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社保和户籍所在地没有太大关系,和工作所在地有关系。
社保卡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社保卡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申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理地点领取社保卡申报登记表填写;
2、向社保申报机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片等材料;
3、申报成功的后,申办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受理申办办理地点领取新社保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办社保卡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2、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3、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由国家强制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保障。这也是劳动者安心工作和稳定生活的基本保障。它交费档次根据自己能力选择。交费年限短则15年,多则到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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