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免除。死刑制度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制度,是通过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来惩罚其所犯下的罪行。
在我国目前形势下,我支持保留死刑。虽然“死刑”制度带有“同态复仇”的身影,具有野蛮性和原始性,但是它在我国具有极大的优势。第一,死刑具有强大的威慑力,能够最高程度地发挥刑法的指引作用。第二,不论是从经济基础上还是文化建设上,我国都没有做好废除死刑的准备。
国外很多国家都有刑事被害人赔偿制度。赔偿制度出自正义,并被经常认为是一种衡平救济,在于使被害人恢复到原来状态,还原他们耗尽的财产。很多国家授权法院,允许判处被告人缓刑并需支付罚金、赔偿和弥补被害方因罪行而遭受的损失。美国在多年前就出台了《1996年被害人强制赔偿法》,将强制赔偿被害人作为绝大多数暴力犯罪的定罪结果确定了下来。
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
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又聋又哑的人,减轻处罚。
4、有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免除死刑。
5、在受害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减轻被告人的过错和罪责。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
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有某些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的时候,可以给犯罪分子略轻一格的处罚。如本来应该判处死刑的,但因要从轻处罚,就轻一格,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样就可以免于一死。
还有正当防卫,也属于此类情况,但正当防卫的认定,界限至今不是很清楚。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又聋又哑的人,减轻处罚。
4、有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免除死刑。
5、在受害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减轻被告人的过错和罪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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