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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育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主观: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以及标准: 一、领取条件为: 1.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生育时可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 3.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7月1日以后生育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 二、领取标准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公司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乘以产假天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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