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主旨是:离婚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起诉的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协议变更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备案,并根据协议约定负担抚养费用。如果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起诉方式申请变更,提供证据支持变更的必要性。在开庭时,对方应当到庭,如果无法到庭,法院可以通过函询等方式进行判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
协议离婚的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双方都到民政局备案。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变更孩子抚养权双方必须到庭。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是不用都到的,只要能够提供孩子在另一方抚养期间的不利因素证据以及变更抚养权以后的有利因素证据,法院就应该予以受理。在开庭的时候,对方应该到庭。如果对方因服刑等因素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函询之类的方式征求意见并缺席判决。
不需要。起诉变更抚养权时不需要都到场的,只要能提供孩子在对方抚养期间的不利因素证据及变更抚养权后的有利因素证据,法院就应当受理。在开庭时,对方应当到庭。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结语
在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起诉方式进行处理。协议变更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备案,并明确抚养费用和期限。如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起诉变更时,提供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证据即可受理。对方应到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法院可采取函询等方式进行缺席判决。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根据子女健康和权益,通过协商或起诉等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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