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优先受偿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必要。只要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即自动产生。
其法律要件有:
⑴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⑵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⑶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
⑷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⑸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一、公司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工程款解决方式如下:
1、协商拖欠工程款后,承包商应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对策;
2、调解方式拖欠工程款后,承包商除协商外,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介入协商;
3、法律方式主要有仲裁和诉讼。
根据相关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拖欠包工头工钱怎样处理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承包人承包人工资的,承包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发包人承担支付工程款的合同义务。
此外,承包人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建设工程价格优先受偿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督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付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建设项目价格优先受偿项目折价或拍卖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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