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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强奸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对象本罪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合法性行为的权利;

2、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胁迫或另外的手段,使妇女处于无法抗拒、无法抗拒、无法抗拒的状态,或者利用妇女处于无法抗拒的状态,抓住机会进行通奸;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14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另外的妇女的,以强奸罪共犯论处。

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受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如果罪犯没有通奸的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则不构成强奸妇女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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