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辅助性职位。特点是事务性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如法院的书记员、资料管理、文件分发、数据录入等方面的职位,这些工作的社会通用性也较强。但是在这些职位中,如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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