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继承的房屋可不用过户,自遗产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就取得该房产的物权,但是继承人继承该房产以后需要处分该房产的,必须在处分该房产前去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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