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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有:

1、共同偿还原则,夫妻财产是共同的共同关系,夫妻共同平等地享有共同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平等地承担共同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

2、协议偿还原则,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判决偿还原则,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关系是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与夫妻以外的债权人相比,夫妻双方承担的共同债务和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外部责任。

二、抵押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看合同的签订,如果没有约定按份担保,属于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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