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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来源:九壹网

未成年属于未满十六周岁的,上班老板不发工资,由未成年的监护人向用人单位索要支付劳动报酬,且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一、用童工怎么处罚

用童工处罚标准:非法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比如使用两名童工3个月,罚款30000元。情况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二、不知情使用童工

给童工发了工资之后立即辞退,然后协商的解除劳动关系;

未成年人使用假身份证,导致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童工,用人单位是非主观意识。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三、企业招聘童工怎么处罚?

企业招收童工的应当按照每名童工每月五千元的标准进行处罚。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一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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