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购房算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婚前夫妻共同购房,如果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显示共有,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婚前财产一般视为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如果婚前该方已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用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则仅在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可视为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方婚前的个人债务;
3、夫妻婚前共同购买房屋。若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若能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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