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客观上表现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不进行解决;
3、主体是对绑架的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是故意。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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