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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九壹网

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消防”专项行动,县消防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活动和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载体,通过专项检查,及时查找我县在生产、经营、生活等各个领域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切实从根本上改善我县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县不发生亡人、伤人、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保障我县的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县消防大队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胡。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文广新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

由消防大队参谋。同志兼任,负责组织消防、卫生、商务对重点单位、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收集整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汇报领导组。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影剧院、礼堂、健身休闲、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2、高层居住建筑及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办公楼;

3、商店、旅馆、饭店、网吧、作坊、仓库、影楼、加工厂等“九小场所”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或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情况;

2、建设工程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或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

3、建筑工程外墙保温材料和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商场、市场等营业性场所的窗户是否被广告牌遮挡;

4、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情况;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

堵塞、封闭,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6、建筑内部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是否存在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被擅自关停的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能否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7、单位内部是否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培训、是否举行灭火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巡查;

8、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种设备是否按时进行检修;

9、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是否存在吸烟、使用明火情形;

10、在生产车间、营业场所是否有设置集体宿舍现象。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安排部署阶段(9月_日前)。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向县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实施方案及联络员名单。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督促整改阶段(9月_日至11月_日)。检查组深入各人员密集场所,对照安全生产规范标准逐户进行检查。检查组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现场交办、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无视安全生产监管指令的,要从重依法予以处理。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

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在果断采取措施的同时,要及时书面向县政府报告。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12月_日—12月_日):进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总结,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指导和督促各社会单位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是县政府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的一次保安全、保民生、促和谐的行动,是遏制火灾事故、确保我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推诿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依法整治,强化服务。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级书面上报,并果断采取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三)注重总结,及时反馈。积极县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行动成果,及时将好的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反馈上来,做到边总结、边巩固、边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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