硬化总长4.5公里,改善农田水利设施5处,购买农村环卫垃圾桶7377余个,修建农村垃圾池1000余个,等等。通过这些惠民项目的建设实施,极大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农村发展后劲,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的杠杆带动作用。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过程中,财政奖补资金实质上只占了整个项目预算的小部分,通过财政奖补资金,有效地吸引了村集体投资以及社会捐赠,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例如2010年车马村一事一议公路建设——黄叶坝组公路硬化项目360000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0000元,拉动了村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和村集体投入等共计260000元(村民筹资23100元,村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236900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仅占整个项目资金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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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而村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和村集体投入占到项目资金总额的72.3%,财政奖补资金有效发挥了带动作用。

三是进一步调整和改善了基层干群关系。一方面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中,在干杉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村干部积极带领我乡农民群众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把精力和时间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加快农业生产发展上来,村干部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另一方面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后,我乡农民群众看到了成效,得到了实惠,充分调动了他们关心公益事业、建设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关怀,基层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四是民主议事,提高了村民民主管理能力。在确定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过程中,村民积极参与项目议事、筹资、建设与维护。建什么、怎么建,都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由村民民主决策,确保每项工程都真正解民忧、合民意,建成老百姓用户的民心工程,大大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程。

三、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推行,积极地引导了广大农民群众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热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条件,极大地发展了农村的经济。但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探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资金额较小,需要整合资金,整体推进。由于农村一事一议涉及村组道路、农田水利等资金量、需求量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仅靠一事一议的资金难以完成工程项目。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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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程量大的项目,可以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相结合,把财政奖补资金和支农项目等资金进行整合,共同完成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思想认识不统一,筹资筹劳难度大。虽然乡政府及各村都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但是由于村民的素质参差不齐,思想认识不够,认为筹资筹劳是增加自己的负担,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应由国家承担。且部分村民多从自己本家的利益出发,对自己家有利的事就赞成,否则就反对,只看重短期利益,而忽视是否有利于本村的长远发展。同时,多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多位老弱妇幼等群体,一事一议筹劳比较困难。乡政府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农民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增强他们的全局意识和法制观念,让群众了解“一事一议”不是加重他们的负担,而是通过“一事一议”这个渠道,切实办好农村公益事业。

三是乡镇人员专业技术不足,项目监管难度大。目前乡政府不具备工程项目方面的专业技术业务知识,项目巡查过程中,对于工程的具体实施进度尤其是工程质量很难进行专业判断,导致项目过程中督查巡查流于形式,失去项目监管的实际意义。应加强乡、村干部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干部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总的来说,在县财政局、县农办的指导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乡积极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两年来工作成效显著,建成了一批农村急需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同程度地改善了村级的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继续求真务实,创新工作机制,解决问题,进一步发挥财政奖补作用,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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