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不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因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除非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在法律上才可以解除其父母子女关系。
一、断绝关系后还有赡养义务吗?
首先,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除非是收养关系);其次,司法局或公证机关是不会对这种断绝父子关系进行公证的,因为对于违背法律的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公证机关是不会受理的;最后,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父亲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儿子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其他的所谓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都无法对抗法律的规定。
二、法律上断绝父子关系可行吗
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所以是不能断绝的,法律也不支持断绝关系的行为。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
三、断绝父子关系法律怎么处理
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父子关系可以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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