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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抚养权在异地行使合法么

来源:九壹网

法院调解抚养权纠纷的,一般不能在异地,而是要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调解;被告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一、起诉离婚,是在原告方户籍所在地起诉,还是被告方

1.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住院就医除外),向被告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3.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住院就医除外),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二、有暂住证,如果离婚,是可以随便回户籍所在地吗?

这个问题要根据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而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是不能在暂住地办理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根据暂住时间的长短可以进行选择,这是涉及管辖权的问题,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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