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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