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需要。我国采取自愿登记原则,如果转让人和受让人觉得有需要的话,可以申请登记,如果觉得没必要的话,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 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十一条 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或者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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