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出借人出借贷款不归还,如何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欠条?

来源:九壹网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了借款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但还款后出借人不返还欠条的情况下,贷款人可以提供转账记录、凭证、第三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申请确认双方借贷关系消除。借款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分析

贷款人还清后出借人不返还欠条的,贷款人可以凭借银行转账记录或凭证、知情的第三人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履行完毕偿还义务,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的消灭。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拓展延伸

出借人拒绝归还欠条后的法律救济措施

当出借人拒绝归还欠条后,借款人可以采取一系列法律救济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借款人可以通过与出借人协商解决纠纷,尽量寻求和解。如果协商无果,借款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出借人归还欠条款项。在诉讼过程中,借款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欠条、借款记录等,以证明其主张的合法性。如果法院判决有利于借款人,出借人将被强制执行判决,迫使其归还欠款。此外,借款人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出借人的不当行为,寻求相关机构的帮助和支持。总之,借款人应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合理解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人还清后出借人不返还欠条的,借款人可凭银行转账记录、凭证或知情第三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已履行完毕偿还义务,并向法院申请确认借贷关系消灭。若出借人拒绝归还欠条,借款人可通过与出借人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供充分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借款人还可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依法维护权益,合理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