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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和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来源:九壹网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6、生活护理费

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7、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

8、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受工伤之后,是可以获得单位、或者是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赔偿款的。当然,若是工伤职员,在提出赔偿请求之前,需要先拿到工伤认定书、鉴定书等的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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