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但是,如果有些作为出资的设备等实物有时对企业经营并不实际需要,也有的退伙人退伙就是急需撤回他投入企业的实物,那么对这类情况也都规定折抵成现金返还则可能以偏概全,损害合伙企业或退伙人的利益。因此,无论是现金方式,或是实物方式退还财产,都应在合伙协议中加以约定,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一、合伙人如何退股
合伙人中途退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是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或者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退股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二、合伙人被除名退伙的条件是什么
合伙人退伙结算方法: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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