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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般不判给女方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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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不以性别作为划分依据,而是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定的,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会尊重子女个人的真实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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