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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割?

来源:九壹网

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夫妻共还贷,离婚后需对方补偿还贷部分。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夫妻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对土地承包等权益应保护。

法律分析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个人名下,夫妻双方一起还贷款时,离婚时需考虑对方还贷部分的补偿。升值部分与你无关,只能得到自己还贷款的一部分和对方还贷款的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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