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随军落户政策如下:
1、学历落户: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在校大学生落户,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3、人才引进落户:专业人才落户,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落户;技能人才落户,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落户;
4、投资创业落户,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5、投靠直系亲属落户,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6、安居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