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是对检察机关移交或刑事自诉人提交的的立案材料予以接受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于不予受理的,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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