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营业执照没注销有什么影响
营业执照应办理注销未办理的,比如,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公司黑名单、法人黑名单。
二、个人独资企业吊销的情形有哪些
1、虚假注册。
(1)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2、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
(1)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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