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赔偿拆迁款不交增值税,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国家征地补偿款是否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规定,不征收营业税。综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无需交纳土地增值税及相关营业税。
拆迁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拆迁赔偿款不缴纳增值税,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土地拆迁赔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土地拆迁赔偿不缴纳增值税,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拆迁赔偿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政府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用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并不属于以上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征收范围。因此,我们认为取得建筑物拆迁补偿款也应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
政府赔偿的拆迁款计入什么科目
一、计入专项应付款1、收到拆迁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2、原房屋、土地处置借:专项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净值(房屋建筑物)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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