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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后,单位是否可起诉?

来源:九壹网

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服单位可以起诉,但只限于特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天左右,可延期十五天。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包括:主体不适格、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超过申请时效、无管辖权。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服单位可以起诉吗

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服单位可以起诉,但以下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申请: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走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

走劳动仲裁要四十五日左右的时间,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三、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包括什么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有以下情形:

1.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3.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4.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

结语

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服单位可以起诉,但对于劳动标准争议和劳动报酬等争议,只能由劳动者申请终局裁决。劳动仲裁通常需要约四十五日,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主体不适格、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超过申请时效和无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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