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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抗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如果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可引起两种法律后果:(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措施。(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中的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首先,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其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然后,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形。只有满足上述限制条件,另一方才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后履行义务人未提供担保。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抗辩权分为多种类型,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主要如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可以在诉讼或仲裁之前、诉讼或仲裁的过程中或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法定其他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1、当事人互负债务,存在先后履行顺序;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包括:1、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先履行义务人有权中止履行;2、后履行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3、未依约履行其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义务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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