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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组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网络组织赌博罪量刑标准如下: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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