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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来源:九壹网

要看案件的情况,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既可以提起公诉,也可以提起自诉。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只能提起公诉。对于证据不足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无论是否情节轻微,均既可以提起公诉,也可以提起自诉。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

一、个人能提起刑事诉讼吗

个人也是可以提起刑事诉讼的,即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具体区分的话包括可公诉也可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诉转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因此对于上述所说的案件,个人都是可以提起刑事诉讼的。

二、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

六、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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