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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例会制度

来源:九壹网

政工例会制度

一、党委政工例会的参加人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办主任、党办副主任、团委书记。

二、政工例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中央和市委、集团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2、研究需提请党委讨论的党群工作方面的重要议题。

3、根据党委确定的工作任务,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4、讨论研究党委及党群部门学期和年度工作安排。

5、讨论处理党群部门日常工作和自身建设的重要问题。

三、党群各部门需提请政工例会讨论的事项,要事先请示党委书记或交党委办公室汇总后,请党委书记决定会议议题。

四、政工例会由党委书记主持。根据议题需要,可扩大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扩大范围由党委书记决定。

五、政工例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召开的时间及内容由党委书记决定。

六、政工例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议题确定后,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参加人员。因故不能出席者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七、政工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承办。党委办公室负责督查、收集承办情况,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八、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九、政工例会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凡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对违纪者应追究责任。

中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二00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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