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户主那一页吗,需要拿户口本,户主一页夹在里面,那当然是需要了,除此之外,结婚登记材料的准备: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双方半身合影。
结婚登记地的选择: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当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当然双方户口在一个地方的就不存在选择婚姻登记地的问题。
结婚登记:双方带上上述所需材料以后直接到民政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然后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按手印。
颁证:证件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以后当场予以登记,同时工作人员将结婚证书加盖公章以后非常郑重地颁发给新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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