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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计入个人账户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主观:

1、到职介、人才办理个人委托存档:先执身份证领取商调函、二表→回原单位填二表,办理转档→到职介、人才办理委托存档。 2、以个人名义 参加社会保险 :办理京卡或邮局存折→带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签订《协议书》,办理参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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