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的分配和分担:
1、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利润和亏损的分配分担;
2、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
3、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
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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